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刘峰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875)
麦金太尔对道德合理性的反思与探讨
刘峰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875)
麦金太尔认为,要对道德合理性原则进行重构就必须复归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传统。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是以形而上学的生物学目的论为前提、以希腊城邦伦理为基本维度、以善的生活为核心要素的。在批判继承和历史考察的基础上,麦金太尔指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的人类品质,是通过实践而获得的内在善物,实践的完整性要求实践主体践行德性。这是对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回归和扬弃,也是对道德合理性问题的有益探索。
麦金太尔;德性伦理;道德合理性;道德实践
一部西方伦理学史,可以看做伦理理性主义占主导地位且不断演变发展的道德哲学史。以柏拉图主义、康德主义和功利主义为代表的西方传统伦理理性主义困境,使得道德合理性问题在当代西方伦理学中凸显出来,当代西方各伦理学派和伦理学家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作为当代西方最重要的伦理学家之一,麦金太尔认为,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处于深刻的危机中,当代人在社会生活中对道德判断的运用是纯主观的和情感性的,个人的道德立场、道德原则和对道德价值的选择,是一种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选择,传统意义上的德性已从以往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的中心位置退居到生活的边缘。因此,当代人的道德实践已经失去了道德合理性,唯有借助传统进行道德探究才能够证明道德的合理性,进而为人遵从道德提供理由;唯有通过对历史和传统的连续性解释,人们才能够阐明道德,从而求得走出现代道德困境的出路。麦金太尔反对基础主义证明方法,而采用传统的叙事的方法来论证道德合理性。这种叙事在目的论的架构内向人们描绘了西方德性传统的更替过程,并且试图表明对亚里士多德传统的摒弃是现代道德危机的根本原因。道德合理性本质上是传统的合理性通过诉诸历史来为道德标准奠定基础,实际上是诉诸传统来为道德合理性辩护。
麦金太尔向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回归是基于其坚定的历史主义和社群主义立场。他认为人及其道德总是特定历史时代和社会境况的产物。然而,就重构道德合理性原则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设计一个特定的环境去为人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合理性提供坚实的基础。在麦金太尔看来,亚里士多德为这一设计提供了绝佳的范例,其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其目的论和对德性与城邦共同体以及社会生活相互关系的关注。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以其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按照罗素的看法,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在每一点上都是和他的形而上学相一致的”[1]。麦金太尔[2](P187)也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以其形而上学的生物学为前提。在亚里士多德[3]看来,事物生灭变化的原因可归结为四种,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形式因既是质料追求的目的,又是使质料产生变化的动力,形式因与目的因经常是一致的,形式就包含着目的并为目的所支配。目的因是善,是终极的原因,提供了对事物何以会发生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它是最重要的原因。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一切自然事物都要导向某种目的,目的是自然运动变化的本质。因此,目的论也是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逻辑起点。
亚里士多德对德性问题所持的观点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不同的。他认为人的德性是指人的灵魂处于一种好的状态,也就是理性灵魂与非理性灵魂的融通,而这是需要经过长期的教化才能达到的。在他看来,德性无疑离不开理性,但德性与理性不完全等同,德性需要身体力行,需要实践,而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论知识。亚里士多德强调,伦理就是要实现整体生活的善和自足,也就是合乎德性地生活。在他看来,伦理学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认识德性,更重要的是为了使人成为有德性的人。因此,德性要求非理性灵魂由理性来指导,如若没有理性,就谈不上优秀和卓越,也不能说有德性;德性不仅对于个人生活重要,而且在城邦生活中也是不可或缺的。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与希腊城邦政治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希腊的德性伦理是在希腊城邦制度的文化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城邦精神强调的是逻各斯权威、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公开性和城邦公民地位的平等。这构成了希腊伦理意识结构的理性原则,由此形成了希腊伦理意识的基本维度——城邦伦理[4]。城邦是由个人组成的共同体,它追求的是至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善对于个人或城邦来说是同一的,但获得和保持城邦的善显然更为重要、更为完满。一个人获得善值得嘉奖,一个城邦获得善则更加荣耀、更为神圣。[5]
