时间:2024-05-22
杨立敏 李荣辉 麦买提·乌斯曼
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的认知及对策建议
杨立敏李荣辉麦买提·乌斯曼
摘要针对新疆高校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结合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高校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治校;持续开展反“三股势力”渗透教育;大力营造崇尚科学的氛围;全面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反应机制。
关键词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
新疆高校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一直是“三股势力”争夺、渗透的重点。“三股势力”试图在新疆高校制造混乱,改变少数民族学生的信仰和信念,尤其是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宣扬恐怖主义,对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具有极大的煽动性、欺骗性,危害极大,进而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掌握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的认知状况,增强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政治鉴别力,自觉守法、护法,防范和抵御“三股势力”思想渗透,形成新疆高校反“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阵地,在国家反恐体系中,形成稳固的高校反恐力量,为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的认知及其分析
为了解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的认知情况,笔者就此对新疆部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伊犁师范学院等6所新疆高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每所高校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共计1200份,回收1086份,回收率为90.5%。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对宗教与“三股势力”及其组织的认知、对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性质和危害的认知、对“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的态度及其抵御意识的培养等方面。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的性别情况,男生占总调查人数的47.3%,女生占总调查人数的52.7%;调查对象的政治面貌情况,共青团员占总调查人数的93.5%,共产党员占总调查人数的4.4%。调查对象所学专业情况,调查对象所学专业涉及理、工、文、法等学科,涵盖本科预科至四年级学生,其中,民语言班学生占总调查人数的74.6%,汉语言班学生占总调查人数的12.4%,双语班学生占总调查人数的13%。调查对象民族情况,调查对象涉及新疆多个少数民族,其中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少数民族学生占总调查人数的97.8%。调查对象生源地情况,来自南疆四地州的占总调查人数的42.9%,来自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的占总调查人数的31%,来自新疆其他地区的占总调查人数的26.1%。调查对象家庭所在地情况,在农牧区的占总调查人数的46.8%,在城镇的占总调查人数的53.2%。调查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家庭贫困的占总调查人数的31.3%,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占总调查人数的66.7%,家庭富裕的占总调查人数的2%。调查对象汉语水平情况,汉语水平一般的占总调查人数的81.8%,汉语水平高的占总调查人数的11.6%,汉语水平低的占总调查人数的6.6%。调查对象大学课程学习情况,感到学习困难的占总调查人数的80.3%,感到学习容易的占总调查人数的9.2%,感到学习很困难的占总调查人数的10.5%。调查对象对能否顺利毕业及毕业后能否找到满意工作的认知情况,认为能顺利毕业的占总调查人数的92.4%,认为不能顺利毕业的占总调查人数的7.6%;认为毕业后能找到比较满意工作的占总调查人数的87.4%,认为不能的占总调查人数的12.6%。
(二)对宗教与“三股势力”及其组织的认知状况及分析。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宗教信仰情况的调查,信仰伊斯兰教的占总调查人数的80%,不信仰宗教的占总调查人数的18%,信仰其他宗教的占总调查人数的2%。回答“宗教信仰是否为自己精神世界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有50%的被调查者选择“是”,有50%的被调查者选择“否”。关于调查对象宗教知识来源的情况,有47%的被调查者选择来源于“家庭、亲戚、朋友”,表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宗教观念形成主要受家庭的影响;而选择来源于“学校教育”的仅占总调查人数的9.4%,选择来源于宗教场所之外的“地下教经点”的占总调查人数的5.2%,选择来源于“网络、书本、宣传单”的占总调查人数的17.1%,而这部分宗教知识内容的合法性不得而知。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中 “吉哈德”本意为“奋斗”,而经常被宗教极端分子歪曲为“圣战、消灭异教徒的”命令。为此,我们针对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吉哈德”含义的认识设计了相关调查选题,被调查者选择“奋斗”的仅占总调查人数的17.8%,选择“和平”的占总调查人数的60.4%,选择“圣战”的占总调查人数的18.4%,选择“防御”的占总调查人数的3.4%。这说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古兰经》中的某些教义的理解是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也反映出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获取宗教知识渠道的不正规。
关于影响新疆稳定的“三股势力”究竟是哪“三股势力”,被调查者选择“民族分裂势力”的占总调查人数的83.7%,选择“宗教极端势力”的占总调查人数的64.1%,选择“暴力恐怖势力”的占总调查人数的74%,说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影响新疆稳定的“三股势力”的认知程度总体上比较高,新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三股势力”教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调查数据表明,大部分被调查者都认识到“东突”组织制造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制造暴力恐怖活动的本质,以及宣扬消灭异教徒等宗教极端思想,但仍有部分被调查者认为“东突”组织从事的是正常宗教活动,是为了改善民生,促进公平,甚至相当一部分被调查者认为“东突”组织是在争取民族独立,是正义的。接受十几年教育的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却对“东突”组织有如此不清醒的认识,这一调查结果令人堪忧。新疆部分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社会上所存在着诸多不公平,这极易被“三股势力”利用,成为攻击党和政府的借口,离间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客观上需要我们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不能有丝毫松懈,要有针对性地、因地制宜地继续做好工作。新疆高校必须把握教育环节的有利时机,有所作为,夯实各族大学生的思想基础,释放更多的正能量,巩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坚强阵线,否则,少数民族学生错误的思想观念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隐患,危害极大。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了解“东突”组织的途径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是这样的:按由多至少排序依此是电视、学校教育、广播、报纸,以及网络等。针对课题组非常关心的问题——“东突”组织跟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是否有过联系和接触所设计的调查问卷选题,有12.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有8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否”,还有5.6%的被调查者则没作选择。也就是说,“东突”组织确实已向新疆高校渗透,其触角已经伸向了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其用意不言而喻,从新疆高校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中争夺其支持者、参与者。这也提醒新疆高校,必须对学生持久地进行正向教育,使之不被“三股势力”组织蒙蔽、拉拢,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新疆稳定。
