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刘建华
去年年底,我们队里打了几百斤鱼,给社员分了以后,还剩下六斤小鱼。有些社员和队长主张把这几斤小鱼送给刚从外队搬来的三户社员,以表示队里对他们的关心。我一听,认为这是“以公物代私情”,是“原则问题”,结果把几斤小鱼又给每户加了几个。第二天,队长和群众意见可大啦。他们说:“那几斤鱼是我们自产的,送给他们三户,是表示队里对他们的关心,还可以加强新老社员的团结。这有什么不合原则呢?”我听了以后,细细一想,觉得大家的意见对,这确实不算什么问题。我们遇事首先要分清是非,分清原则和非原则问题,是原则问题,一定要坚持,不是原则问题,不要硬往原则上扯,更不要把不是问题的问题当作原则来坚持。分清这个界限很重要,要不,净在些小事情上吵来吵去,不仅会使群众有意见,而且会影响真正去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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