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王哲慧,龙 莹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状态,但一系列收入分配问题也在不断浮现。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GDP为588 019亿元,比上年增长7.7%,按可比价计算,比1953年增长了122倍。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有望首次突破10万亿美元。在另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现象也日益显著。一个成熟的社会结构中,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占少数,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从而形成“橄榄形”的社会结构。而我国高收入群体比重和低收入群体比重较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较小。洪兴建等实证分析了我国居民收入的两极分化,并指出我国两级分化大多呈上升趋势[1]。
2013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做到: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占优的社会结构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同时由于中等收入群体有着较大的消费潜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当前我国进入经济增长的“新常态”,加速告别“唯GDP论”,更看重就业和收入指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意味着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对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1.2 中等收入群体的测度 国内外通过收入指标测算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方法主要有收入中位数划分法、洛伦兹曲线划分法、贫困线和净财富综合划分法、基于收入分布的部分排序法、收入等分划分法等。收入中位数法在收入中位数的附近确定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上限和下限。由于收入中位数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收入指标,能够较好地反映出收入处于中间水平的收入群体状况。李培林等以恩格尔系数法对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进行划分[3]。洛伦兹曲线是在一个总体(国家、地区)内,以“最贫穷的人口计算起一直到最富有人口”的人口百分比对应各个人口百分比的收入百分比的点组成的曲线。美国经济学家Joseph Eisenhower提出贫困线和净财富综合划分法,其主要内容是以家庭年均收入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为低收入群体,将高收入群体定义为在资产不减少的情况下,能够不被雇佣还能过上中产阶层生活的人群,而中等收入群体介于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之间[4]。我国国家统计局采用等分法对居民家庭收入进行分组。其原理是将全部居民(家庭)按其收入水平由低到高顺次排序,然后依次按相同人数分组,通过计算和比较各收入组的收入在总收入中的份额或者不同收入组的平均收人的差距,可以得到全体居民总收入按收入组分布的情况。我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所课题组认为中等收入者的划分应当从收入、资产、生活质量等多方面指标考虑[5]。
选定中位数收入的75%和125%作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下限和上限,据此划定我国中等收入区间,同时计算不同收入群体的比重,具体结果见表1。
表1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测算
由表1可知,1999~201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出现了一定的波动。1999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为20.47%,2003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为17.96%,下降了2.51%。从2005年开始,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逐步上升。2005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为19.10%,2008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为23.52%,2010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为25.25%。从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的变化来看,尽管出现了一定波动,但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或下降的变化趋势。一个“橄榄形”稳定的社会结构中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不低于70%,而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相差甚远。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中等收入群体对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减小高收入群体收入,使得更多的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差距。
以中位数收入的75%~25%区间设定为中等收入群体,测算了1999~201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变化区间,具体测算了历年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范围。1999年中等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范围为4 278~7 131元,2010年中等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范围为11 814~19 689元。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
2.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该研究用夏普里值法分析中等收入群体的特质,研究各种微观因素对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贡献情况,讨论各个特征变量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贡献情况[6]。
该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China Nutrition and Health Survey,CHNS)的个人收入调查数据。美国北卡罗莱那大学和中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国家营养和食品安全所依据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和健康指数在1989、1991、1993、1997、2000、2004、2006、2006、2009、2011年对中国的9个省份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该研究所使用的数据为2000、2006和2011年的调查数据,其中剔除了18岁以下的个体。
自变量的选择主要从人口特征、人力资本、就业状况等方面探讨微观个体的特质。
人口特征主要包括性别、年龄、所在区域。其中将女性作为性别变量的对照组,将居民所在区域划分为中东西部地区,其中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属于东部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属于中部地区;广西、贵州属于西部地区,并将西部地区作为所属地区指标的对照组。
应当注意此为理想情况,实际上由于飞行器处于一个未知的开放环境当中,往往会存在某方向的自然风,在这个自然风的影响下,飞行器会处于一个不平衡状态,可能会引起定向漂移或者失控,因此需要通过改变相应电机转速来引入一个反向分量去平衡这个自然风所引起的偏移量[18]。
