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宋海霞 许加明
摘要 随着中国农村的社会秩序走向重构,乡村治理的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新乡贤逐渐成为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主体,他们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参与了乡村治理,也在这五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要想进一步提高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成效,就要从健全新乡贤制度、成立新乡贤组织、壮大新乡贤队伍、规范新乡贤行为、发挥新乡贤专长五个方面进行努力。
关键词 新乡贤;乡村治理;作用;完善策略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0)10-0227-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0.10.060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order in Chinas rural areas begin to rebuild, the subject of rural governance is increasingly diversified. New rural elite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subject of rural governance, they mainly participate in rural governance from five aspects which include economic construction, political construction, cultural construction,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hey als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se five aspect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new rural elites participation in rural governance, we should improve the system of new rural elites, establish the organization of new rural elites, strengthen the ranks of new rural elites, standardize the behavior of new rural elites, and give full play to new rural elites expertise.
Key words New rural elite;Rural governance;Function;Improving measures
改革開放带来了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在农村这个场域发生了碰撞与交合,对农民的价值观念及思维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公共意识开始消解,个体化思想日益盛行,乡村社会面临着共同体精神的再造与社会秩序的重构。自从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国家也开始逐步从基层社会撤出,农村成为了一个村民自治的场域,尤其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提出为作为农村精英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必要性与可行性[1]。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乡贤作为多元化主体之一参与乡村治理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新乡贤是相对于传统乡贤而言的,是传统乡贤精神的现代映照与传承创新[2]。相对于传统社会的乡贤而言,新乡贤的“乡”与“贤”都被赋予了新的时代色彩与内容,主要是指那些扎根农村、心系乡土,德高望重、能力超群,思想进步、事业有成,具有较强的公益心和责任感的乡村精英。财富、权力、知识和声望是新乡贤的四种外在表现形式,因而可以细分为乡村经济精英、政治精英、文化精英和社会精英四种类型的新乡贤。新乡贤凭借自身具有的的威望和才能,以一种软治理的形式协助村委会解决农村基层社会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参与机制,加快推进了乡村现代化的进程。
1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域
1.1 经济建设
作为经济精英的新乡贤可以借助自身拥有的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到农村经济建设的当中来。在乡型的新乡贤大都有着丰富的务农经验并掌握了一些现代农业技术,他们在自己发家致富的同时,可以将自己的农业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传授给广大村民,指导村民科学种田,带领村民走上集体富裕的道路。此外,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虽然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却无法完成大规模的公共工程,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和风险能力非常低。此时,就需要新乡贤出面,组织大家共同完成对大家有利的公共工程。通过新乡贤的努力,不仅能够让传统农业焕发新的生命力,而且能够对农村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农业经济因此获得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和收入水平得以不断提高。
1.2 政治建设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之一,使得基层群众自治有了合法性依据。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作为政治精英的新乡贤不仅可以找到发挥自己政治才能的舞台,而且可以致力于提高农村群众的自治意识和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村民自治的过程当中来,并指导村民如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新乡贤的发动和指导之下,不断提高村庄的政治建设水平,形成越来越强的自组织能力,日趋走向善治。作为政府和村民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新乡贤还可以承担起官民之间沟通的重任,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在农村,新乡贤也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推广与宣传的主体,帮助村民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1.3 文化建设
