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李慧 白青竹 任延辉等
摘要研究耕地流转模式,可以有效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農村区域化种植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文章对吉林省3个地区6个县市960户农民进行抽样调查,按流转时间和规模对耕地流转进行了初步分类分析,同时对各种耕地流转模式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目前在该地区以短期小规模流转为主要的流转模式,长期小规模流转模式很少见,长期大规模流转模式极少发生。探讨了短期小规模流转模式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长期小规模流转模式有一定的生存空间,虽然长期大规模流转有利于集约化管理、降低投入、提高作物单产、保护生态、增强作物品质,但还需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保障农民收入。
关键词吉林省;粮食主产地区;耕地流转;模式;农民收入
中图分类号S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5)31-219-02
Discussion on the Model of Farmland Transfer in the Middle Areas of Jilin Province
LI Hui1,BAI Qingzhu2,REN Yanhui1,ZHANG Jingyong1*
(1.Jilin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Changchun,Jilin 130033;2.Beidahuang Kenfeng Seed Co.,Ltd. Harbin,Heilongjiang 150090)
Abstract Farmland transfer mode should be researched which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rate of utilization of farmland, accelerate the adjust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rural regional planting and agricultural machinery degree. 960 families in 6 county or city from Jilin had been investigated. A preliminary classification analysis of farmland transfer was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time and scale. The various farmland transfer models were compared. Results showed that shortterm small scale transfer was the main transfer model in the local area at present. Longterm small scale transfer model was rare, longterm large scale transfer model occurred rarely. The effects of shortterm small scale transfer model on the income of the farmers were discussed. Midlong term small scale transfer model will occur. Although the longterm large scale transfer was conducive to intensive management, reduce the investment, improve crop yield per unit area,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 the quality of crops, a perfect legal system need to be established to protect farmers' income.
Key words Jilin Province;Main grain production areas;Farmland transfer;Mode;Farmer income
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三农”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处理好“三农”问题,将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而土地特别是耕地在此环节中至关重要,农村耕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有效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区域化种植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村耕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耕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1]。耕地流转在吉林省粮食主产区已经变得日益普遍。
据吉林统计信息网数据显示,2014年吉林省粮食单产达到7 064.7 kg/hm2,比全国平均水平5 385.0 kg/hm2高出1 679.7 kg/hm2,继续保持全国第一的领先位置。2014年吉林省粮食播种面积500.1万hm2,比2013年增加21.1万hm2,同比增长4.4%,由2013年的全国第10位晋升为第9位。全年粮食总产量3 532.8万t,下降0.5%。其中,玉米产量2 733.5万t,下降1.5%,单产7 394.6 kg/hm2,下降69%;水稻产量587.6万t,增长4.3%,单产7 865.7 kg/hm2,增长1.5%。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也逐年增加,在此过程中耕地合理流转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
1调查方法
2015年1~2月由在校学生对吉林省吉林、长春和四平地区的6个县市12个乡镇的48个行政村的960户居民进行初步抽样调查。为避免城镇边缘耕地因用于非农用地及种植非粮食作物对调查的影响,所有调查行政村均为距离城镇20 km以上地区。
2结果与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2009~2014年受调查农户有1次以上耕地流转行为的有670户,占受调查农户总数的69.8%,无耕地流转行为的有290户,占30.2%。耕地流转形式:91.3%以出租为主,其他方式占8.7%(其中互换占1.3%)。耕地流向:以农户内部流转为主,占流转总面积的94.6%;流转入其他方向占流转总面积的5.4%。流转期限:以短期为主,5年以下占流转总面积的90.3%,5~10年占流转总面积的8.4%,10年以上占流转总面积的1.3%。流转用途:98.7%以上用于农业生产,其他用途占1.3%。流转合同签订:共签订流转合同1 451份,占应签流转合同总数的92.2%,口头协议123份,占7.8%。用于农业生产的流转耕地中91.7%用于种植粮食作物,8.3%用于种植经济作物或果蔬。结合以上调查结果,对受调查地区耕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初步分析。
2.1耕地流转模式及分析
2.1.1短期小规模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
短期小规模流转一般指流转周期少于5年,个人或一家一户的耕地流转,难以形成国家提倡的家庭农场规模[3-4]。在受调查的960户农民中,有流转行为的农户中,90.3%为5年以下短期小规模流转,这其中1年期流转占83.3%,并且耕地流向以农户内部流转为主,并没有集中在种植大户手中。由此可看出,目前短期小规模流转是吉林省中部地区农村耕地主要的流转模式。短期小规模中,耕地主要用于继续种植粮食作物(玉米和水稻),占流转总面积的92.3%,种植经济作物等占7.7%。
