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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访省人大代表刘伟全

时间:2024-05-22

文/ 图 晓 林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王伟中代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并对我省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的举措,我认为这非常好。”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刘伟全十分关注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多年来,刘代表高度关注民营企业的生存,尤其是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他走访了省内上百家小微实体企业,总结了疫情对企业不良影响的五个方面,即供给问题、需求问题、用工问题、资金链断裂问题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信心问题。并据此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可在严防疫情散点爆发的基础上,实现商品流通二级瓶颈的解放,这将有助于传统民营制造业企业尽快恢复良好营收状态。对于产业集散地的当地政府,对企业即便无法给予面面俱到的全面扶持,但是对于始终坚守行业发展的中小优质实体企业,应给予特别的关心与帮扶,包括资金快速对接、树立标杆企业、税险减免或延后征收等。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会组织的信息搜集反馈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坚守行业的信念。

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前夕,他又挤出时间走访多家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的相关诉求。

大会期间,他把收集到的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难点和困难作了梳理,形成了《关于推进行政司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向大会提交。

他在建议中分析了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的单位不守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甚至有的领导自己承诺了的事也不落实,致使一些实体企业落入陷阱,面临生存危机。有的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不公平或搞地方保护,有些地方官员为牟取私利甚至利用手中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对手;有的地方行政不作为,依“法”不办事,有理却闹心,严重影响企业家创业心态。

他在建议中提出:司法机关要保障司法公正,让司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尤其是涉及国企与民企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法院在审判时一定要慎之又慎,认真了解真实情况,还原事实真相,坚持公平正义而又有温度的判决,确保诉讼双方的法定利益得到保护。

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尤其是政府部门要说话算数,切实体现公平公正,让企业心服口服。同时政府要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清除病灶,除恶务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保障。要破除依“法”不办事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部门官员只追求“形式法治”,貌似依法依规,却不担当不作为,不解决实际问题,导致出现制度空转。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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