作为文化精英的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可以致力于引导村民适应和接受新时代的先进文化,抵御封建腐朽文化的侵蚀。另外,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优秀文化,这是应该继承和发扬的宝贵财富,新乡贤也可以致力于传统文化的保护、复兴和新的时代价值的发掘。此外,新乡贤还可以根据农民群众的要求,组织一些他们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以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教育是一个国家的百年大计,在撤点并校的时代背景之下,新乡贤可以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人脉关系,积极争取政府和企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建设文化设施,为农村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此外,作为文化精英的新乡贤也可以直接投身于乡村教育事业,将自己的知识无私传授给村里的孩子。
1.4 社会建设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一种对基层社会内生性资源的合理利用,它一方面是为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是为了破解乡村社会现代发展这一世界性难题。他们积极参与乡村社会建设,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3]。新乡贤可以从村庄的集体利益出发,致力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调解村民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提高农村的社会建设水平。新乡贤也可以致力于提高村庄的公共服务水平,为村民解决共同面临的公共问题,为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各种帮助。新乡贤更是乡村社道德的标杆、村民的榜样,不仅率先垂范和亲身践行各种道德行为,更能将各种善行进行整理、宣传和推广,在村庄内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断提高村民的道德水平。
1.5 生态文明建设
相对于普通村民而言,新乡贤大都目光长远、见解独到,对绿色发展有一定的认识,可以参与到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当中来。他们善于总结过去的经验、吸取以往的教训,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所以面对日益恶化的农村环境,一方面,新乡贤可以致力于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增加村民的环保行为,建设美丽乡村,这不仅可以让村民及子孙后代拥有宜人的居所,而且也为吸引投资、打造农村生态旅游创造优越的条件。另一方面,新乡贤可以利用自己的远见卓识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和资源危机,并提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2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
2.1 促进经济发展
新乡贤通过与其他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吸引新乡贤回乡投资创业,可以利用乡贤资源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4]。新乡贤大都具有丰富的学识和远见,因而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回鄉之后更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与能力为乡村争取到大量的优惠政策、资金投入和技术引入,保证了地方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此外,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投身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加上科技的发展使得技术取代了大量的劳动力,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难以抵抗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的侵袭,因此将田亩集中起来进行规范化种植与规模化经营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乡贤在市场规律的指引和国家政策的倡导下,积极推动农业生产向着规模化和合作化经营的方向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
2.2 助推基层自治
新乡贤作为党的思想的传播者和政策的支持者,一直致力于党的思想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为如何完善党的领导与乡村精英智慧的发挥提供了经验,为如何定位基层自治与新乡贤参与治理的关系提供了范本[5]。在中国农村社会,经常出现“土霸王”一手遮天,破坏乡村秩序和垄断乡村资源的行为,村民自治往往流于形式而难以真正落到实处,阻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推进和文明程度的提升。作为农村社会中与农民接触最为广泛和密切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乡村治理主体之一,新乡贤能够对农民进行文化教化和思想启蒙,带领农民学习法制观念、对抗霸权行为,保证了每一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决策权,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热情,有力地提升了村民自治的能力,改善了基层自治的效果,推了基层自治的进程,为基层自治的良性运转提供了有力保证。
2.3 传承优秀文化
新乡贤大都拥有传统文化的底蕴和受过现代文化的熏陶,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缔造者和传承者。在中国农村社会中,封建落后的传统文化对农民思想的禁锢和腐蚀非常严重,使得村民固守陈规陋习而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新乡贤作为满怀乡情乡愁的乡村守望者,善于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引领村民认识到这些封建落后文化的问题所在,并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先进的文化,以达到思想改造和行为重塑的目的。另外,新乡贤深知农村教育的重要性,他们中的有些人本身就是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因此努力传播先进文化以改善乡村社会风气,积极投身农村教育事业以激励后世笃学,慷慨捐资修校建舍以创造良好教育环境。新乡贤通过传承优秀文化和兴办教育事业,促进了乡村文化事业的繁荣。
2.4 引领道德风尚
新乡贤本身就是具有较高道德素养的乡村精英,很多还是受到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是乡村中的道德表率。他们通过提高自身修养,充当乡村道德模范,对其他乡村居民产生了道德示范和道德引导的作用[6]。也正是因为他们德高望重,才能在乡村社会中深得村民的拥护和信任。新乡贤运用自己的专长积极投身于乡村治理的实践当中,不计回报、任劳任怨,无私为乡村奉献的情怀更是一种道德垂范。他们将集体利益与个人价值相统一,在服务村民的过程中得以同步实现,这种奉献精神也就自然而然成为村民学习的表率和标杆。新乡贤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弘扬者和践行者,他们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弘扬道德模范事迹,在村庄中不断凝聚正能量,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2.5 重建公共生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和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入侵,中国农村社会绵延数千年的共同体精神逐渐趋于消解,出现了日益明显的个体化趋势。村民们逐渐开始奉行“为自己而活”和“靠自己而活”的人生信条,乡村社会攀比成风、冲突不断,越来越多的“无公德的个人”被生产出来,公共事务无人关心,公共生活逐渐被私人生活所取代。在此情境之下,新乡贤作为最有公益心的乡村精英,能够凝聚乡邻,重建乡村公共生活。他们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组织力、号召力以及人脉资源,筹办一些积极向上的公共活动,或从外面引进一些高雅的文娱活动,吸引村民走出家门,共同参与到公共生活当中来,不断增强村民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重拾乡村社会的共同体精神。