耕地短期小规模流转对农户有以下好处:①根据粮食增产幅度及价格涨幅,租金逐年稳中有升;②使束缚在耕地上的劳动力灵活释放,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全身心进城务工或从事其他工作,增加收入;③依据前一年务工情况可有针对性地调整下一年的耕种计划(进城务工或承包耕地留在家里耕种)。
2.1.2短期大规模流转可操作性差。
吉林省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全国产粮大县(市)多集中于此,适合播种玉米、水稻等高产粮食作物,如果是短期大规模流转,播种粮食作物投入高且短期不能有收益,播种经济作物风险较大,并且农业生产也具有一定的概率风险,比如说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要规避这些风险只有长期流转才可行,所以短期大规模流转模式不适合生存发展。
此外,短期大规模流转一旦因承包人投资管理不当或自然原因造成重大损失,对持有耕地的农民收入可能也是一个损失,因耕地租金同時受前一年耕地收益影响。
2.1.3长期小规模流转发生概率小。
在吉林中部地区长期小规模流转模式很少见,只在特殊情况下存在,如转让人(耕地持有者)急需资金,租金主要支付方式为提前一次性付清,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耕地持有者的收入会受到较大损失。另外一种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分期支付,这种租金支付方式相对公平合理,因多数情况租金会随着上一年耕地平均收益增加而增加。
2.1.4中长期大规模流转是未来耕地流转的方向。
中长期大规模流转是指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给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流转规模在10 hm2以上,此流转模式可能是未来我国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的方向。中长期大规模流转对农业长远发展有利。农作物单产的提高,不是靠一家一户的单产提高来实现的,而是靠总体单产提高来实现的。不再是普通农民凭借经验种植(人工播种、经验施肥等),而需要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管理[5-6]。
粮食产量提高要靠良种及良法:良种至关重要,没有优良的品种,高产无从谈起;规模化种植能做到优良品种的及时示范应用推广,形成规模效益;良法指优良的种植技术,包括合理施用优良肥料、农药等,采用先进的时间、空间配置方法等。
粮食安全:规模化种植有利于耕地、水、肥、农药等农资的统一配置管理,使粮食生产更加安全可控。
生态安全: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将使肥料、农药更加合理施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真正做到农业可持续发展。
2.2限制该地区耕地流转的因素
2.2.1自然因素。相较于我国中部、南部其他省份,吉林省中部地区耕地较肥沃,气候适宜,粮食单产高,人均耕地相对较多。受调查的960户农民,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31 hm2,户均耕地0.91 hm2,一家一户在自有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有利可图,这就决定有相当一部分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2.2农耕思想。在一些农民心里,耕地是他们的生存之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后保障。农民即使自己不能耕种,也不愿意长期出租,在他们看来,如果出租,一年一签流转协议比较合理。
2.2.3政策法规。首先,国家已实施连续多年的惠农政策,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各项补贴、粮食保护价等机制,增加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粮食价格逐年稳中有升,粮食单产也逐年有一定提高,这也使部分农民不愿意放弃耕种和转让耕地。其次,耕地流转相关法律不完善。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到“土地流转”,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但是,这只是政策上的引导,土地流转不仅需要政策层面的引领和推动,而且需要法律层面的保障和支撑[5-7]。
2.2.4个别特殊人群。一些特殊群体没有一技之长,进城务工工资低,生活成本高,因此他们放弃进城务工,留守耕种。还有一些老年人,子女外出打工,自己身体还行,种地是其一种习惯性的生活方式。
2.3加速耕地流转的因素
2.3.1农民外出打工收入不断提高。农民外出打工收入不断提高,吸引了更多农民外出打工,从而增加耕地流转量。近年,城市基本建设及房地产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给农民工增加了大量就业机会,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用工难的现象。
2.3.2耕种生产成本上漲较快。由于耕种生产成本上涨较快,使小面积耕地经营收益下降,迫使其流转耕地。2009年以来,随着粮食价格上涨,国内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同时农业大型机械的耕种、收获成本上升较快,农村劳动力价格也不断提高[8-9]。
2.3.3耕地流转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只有二、三产业健康蓬勃发展了,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进而解决了从耕地解放出来的农民的就业问题。
2.3.4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出台将加速耕地流转。优惠性政策的颁布实施,将激励农民进行耕地流转。保护农民耕地流转权益政策法规的出台,将解决农民耕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3促进农村耕地流转的建议
3.1完成农民耕地的确权工作通过耕地确权,可以明晰现有耕地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关系。通过耕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耕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最终确认每宗耕地的权利归属。同时,一经确权的耕地,就应该成为相关主体的财产,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交换[9-10]。
3.2做好相关服务首先,相关部门应规范耕地流转合同文本,引导农户履行必要的手续、程序,签订耕地流转合同;其次,建立并完善公开的耕地流转信息平台,使耕地供求双方信息对称,促进耕地自愿、高效、公平的流转;有条件的地区应给予农户一定的财力支持。目前,农村耕地流转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流转价格偏低,农户流转意愿尚不强烈,建议地方政府给耕地流转农户以一定补贴,鼓励更多的农户参与耕地流转[7-11]。
3.3严厉制止侵权行为有了法律法规保障,耕地流转可以顺利进行。政府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制止侵害农户耕地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解除农户的疑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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