(三)对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性质和危害的认知状况及分析。
众所周知,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造成人员伤亡最多、财产损失最严重、社会影响最大的一次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那么,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是如何看待这一严重暴力事件的性质呢?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是这样的:有40.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刑事犯罪”,有21.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政治事件”,有13.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治安违法”,有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群体性事件”。对这样一起手段残忍、危害后果严重,司法机关定性为暴力恐怖犯罪并进行公开宣判的案件,被调查者中竟有超过一半的人并不认为是刑事犯罪,这一调查结果令人深思。一方面,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暴力恐怖犯罪具有特定目的性、手段恐怖、后果严重等特点,说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暴力恐怖犯罪有正确的认知,可是,对这么明显的犯罪行为仅认为是政治犯,而不是刑事犯?其缘由是什么呢?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究。关于对新疆这几年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性质认知的调查,有80.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暴力恐怖犯罪”,但也有近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构成犯罪”,甚至新疆高校某些少数民族学生在心里对其持认同的态度,这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新疆发生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原因调查,接受问卷调查的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中,有43.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民族矛盾”,有33.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社会不公”,还有25.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生活贫困”,选择“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三股势力’政治图谋”的则分别为32.1%和19.1%。从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上看,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宣传的观点并未被少数民族学生普遍接受和认同,他们仍有自己的认识,通过目前的宣传教育方式能否有效改变其错误观点,不容乐观。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干预机制,引导少数民族学生正确认识新疆系列暴力恐怖案件原因和本质,是新疆高校应当关注和努力的。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暴力恐怖犯罪危害性认识的调查,被调查者基本上都认为暴力恐怖犯罪有危害性,危害到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对“上述犯罪行为对自己是否有危害”这一调查问卷选题的选择,有73.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有26.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否”。在回答“上述犯罪行为是否会对他人造成危害与威胁”这一调查问卷选题的选择时,有87.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会”,有12.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会”。由此可知,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中大部分认为暴力恐怖犯罪有危害性,但认为这种危害是有特定性的、民族性的,主要是针对他人,或者说他民族的,而非本人或本民族。暴力恐怖犯罪危害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就发生在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身边,即使没有目睹也至少有耳闻,却仍有一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危害,为何对残忍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对他人的死伤无动于衷。这并不符合人应有的良知,也不应是正接受高等教育学生的认知,那么,是什么导致新疆高校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持有这样错误的认知呢?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待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态度的调查,有58.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应当依法惩处”,有25.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应当严厉处罚”,有10.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应当给予宽大处理”,有4.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进行批评教育”,另有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应当被追究责任”。总的来看,八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依法进行惩处(或严惩),这符合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也与我们的法治观念一致,公民应当知法、守法、护法,对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让暴力恐怖犯罪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在遇到暴力恐怖事件或宣传暴力恐怖事件所采取处理方式的调查。首先,对“发现从事上述活动或宣传上述活动的人您会怎样处理(多选)”这一调查问卷选题的选择,有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报告”,近一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制止”,选择“劝说”和“扭送到司法机关”的被调查者分别达到了三成,只有一成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什么都不做”。这一结果比较乐观,反映出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有一定的觉悟,“三股势力”的行为是不得人心的,社会安全系数比较高,有利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有效反恐。当然,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这部分被调查者能采取“报告”或者采取“制止”、“劝说”、“扭送到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反恐斗争的形势将更加乐观,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将难以在新疆高校从事渗透活动。其次,对“如果您身边正在发生杀人、放火等暴力恐怖事件,您会怎样做”这一调查问卷选题的选择,有72.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报警”,有12.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什么都不做并离开”,有11.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制止”,有2.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参与”,有1.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旁观”。值得注意的是,选择“参与”(2.8%)被调查者的想法令人难以置信,危险性很大。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如何看待暴力恐怖犯罪对新疆所产生影响的调查。有67.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会阻碍新疆的发展”,有65.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会影响到新疆的稳定”,有70.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会破坏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这说明大部分被调查者都能认识到暴力恐怖犯罪的负面影响,认为暴力恐怖犯罪影响了新疆的发展与稳定,破坏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和睦相处、共同生活。但是,也有少部分被调查者的认识很危险,有13.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会促进新疆的发展”,有8.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会起到改善民生的作用”,另有3.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对新疆没有什么影响”。这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看法显然有悖于客观事实,与我们的宣传教育不符。这部分学生有可能赞同并支持暴力恐怖行为,认为自己可能是受益者。这显然不利于反恐斗争,他们甚至有滑向参与暴力恐怖犯罪的危险。