古希腊人认为城邦公民要具备四种主要的德性,即节制、勇敢、智慧和正义。按照柏拉图[6]的解释,节制是城邦公民对天性优秀部分和低劣部分谁应当统治谁这一问题的一致性认同和协调,是服从良好秩序下的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勇敢就是完全保持一种对何为可怕事物、何为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而智慧专指管理统治整个城邦的知识;正义则是指根据自己的资质干自己该干的事情,正义保证了三者之间的和谐。亚里士多德进而认为,一个善人除了应当完全具备这四种德性之外,最重要的是进入纯粹思辨领域中,获得思辨的快乐,如此才可以说获得了最大的也是真正的幸福。这是亚里士多德关于道德生活的理想描绘,而麦金太尔正是按照这一理想描述去建构其德性伦理学即其道德合理性原则的。
一般而言,道德是我们作为人的一个本质特征。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方式之中,而这种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的道德,以人及其本质特征作为研究对象的德性伦理学也必须关注人的特定生活方式。伦理德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习俗的产物,亚里士多德指出,伦理德性“是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因此把‘习惯’一词的拼写方法略加改动,就有了‘伦理’这个名词”[5]。毫无疑问,习俗总是社会生活的产物。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理智德性也必须通过教导和培养生成,而教导和培养显然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
亚里士多德之所以把善的生活作为其德性伦理学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看到了社会生活对于德性的这种至关重要的影响。善的生活既是其伦理学的起点,也是其伦理学的终点,这与他把目的论作为德性伦理学的逻辑起点 (原点)是一致的。当然,对善的生活的正确理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前提,其最终目的都是指向人类的善的生活。麦金太尔进一步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提出将“内在的善”作为美德的成分之一。所谓“内在的善”即通过习惯养成和品格发展而内化为人类道德核心的东西。
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学建构是以其对德性本质的理解为基础的。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上,麦金太尔首先考察了英雄时代的德性概念。这种考察在麦金太尔看来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只有通过这种考察才能理解亚里士多德主义对于当代道德哲学的借鉴意义。因此,麦金太尔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回溯不是简单地将其移植或复制到现代道德语境中从而实现理论的突破,他的创新体现在其批判性的继承中。
在从古希腊文明到现代道德哲学这一漫长的历史中,首先进入麦金太尔视野的是荷马时代,一系列的德性通过其在共同体中的功能相互联结起来。在麦金太尔看来,英雄社会中的道德结构体现着一个概念体系,这个概念体系有三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每一个人的社会角色所要求的东西的概念;卓越或德性的概念(能使个人按其社会角色的要求行事的品质);人类在命运和死亡面前的脆弱状况的概念。这三个概念只有相互参照才能够被理解。英雄时代的社会结构就是通过史诗叙事来展现的。麦金太尔对这种道德结构的认识影响了他对德性本质的界定。麦金太尔确信,对德性的解释与对人类生活的叙事形式的态度密切关联。至于亚里士多德,麦金太尔认为其德性论已经融汇了古希腊伦理学的精髓,是德性论在当代复兴的希望所在,是挽救当代道德危机的希望所在。
麦金太尔首先意识到,德性概念的演变历史使人们对于德性概念很难有共识,即便在相对连贯的思想传统内,也存在着太多不同且彼此不相容的德性概念,因而不存在任何真正统一的德性概念。历史考察表明,存在着许多相互竞争并且可以选择的德性概念,但不存在单一的核心德性概念。在荷马那里,德性是一种品质,展现这种品质使某人准确地做他被明确规定了的社会角色所要求的事情。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依系于人自身。正是人作为一个物种的目的决定了什么样的人类品质是德性。然而必须注意,虽然亚里士多德把获取和践行德性看做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解释,德性与目的——人类的美好 (善)生活——的关系是内在的。德性的践行自身就是人类美好生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麦金太尔认为,历史考察和分析已经表明了这个核心概念的一个特征。这个特征就是,这个概念的运用总是需要接受某些具有一定社会和道德生活特征的在先解释,并且必须根据这些解释来定义和说明这个概念。因此,在荷马的解释中,德性概念从属于社会角色的概念;在亚里士多德的解释中,德性概念从属于人类的美好生活的概念;在较晚出现的富兰克林的解释中,德性概念从属于功利概念。因此,麦金太尔给出的德性解释必须以一种类似的方式提供必要的背景,德性概念只有参照这个背景才是可理解的。问题是:这个德性概念是什么呢?麦金太尔认为,这个德性概念具有复杂的、历史的和多层面的特征。
麦金太尔指出,在荷马对德性的解释中,践行一种德性所表现的品质,既是维持一个社会角色所必需的,也是在某些明显的社会实践领域中展现卓越品质所必需的。依据关于实践和善的解释,麦金太尔明确地表述了德性的定义:“德性是一种获得性的人类品质,拥有和践行这种品质倾向于使我们能够获得那些内在于实践的善物,缺少这种品质会有效地阻止我们获得任何这类善物。”[2](P242)麦金太尔认为,这个定义已经阐明了德性在人类生活中的位置。因为,如果没有那些主要德性,内在于实践的善物就与我们无缘。实践的善物只有通过在实践范围内使我们自己在对其他实践者的关系中处于次要地位才能够获得。每种实践都要求参与实践的人相互之间有某种关系。德性在麦金太尔那里就是那些内在善物,并且人们总是参照这些德性来界定我们与其他参与实践的人的关系。