3 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策略
3.1 健全新乡贤制度
目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自身的财富、权力、声望和文化等非制度性因素,但更加需要正式制度的确认,因为有“位”才能有“為”[7]。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时代背景下,要将新乡贤作为一个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变量纳入到国家的制度体系当中去,使其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能够行使公共权力,不断地完善国家的社会治理体制。因此,政府要将新乡贤这一身份制度化,从新乡贤的选拔到新乡贤的权力赋予再到新乡贤的监督要不断地规范化,明确新乡贤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健全新乡贤法律保障制度,以制度形式确定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改善基层治理环境,树立新乡贤权威,最大限度的让新乡贤“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使得新乡贤在制度的保障下真正成为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并在参与基层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3.2 成立新乡贤组织
目前新乡贤大都是以个人身份和个别化的方式参与乡村治理,难以形成系统性和规模效益,不仅使得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而且在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往往因为没有组织可以依托而被迫中止或退出。因此,应该建立健全各种新乡贤组织,营造崇德尚贤的文化氛围,鼓励引导新乡贤融入乡村治理体系[8]。政府要为新乡贤组织的成立搭建平台,广泛招揽乡村社会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威望高、能力强的名流与精英,不断优化和壮大新乡贤组织,提高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新乡贤加入组织之后,不仅能够形成更加清晰的身份认同,而且能够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而可以借助集体的力量来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的成效。在成立新乡贤组织的基础上,也要加强对新乡贤的培训,使得他们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乡村现状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增强参与乡村治理的针对性和能力,能够更加有秩序有组织地辅助政府处理乡村事务,促进乡村社会的发展。
3.3 壮大新乡贤队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城人口流动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务工经商,这些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大都是农村中的各类精英,也就是潜在的新乡贤,从而导致了新乡贤后继无人的困境。因此,应该从源头出发,不断壮大新乡贤队伍。①必须明确新乡贤的认定标准,只有那些心系乡村、有公益心并在财富、权力、文化、声望等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特别突出的人才能称为新乡贤,并从农村现有人口中遴选那些符合新乡贤条件的村民,将其纳入新乡贤队伍当中。②不断创造吸引新乡贤的优良环境,筑巢引凤,吸引外出之后事业有成的企业家返乡投资或创业,以及那些退休的党政干部、教育科研人员返乡养老,利用自己的资源和才智回馈乡里,不断壮大新乡贤队伍[9]。③重视培育新乡贤文化,将其作为一种孕育新乡贤的条件,让更多潜在的新乡贤成长为新一代的新乡贤。
3.4 规范新乡贤行为
就目前来看,新乡贤大都是凭借自己的主观认识和经验参与乡村治理,具有比较大的随意性,人治是其基本特征,缺少理性和规范的指导,从而导致治理成效大打折扣。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方式来规范新乡贤的行为,完善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政策支持,以法律与制度规制防止乡贤治村异化[10]。①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监督机制,要求新乡贤公开乡村治理的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的监督,倒逼其规范自己的行为。②要努力发挥村委会的作用,通过与新乡贤进行合作与沟通,从另一角度审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并发现其不足,进而帮助他们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③加强对新乡贤的业务培训与法治和道德建设,提高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以及法治和道德水平,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自觉克服人治思维的惯性,强化在参与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自我监控和自觉意识,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得自己的参与方式更加规范。
3.5 发挥新乡贤专长
新乡贤深谙乡村社会的各种地方性知识与社区情理,熟悉乡村社会的运行法则,因而在参与乡村治理方面具有政府和村委会所不具有的优势,能够以最少的制度成本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从而维系着乡村的正常秩序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因此,要努力发挥新乡贤之所长,形成新乡贤与政府和村委会相互取长补短、合作共治的局面,使乡村建设朝着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对乡村社会的善治。此外,根据财富、权力、文化与声望等资源占有程度的不同,新乡贤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类型,每一种类型的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都有着自己擅长的领域。因此,应当根据新乡贤的具体类型进行精细化管理,引导他们重点参与自己所擅长的乡村治理领域,从而让他们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提高乡村治理的综合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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