(四) 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反暴力恐怖犯罪的认知及分析。
尽管新疆高校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认识到了新疆暴力恐怖犯罪的现实危害和负面影响,但对“是否支持打击暴力恐怖犯罪”这一调查问卷选题的选择,被调查者的选择结果却令人意外,仅有37.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支持”,有57.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支持”,另有4.8%的被调查者未作选择。探究新疆高校部分少数民族学生不支持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原因,课题组认为,除了极少数被调查者可能被“三股势力”蒙蔽,认同暴力恐怖犯罪外,其他大部分被调查者可能更多的是出于民族、宗教信仰相同而使其对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怀有同情心,而作出这样糊涂的选择。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对反暴力恐怖犯罪持有这种意识观念,对反恐无疑是很不利的。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是否具有抵御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自我意识的调查,有53.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有”,有3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没有”。关于帮助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形成抵御暴力恐怖犯罪自我意识途径的调查,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学校发挥了主要作用”,其次是“社会和家庭”。值得肯定的是,新疆高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专项教育是有成效的,能够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遗憾的是,这一比例还不够高。因此,在新疆高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专项教育十分有必要,对形成和巩固反恐力量很重要,新疆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关于新疆高校是否重视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发展状况的调查,分别有64%和23.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很关注”和“一般关注”,有12.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关注”。与内地高校相比,新疆高校维稳任务重,除了要实施专业教育活动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是新疆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新疆高校虽然在这方面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多,但难免有疏漏。此外,课题组调查问卷专门就当前新疆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教育效果以及赞同“四个认同”与否设计了相关选题予以考量。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表明,一些被调查者对“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认识不清,抵御“三股势力”渗透的能力不强;一些被调查者宗教意识较强,在一些问题上认识模糊;一些被调查者缺乏必要的政治鉴别力,缺乏有关新疆历史、新疆民族发展史、新疆宗教演变史的相关知识,容易受“三股势力”的引诱、利用。从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可知,新疆各高校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教育的主要途径,对于其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以及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其内化为价值观念、外化为行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少数民族学生思想观念形成作用的调查,有64.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有很大作用”,有31.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有一点作用”,有4.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没有作用”。 关于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赞同“四个认同”与否的调查,有60%以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赞成”,由此可知, 应当肯定新疆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缺憾,尚有近40%的少数民族学生并未起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一小部分被调查者选择了“不赞同”。可见,新疆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教育内容、方式及途径上,尚有很多工作需要深入、细致地去做。
二、新疆高校反“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所开展的斗争工作
(一)开展反暴力恐怖犯罪学习教育活动。
新疆各高校重点进行了新疆“三史”教育、新疆区情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着力解决教师队伍思想认识问题,提高教师的政治敏锐力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教书育人意识,把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教育作为重点。新疆各高校坚持教职工每周的政治学习制度,坚持开学前后集中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和学习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促使广大教职工全面领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部署,统一认识、凝聚力量;深刻揭露、批判“伊扎布特”等恐怖组织的反动本质和危害。如新疆大学组建宣讲团,在大学生中开展了揭批“伊扎布特”反动本质和危害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系列活动。
新疆各高校围绕党的建设、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民族团结教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开展了以“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为主题的民族团结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新疆医科大学长期开展汉族师生人人学跳新疆舞、少数民族师生人人学打太极拳等六项“人人参与工程”,还围绕教职工开展好书共读活动、民汉学生互学优点长处的活动。新疆师范大学以自治区实施的大学生实习支教工作为契机,对大学生开展国情、区情教育,大力推进民汉学生混合编班、混合住宿,促进各族学生相互学习、和睦共处。新疆农业大学开展了民族团结工作的“五五”工程,即从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等五个层面,开展民汉学生交流、结对、学习、研讨、文体娱乐等方面的活动。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新疆各高校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举办校园文化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开展每日育人工程、打造书香校园等,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和传统文化进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校园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积极作用。
(四)开展建章立制规范行为活动。