因此,从这类关系的角度来看,麦金太尔认为诚实、正义和勇敢是真正的卓越,是德性。我们必须根据这些德性来规范自己和他人,无论我们私自的道德立场或社会的特定准则是什么。在麦金太尔看来:“承认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根据这类善物来确定我们的关系,与承认不同的社会具有并且已经具有不同的诚实、正义和勇敢准则,是完全不矛盾的。”[2](P244)麦金太尔的这一态度实际上是表明他试图通过其德性定义来整合德性概念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分歧。诚然,在麦金太尔的这个德性定义中,实践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考察实践这一概念在麦金太尔德性伦理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完整地理解麦金太尔的德性理论。
在麦金太尔看来,实践能够在具有不同准则的社会中复兴,但不可能在不重视德性的社会中繁盛,尽管服务于同一目的的社会机构和技术技能可能会使之继续繁荣。实践所特有的那种合作、那种对权威和成就的承认、那种对标准的尊重以及对风险的承担,要求人们在判断自己和他人时要公平,要求一种不带情感的诚实,并且要求愿意相信某些人的判断,有时还要求承担危及自我甚至危及成就的风险。在德性不可缺少的地方可能也会出现大量的邪恶,然而,邪恶和卑鄙的人必定依靠他人的德性来从事实践而获得内在善物。
按照麦金太尔的观点,尽管每一种实践确实要求运用某种技艺,但实践决不仅仅是一组技艺。他认为,即便实践指向某个统一的目的,技艺的运用有时可能被重视或因自身的缘故被喜爱,实践也不仅仅是一组技艺。实践与技艺区别的特征在于,这些技艺为之服务的相关善物和目的的概念由于人类力量的扩展及对于实践本身的内在善物的考虑,被以某种方式改造和丰富了。参与一种实践就是进入一种关系,即与当代实践者的关系。德性与邪恶、实践与社会机构的历史应该是相互交织的。实践保持自身完整性的能力取决于德性在维持作为实践的社会承担者的机构形式时能够以什么方式以及事实上以什么方式被践行。因此,实践的完整性要求进行实践的个人践行德性;相反,社会机构的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是邪恶的后果。德性本身会得到某些类型的社会机构的促进,当然也会受到其他一些社会机构的危害,这在某种程度上危及了传统德性的复兴。
在麦金太尔看来,一种实践既涉及卓越的标准和对规则的服从,也涉及对善物的获取。进入一种实践,就要接受这些标准的权威,并且自己行为的不当处也要依据这些标准来判定。这就是要使自己的态度、选择、偏好和趣味服从这些标准,这些标准通常部分地规定了这种实践。麦金太尔所说的实践的内在善物和外在善物具有差异性。就外在善物而言,一旦这种善物被获得,这种善物总是某种个人的财产和所有物。内在善物其实也是旨在取胜的竞争的结果,但是内在善物的特征是:获得这种善物对于参与实践的整个群体而言是一种善。
麦金太尔认为,德性与外在善物的关系同其与内在善物的关系是不同的。拥有德性就必定会获得内在善物;但是拥有德性完全可能妨碍我们获得外在善物。麦金太尔承认,外在善物也是真正的善物,它们是人类欲望所特有的对象,这些善物的分配赋予正义和慷慨的德性以意义;任何人如果完全藐视这些善物,那么他必定有点伪善。尽管人们可以希望通过拥有德性不仅能够获得卓越的标准和某些实践的内在善物,而且能够获得财富、名声和权力,但是对于这种令人舒适的雄心而言,德性总是一个潜在的绊脚石。因此麦金太尔认为,如果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对外在善物的追求获得了支配地位,那么德性概念首先可能会遭到磨损,然后也许会被完全抹煞,那些貌似德性的东西可能会充斥这个社会。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传统是麦金太尔德性论所试图复兴的传统。麦金太尔首先指出他的解释与亚里士多德的不同之处,而这也可以说是他对亚里士多德德性论的扬弃。对于麦金太尔而言,实现人类目的就是实现内在于实践中的善。那么,道德生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哪里?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总是试图向人们指明幸福生活及其实现方式。麦金太尔试图通过追寻叙事把人的生活描述为一个追寻善的统一过程。在这一叙事背景下,德性通过实践和内在善物获得了界定。麦金太尔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这种德性论为道德生活提供合理性说明,也就是为人遵从道德提供理由。因此,德性论是麦金太尔道德合理性思想的集中表述。
综上所述,麦金太尔试图通过历史叙事把人的生活描述为追寻善的统一过程。麦金太尔指出,在这一叙事背景下,德性通过实践和内在善物获得了界定。然而,这样建构的道德合理性仍然面临着相对主义的危险。问题是,传统在道德合理性中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如果我们的叙事必须从传统中获得语境资源,那么道德合理性是否就是一种情境化的概念?若是这样,道德合理性究竟可以在什么意义上获得说明?但道德始终在人的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源自传统伦理理性主义困境的道德合理性问题自然就成为当代道德哲学的中心问题,而麦金太尔对道德合理性的探讨可以看做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
[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 (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37.
[2][美]麦金太尔.德性之后 [M].龚群,戴扬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6-7.
[4]田海平.西方伦理精神——从古希腊到康德时代[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8:10.
[5]苗力田.亚里士多德选集 (伦理学卷)[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0.
[6][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4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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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729(2010)05-0016-04
2010-07-15
刘峰 (1979— ),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价值哲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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