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石若坤
(广州大学 广东广州 510006)
***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1]***总书记还告诫我们:“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2]核心价值观必须根植于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活实践,才能成为持久且深层的力量。而在新时代,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生活实践主题就是美好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跟这个时代主题相契合,否则,便会丧失掉其现实指向与价值意蕴,以至于模糊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属性。因此,如何将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真正融入人民群体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实践中,这既是一个有待研究的理论课题更是一个亟需解决的实践课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我们时代的实践主题,彰显着其实现美好生活的本质属性,而美好生活是中国人民共同向往的生活,彰显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图伟业的价值属性,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互构关系,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美好生活实践提供价值引领,美好生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奠定实践基础。
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新时代美好生活实践提供价值引导。从哲学意义上来看,美好生活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所谓合目的性,即美好生活是新时代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向往的生活价值愿景。所谓合规律性,指美好生活遵循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美好生活的引领作用表现为价值引导与实践规范两方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体现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也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应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价值目标定位,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普遍的社会价值准则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特殊的个体价值准则两翼展开,显然了美好生活诉求的有机统一性,既明确了“美好生活是什么”的美好生活理念,也明确了“何以致美好生活”的生活实践路径,从根本上建构了美好生活的价值内涵,即只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所向往的生活才是值得一过的美好生活。
另一方面,美好生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实践基础。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实践既是生成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土壤。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而生活在本质上就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就是人民群体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与提出在客观上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相一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实质上就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社会实践的历史进程,其形成与提出是在人民群体的社会生活实践中生成,亦在生活实践中发展,并非闭造车的产物,是对人民群众主体追求社会主义美好生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想、信念、信仰等高度概括。因此,离开人民群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并非止于理论与观念形态,还应该回到人民群众向往与追求美好生活的社会实践中,并以此为土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使之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价值自觉与行动规范,这正是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根本目的所在。
总体上看,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基本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起到了整合价值、凝聚人心的作用。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正成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巨大动力。
然而,我们还面临着两个现实困境: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实践的疏离困境;二是社会生活实践中美好生活共识缺失的困境。这两者都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和美好生活的现实进程。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实践相疏离。不可否认,作为上层建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理论建构,与社会民众生活之间存在一种天然的疏离,而在其生活化过程中,又因话语表达方式未实现有效转化、对日常生活关注度不够等原因,结果导致与具体的生活实际产生隔膜。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具有理论性、抽象性、概括性等突出特征,欠缺日常生活所彰显并为大众生活感知和体验的重复性、经验性、情境性、多元性等民间大众意识的本质特征,主流意识形态与民间大众意识之间存在一条有待跨越的鸿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之间天然地存在着话语不对称、关联性不够强、互动不通畅等客观现实。比如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性与价值主体的多元性、理论言说与具体践行、理想抽象性与现实情景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值张力甚至矛盾冲突。”[3]主要表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有余,培育不足。在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实践中,核心价值观难以真正转化为社会大众的情感认同和习惯养成,主要表现为话语表达方式过于政治化、学理化,不够接地气;宣传和融入方式单一,渗透力薄弱;对日常生活和生活中具体的人关注不够,与大众生活的契合度存在偏差等。[4]这些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宣传上花了大力气,投入不少,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多以“二十四个字”的标语为主,而且图文并茂,易于识记。然而,这类宣传大多停留在表面,甚至多是作为美化环境的手段。换言之,核心价值观只是作为客体而存在,仍然外在于主体,对主体未产生实际的意义,并没有认识、情感的移入,远谈不上对核心价值观产生认同与内化的培育。