新疆各高校始终把防范“三股势力”渗透作为重点,坚决遏制“三股势力”向高校渗透。中央7号文件下发以来,新疆各高校配合政法、安全部门,先后打掉了数十个意欲在教育系统渗透、从事分裂活动的组织和团伙,净化了校园及社会环境。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制定了《关于禁止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的规定》,明确规定教师和学生不能参与宗教活动,教师不得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不得胁迫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此外,新疆各高校加强高校校园网的管理,制定了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了师生上网实名制管理制度。新疆各高校还以高校派出所和保卫处为基础,形成了应急处突工作队伍,建立了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三、新疆高校加强反“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斗争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新疆高校稳定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境内外“三股势力” 暴力恐怖犯罪活动频繁,有愈演愈烈之势,“三股势力”对高校的渗透客观存在;受家庭及社会宗教氛围的影响,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宗教意识浓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实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特别是对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教育特点和规律探索、研究不够;新疆高校维稳处突工作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针对新疆高校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结合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高校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依规治校。
新疆高校应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学校管理、师生行为。培养学生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既保障高校师生依法享有权利,也督促高校师生依法履行义务。
(二)持续开展反“三股势力”渗透教育。
基于“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的长期性、复杂性、残酷性,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新疆“三史”等作为重要教育内容,把意识形态领域反“三股势力”渗透列入新疆高校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实。将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反渗透教育长效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新疆高校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切实提高新疆高校教师反渗透的意识和能力,将反渗透教育贯穿到教师的言行中、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让先进的思想文化占领头脑,不给“三股势力”以任何机会和空间。堵不如疏,新疆高校要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明辨是非,从而形成自觉抵制“三股势力”渗透的思想意识。
(三)大力营造崇尚科学的氛围。
新疆高校要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觉抵制各种封建迷信及反科学、伪科学行为,营造崇尚科学、求实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开展社团活动等形式,借助校园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橱窗等载体引导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有意识、有目的地引导社团类别、活动内容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需求,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加入到社团活动中来,通过交往、交流,增进各族学生相互了解,在团结和睦的氛围中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为各族学生拓宽获取信息的渠道,课余阅读不能仅局限于图书馆,建议电视进公寓、报纸进宿舍,让主流媒体占领学校空间,正确价值观占据学生头脑。
(四)全面培养学生成长成才。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余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努力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起来,形成报效国家、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培养人才绝不仅是课堂说教,也不是听上几次报告或上几次党课,要真正关心学生的思想与需求,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及时疏导学生的困惑,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学校生活中的困难。比如,部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存在汉语言障碍,学习效果不甚理想,直接影响其课程结业、毕业与就业。在此情况下,比较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形成“读书无用论”的消极思想,因此,需要高校及时做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教学中要关注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通过教师辅导、鼓励,同学帮助,使其树立信心,自觉加强专业学习,参加专业培训,切实提高能力,用努力学习来解决学习困难和就业面临的问题。要从问题的根子上治病救人,固本清源。此外,要打破现有的管理本位思想,体现人文关怀,结合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全面培养人才工作机制。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反应机制。
新疆高校应建立信息举报特别通道,充分依靠群众,发挥高校教师、学生、党员、干部的能动作用,增强抵御“三股势力”的自觉性、主动性,发挥信息预警作用。进一步完善反应机制,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派出所、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信息共享;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让“三股势力”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无处遁形,让新疆高校真正成为莘莘学子的科学文化殿堂。
参考文献:
[1]亨廷顿(美).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三联书店,1989.
[2]陈延琪、潘志平主编.泛突厥主义文化透视[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
[3]吴福环.新疆的历史及民族与宗教[M].民族出版社,2009.
[4]马凤强.高校抵御“三股势力”渗透 维护安全稳定的思考[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5]杨丽、姜勇.当前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策[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5).
[6]李国良.对新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教育实效性的思考[J].新疆社会科学,2011,(1).
杨立敏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女
李荣辉新疆警察学院在职教育培训处副教授
麦买提·乌斯曼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法学系讲师,博士,维吾尔族)
〔责任编辑:李爱民〕
●文化教育
作者简介:(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新疆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新疆高校民族学生对‘三股势力’恐怖犯罪认知的研究”(12XJJC820002)、2014年度自治区法学会项目“‘7·5事件’以来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规律研究”(XF2014B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献标识码中国图书分类号G641A
文章编号1671-4741(2015)02-0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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