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潘选明 苗宜俐
摘要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过程是人类发展必经的道路,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标志。现阶段我国城镇化水平远低于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理念,其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新型城镇化为研究背景,阐述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教育培训以及加快城镇化进程等对策。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 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7)13-0242-02
Rural Surplus Labor Transferring Problem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New Urbanization
PAN Xuan-ming MIAO Yi-li
(Management College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Chengdu ,Sichuan 610041)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it was necessary to experienc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was sign of highly developed human civilization.Urbanization level was far lower than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at present.There was a lot of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 .Under the background ,new urbanization concept "people-oriented"was proposed at 18th Party Congress.It was accord with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China.Promoting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was helpful to transfer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Taking new urbanization as research background,pres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 were described.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reforming urban and rural dualistic structure ,improving social security system,enhancing education training of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accelerating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Peasant workers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得到飞速发展,城镇化率由1980年末的19.39%增长到2015年末的56.10%,年均增长1.05百分点。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15年GDP增长率同比增长6.90%,2016年前3季度GDP同比增长6.70%,十八大报告中也多次提到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四驾马车”之一,可见城镇化建设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进城镇化建设必然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推进城镇化的建设,同时城镇化的建设也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因此,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推进城镇化建设是转移这些剩余劳动力的唯一途径,笔者在基于新型城镇化视角下探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相关问题。
1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
1.1 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数巨大
现阶段,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升,农业资本和技术在不断地“排挤”农业劳动力,对劳动力产生“挤出效应”,大量的农业劳动力离开传统的第一产业,但是由于二、三产业的规模限制了大量農业劳动力的流入,于是农村便出现了没有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剩余劳动力。据农业部的估计,我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在1亿人左右,涂圣伟等[1]认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4 000万人到1.5亿人不等,李玉敏[2]采用国际标准机构法估算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在8 200万人左右。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更阻碍着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实现。
1.2 农民工就业行业状况分布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从2010—2014年的5年来,进城农民工就业主要分布在制造、建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大约占了90%,其中工作强度大、劳动环境差的制造和建筑业占比大于50%,在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中制造业所占比重5年以来逐步呈现小幅下降趋势,由2010年的36.70%下降到2014年的31.30%,年均下降1.08百分点,但是建筑业所占比重逐步上升,5年累计上升6.20百分点(表1),这其中可能与近年来我国制造业不景气和房地产业相对景气有关。
1.3 转移过程中以青壮年为主,高龄农民工呈上升趋势 引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相关数据,经过整理发现,16~50岁的青壮年占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合计占比大于80%,16~20岁和21~30岁的农民工5年来一直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分别由2010年的6.5%和35.9%下降到2014年的3.5%和30.2%,然而41~50岁以及50岁以上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却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分别由2010年的21.2%和12.9%上升到2014年26.4%和17.1%,尤其是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在2014年所占比重达到17.1%(表2),高龄农民工在劳动强度大的环境下工作存在一系列隐患问题,应值得有关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注意。
2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2.1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利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工业提供了大量的资本,同时将城市与农村利用政策强制性分开,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容许人口的流动,大量的农村人口被束缚在农村,至此,以城乡分割二元经济结构为特征的中国社会形成[3]。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带来的城乡矛盾愈加明显。一方面,农民工转移到城市就业却无法在城市定居,过着候鸟迁徙一般的生活,将青壮年的时间奉献给城市,却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农民工将养老、教育、结婚生子以及培养下一代等成本交给了农村,大大加剧农村的负担,是变相的对农村资源的掠夺。长远来看,二元经济结构将导致城乡贫富差距拉大、加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矛盾,阻碍了当前“三农”问题的解决,也对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2.2 社会保障制度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存在社保类型较少、内容尚不完善、社会保障资金有缺口等一系列问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到城市之后根本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有的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受到人为的歧视,致使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4-5]。例如在养老保险方面,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的统计数据表明,2014年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6.7%,这个数字的背后,一方面是农民工的收入较低,据统计2014年外出农民工收入平均仅为2 804元,其收入仅能维持日常的生活,没有多余的资金参加养老保险;另一方面是农民工流动性非常大,无法获得稳定的工作,限制了其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迄今为止,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阻碍因素。
2.3 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下
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整体在逐渐提高,不识字或很少识字的比重仅占1%左右,然而在整體农民工群体中主要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合计超过70%,初中文化水平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2014年仅为7.3%,远低于初中文化水平的60.3%(表3)。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下,农民工无法满足较高岗位的要求,不能胜任一些高收入的工作,致使其收入普遍较低,所以要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知识文化素质,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步伐。
2.4 城镇化率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当一个国家(地区)的人均GDP达到3 000美元,其城镇化率将会超过50%,比如说巴西在1975年时人均GDP超过3 000美元,按2002年可比价格计算,其城镇化率达到61%;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人均GDP超过3 000美元,城镇化率也已经达到50%,韩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表现出类似的规律,201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7 485美元,城镇化率为548%,其中包括被城镇化的2亿多农民工,若是剔除城市中的农民工,我国的城镇化率仅约为37%,远远低于国外在人均GDP近8 000美元情况下的城镇化率,另外,中国城镇化率增长率也远滞后于GDP增长率。
3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3.1 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壁垒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特定历史的产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强有力的阻碍[6-8]。改革城乡二元经济机构首先要从改革户籍制度开始,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无法享受到与拥有城市户籍居民平等社会的地位和就业机会,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缺乏稳定性、充满多变性,由此降低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从长远来看,户籍制度的废除是必然性的,然而户籍制度改革应是渐进式的改革,不能对城市造成过大的冲击,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户籍改革。
3.2 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让全社会成员不分地域、无差别地得到平等的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益处。研究表明,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也是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可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衡量该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完善现阶段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然而在设计社会保障制度之时不仅要考虑其长远性和可操作性,而且也要考虑农民工的可接受性,应以政府为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为前提,根据农民工实际需求设计相应的多层次、多样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3.3 不断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培训是增加人力资本存量的重要方式,教育培训与经济收益呈高度正相关性。针对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知识文化层次应考虑从两方面入手,第一,政府财政可以适当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坚决落实好义务教育,狠抓教育质量,提高农村适龄孩子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人力资本存量。第二,要把职业技术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以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作为宗旨,建立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县级政府可以考虑建立农民工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农民工的实际职业需要开设相应的课程,以周期短、见效快和示范教学作为办学宗旨,利用农民工的返乡时间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的专业技术水平[9-10]。
3.4 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城镇化的发展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鉴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全部向大城市转移势必给大城市造成巨大压力和农村的空心化,笔者认为可以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小城市乃至小城镇为拱卫建立城市群,带动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发展[11-12]。小城镇在劳动力转移上与大中城市在某些方面相比具有先天性的优势。一方面,小城镇所要求的技术含量低,空间上离农村更近,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就业风险和转移成本上相对更低,另一方面,小城镇在文化价值观以及生活习惯上和农村更加接近,因此在转移过程中面临价值观冲突的风险更小,农民在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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