第二,美好生活并非等同于日常,但美好生活的向往产生于日常生活,美好生活的实现体现于日常生活,脱离日常生活而谈美好生活显然是抽象空洞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呈现出自发与本能状态,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失序与行为失范共存。首先是人们的生活价值观念还很混乱,一些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仍然影响着人们。诸如,封建迷信沉渣泛起,少数人以求神拜佛求祈求美好生活;文化生活中,以丑为美,娘炮盛行、饭圈文化等等;网络上恶搞、调侃为国家为民族奉献牺牲的英雄等等。这些价值上的混乱严重影响着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创造与实践,而且很多是打着“这就是美好生活”的名义破坏着我们的美好生活实践,这是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失序造成的必然结果。其次是行为实践领域失范现象依然严重。比如,法治生活中,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等现象依然存在;经济生活中,不讲诚信、坑蒙拐骗以及不正当竞争等;社会生活中,道德冷漠现象还很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频繁发生。尽管每个人都向往与寻求美好生活,但在资源相对稀缺以及价值观相对混乱情况下,便会有人不择手段,以至于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有的人放纵自我,贪得无厌,致使矛盾激化等等。当人们对于“什么是美好生活?我们应该怎样实现美好生活?”远没有达成共识,每个人有都有各自的理解,每个人都采取各自以为行得通的方式,结果在交往过程中,常常导致相互之间陷入一种囚徒困境。于是乎我们看到的是追求各自的美好生活却招致了破坏美好生活的自反结果。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是新时代的主题,是党的奋斗目标,这是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的基本共识,但是,这仅是意识形态观念上的共识。“在当代中国,虽然大家在观念和价值上存在一定的同一性,但是在行为上并没有按照这个同一性进行活动,甚至出现了与同一性相背离的情况。”[5]这还远不是美好生活的行为实践共识,实质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能得到真正的培育转换,还远没有成为“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转换不到位与美好生活共识的缺失内在关联、互为因果。
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必须根植于创造美好生活这一国家和民族的主题实践中,融入日常生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使之转换生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美好生活共识。在核心价值观对日常生活的价值引领与行为规范中建构美好生活共识,由一种意识形态的抽象转换生成为行为准则与实践智慧。
共识通常即在一定社会中不同群体、不同利益主体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共同认知模式、理想目标与价值体系。共识的实质是强调个体之间共同的感觉和认识,既非由某个虚拟集体抽象出来的,也非由某个主体由外在强行灌输的,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在生产、生活与交往中形成的共同理解与认可的见解。美好生活共识是人们关于什么是美好生活以及如何实现美好生活的可通约性理解与认识,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层面:即关于“什么是美好生活”的价值与信念共识和“怎样实现美好生活”的规范与实践共识。形成美好生活共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的本质内涵。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根本指导思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因此,美好生活共识的建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以美好生活共识的建构为指向,而美好生活共识则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美好生活共识转换必须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生活化。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应浸润于现实生活细微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所谓生活化,即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指导生活并成为生活,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以人民群体最熟悉、最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可能消除话语的抽象性与学术性;二是根据人民群体日常生活中的实践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核心价值观教育,因时因地制宜而不是千篇一律;三是通过生活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民主体。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自上而下的落实,但如果仅仅只是这种单向的运动则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善于从现实生活中发现人民群体的价值自觉与创造,并予以概括与提升,这就是自下而上的运动,这样既有自上而下的理论灌输,也有自下而上的理论丰富,从而建立真正的核心价值观的人民主体性。这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向生活化的真正要义。
第二,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文化建设实践。基层文化建设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要目标,这是文化建设最基础的内容与是最普遍的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本质上就是最高层面的文化价值观,理当融入基层文化建设并发挥其价值引导作用。为此,我们要着力从两个方面开展:一是引领文化风俗传承。文化风俗是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集中表达,对那些公序良俗我们要妥善利用与传承,因为公序良俗既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建构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蕴含的先进价值理念融入地方风俗文化,赋予新时代内涵以推动地方文化习俗的现代转化。二是开发乡规民约文化资源。乡规民约是由乡民共同制定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现代价值规范体系融入乡规民约,有助于培养现代公民素养,推动乡规民约的现代化发展。
第三,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道德与美好生活不可分:一方面,道德是为了美好生活。这就是“道德为什么”的价值设定;另一方面,美好生活需要道德。这是“为什么需要道德”的本体设定。道德价值与信念共识是一体两面,没有美好生活的价值方向,道德会走向对人的压制;而没有道德的本质建构,美好生活便不是美好生活。
***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具体内容来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本身就涵盖了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及个体层面最基本的伦理准则,是我们是明辨是非、评价善恶的根本和基础,在道德活动中起引领作用。在当代中国,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才能使道德治理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是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动力,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神圣使命。以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引领人们的美好生活实践,多措并举为人们的美好生活实践提供清晰的价值导向,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根本愿望,必将成为认识和实践美好生活的重要环节以及推动美好生活实现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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