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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坚定制度自信 强化使命担当

时间:2024-05-22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领导推进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围绕人大工作、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光辉历程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紧扣***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紧密结合韶关人大工作实际,身体力行、知行合一,推动总书记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工作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韶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支撑和保障。

强化政治意识,坚定人大工作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人大工作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市人大常委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以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落实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本届以来先后召开了100次党组会议开展理论学习,推动人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回头看”工作,在翁源县召开了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回头看”推进会,推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韶关市进一步落细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各级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乡人大组织建设越来越健全,全市10个县级人大机构设置达到“1+5”格局,工作人员达到16名以上,浈江、武江两区人大机关编制数从8人增加至16人,区人大机关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95个乡镇已单独设立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1个乡镇配备专职人大副主席,12个街道已设立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全市95个乡镇人大办公场所全部验收达标,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已列入预算。实践证明,要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牢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紧紧依靠党委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总书记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争取市委召开了韶关市地方立法五周年座谈会,全面总结赋予地方立法权五年来的立法工作经验,加强人大立法与市委改革决策有效衔接,以立法保障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坚持提高立法质量,在法规立项方面,努力夯实立法民意基础,通过报纸、网络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对市委明确要求、群众反映强烈、立法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列入立法规划,做好《韶关市2022—2026五年立法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下好立法先手棋。在法规制定方面,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依法治国,在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注重“小切口”立法、精细化立法,让立法的制度设计与现实情况精准对接,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围绕生态环保针对性立法,制定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以法规护航韶关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围绕社会治理靶向性立法,制定了《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有效发挥立法保障作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规审议方面,积极推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制定每一件法规时,都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充分发挥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把关作用,每一件法规审议时都召开法委会,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筛选并报告审议结果,使通过的每件法规都合法有效。三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制定《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大力推进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延伸,保障了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

7月28日,韶关市省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座谈会现场

强化监督意识,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各级人大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必须把监督工作摆在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使监督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制度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推动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一是着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综合运用视察、调研、询问、评议等监督方式,精准发力、靶向监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确保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实施。二是着力提升发展质量,聚焦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就计划、审计、预算、决算、政府性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招商引资、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现代农村产业园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试点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开展监督,为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蓄能助力。三是着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危废处置设施建设、镇级生活污水设施全覆盖及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等情况报告,开展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十大樟树王”管护、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乡村振兴等专题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了韶关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状况得到持续好转,韶关市连续多年精准脱贫工作位列全省前列,体现了全市人大监督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凭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25年跟踪监督下,今年6月18日南水水库供水工程正式通水,标志着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辟韶关市区第二饮用水源的议案》完成了办理工作。该议案成功办理,不仅让韶关市民饮用水水质提档升级,也实现了韶关市区供水水源从单水源到双水源的跨越,有效保障沿线130多万居民饮用水安全,充分彰显了人大监督的优势和作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南方日报、南方+微信公众号相继登载了《南水水库背后的人大力量》新闻报道,进一步了提高人大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强化民主意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依法保障人民实行民主选举,经市委同意,转发了《中共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召开了市县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了换届选举具体工作,出台了《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指导联系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到县(市、区)联系指导,直到换届选举工作结束,目前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二是依法保障人民实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在市、县、镇三级人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通过一张张选票,把实事项目的最终确定权完全地交到代表手中,人民群众通过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事实上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最终的受益者,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得以充实和丰富。三是依法保障人民实行民主管理,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支持代表在会议上提出建议意见,保障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管理。逐步规范建设代表联络站,共建成代表联络站611个,其中镇街中心代表联络站107个,村级联络站504个,进一步拓宽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为保障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代表主题活动期间,全市参加代表进站活动的各级人大代表共4 598人,接待群众5 933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32条,现已解决545条,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三是依法保障人民实行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力,也是代表人民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把出台《关于完善韶关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五项机制》,作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韶关市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争取市委、市政府转发了《五项机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网、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广东人大微信公众号登载了《五项机制探索代表建议办理新途径》新闻报道。在此基础上,常委会把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作为保障代表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创新实践,出台了《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依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常委会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拟定了约见重点问题清单,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约见市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等国家机关负责人,推动国家机关负责人重视代表在主题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更好地为人民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代表主题活动实效。

回顾近年来韶关人大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韶关人大所取得的重大成绩,最根本的就是有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总书记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引,我们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百年经验启示,认清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在回望历史、守正创新中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作用,为韶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7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韶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开展《关于开辟市区第二饮用水源议案》结案工作视察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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