人力资本由受教育程度体现。将受教育程度划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及高职、大专或大学及硕士,其中将小学作为对照组。就业状况由职业类型、工作单位性质和第二职业指标表示。在对职业类型的处理上,按照我国职业分类标准,将CHNS调查数据中的多种职业类型归并为以下几类:①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②专业技术人员;③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④商业、服务业人员;⑤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⑥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其中,将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设置为对照组。将单位类型划分为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集体农业、私企、个体、三资,其中将三资作为单位类型变量的对照组。第二职业指居民在第一职业以外从事的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将城市居民户口划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将农村户口设置为对照组。
因变量选择居民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与居民个人年收入相比,居民个人年可支配收入更好地反映了居民实际收入水平与实际生活水平。同时为了保持可比性,所有收入数据均经过CPI指数进行平滑,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估计收入函数的公式为:
表2 1999、2005、201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的夏普里值回归结果
2.2 结果与分析
2.2.1 夏普里值回归分析。1999~2010年主要年份各因素相对于收入的夏普里值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首先,在性别因素中,在所选年份中男性与女性相比,男性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女性,反映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中男性与女性的收入存在明显差异。其次,年龄因素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居民收入呈现负向影响的趋势。1999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这可能是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验更加丰富,并且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而2005和2010年,年龄因素对居民收入有着负向作用。第三,在户口因素方面,城镇居民收入明显高于农村居民。第四,区域因素中,西部居民的收入水平低于中东部地区。第五,在学历因素中,相对于小学学历,初中、高中及中职、大专或大学及硕士学历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居民收入提高有着很大的贡献。随着学历水平的提高,学历因素对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贡献呈现明显的增加趋势。第六,在职业类型因素中,与作为对照组的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比,技术含量较高类型职业对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有着正向贡献。由于农林牧渔水利业与自然状况息息相关,因此从事该职业人员收入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第七,单位类型因素中的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集体家庭联产承包农业变量对2005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居民收入有一定贡献,且贡献值为负。
2.2.2 微观因素分解分析。以回归模型为基础,采用1999、2005和2009年CHNS数据,在夏普里值分解的框架下,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变动进行微观因素分解,结果见表3。
表3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差异分解 %
从表3可以看出,区域因素对中等群体收入产生了较大贡献。1999年区域因素对收入差距的贡献程度仅次于职业因素,在2010年其贡献程度出现了大幅度下降,但对收入差距的扩大仍有明显作用。由于市场化程度、市场开放程度以及政策倾斜程度的不同,中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存在明显差距。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价格可以调节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能够实现自由流动,因此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将趋于收敛。户籍制度等因素形成了各区域间的劳动力流动障碍,进一步导致了收入差距的固化。
由于就业市场上可能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女性在就业机会、就业质量上均处于劣势,相对而言选择余地更低。女性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较为稳定而收入偏低的工作,而男性会选择收入较高的工作以符合传统男性养家糊口的社会角色,这会造成男女收入分布的差异。
对于单位因素来说,由于政府、事业单位的福利与隐性收入较高,而表现出来的实际工资并不是很高;此外,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改制,职工工资主要与企业效益密切相关,许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甚至出现下岗的现象。因此,相对于不便分类的其他单位类型,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集体家庭联产承包农业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一定正向影响。
鉴于我国目前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户口因素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其仍然是阻碍低收入群体转化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一个影响因素。我国农村地区主要依靠手工和半手工劳动,与主要运用现代生产体系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劳动生产率更低。而劳动生产率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收入水平,且农村人口基数大,因此更加加深了农村地区的贫困程度。
可以看出,居民学历水平的提高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作用。受过良好教育的居民更有优势找到收入更高的工作,而缺乏知识技能的劳动者往往只能依靠体力获得收入,一旦年龄增长或遭受疾病,其收入难以得到保障。同时由于缺乏知识技能,居民的职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所从事行业往往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并不具有不可替代性。从事该行业的居民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控性,而相对来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收入更稳定,福利待遇更好。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因此可能实现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获得更高的收入报酬。
该研究基于中等收入群体划分标准,利用夏普里值分解法对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进行分解分析,以此找出提高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着力点。结果表明:区域因素、受教育程度、职业类型和单位类型对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有着较为显著的影响。
为了促进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的转化,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着力点之一。2014年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45.23%,但目前我国农村还存在着整体人口素质偏低、经济发展落后的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一方面促使了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促进了低收入群体更多地转化为中等收入群体。同时为了使农民在城市也能拥有良好的职业前景,应当对进城农民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其人力资本。通过培训,农民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可以从事专业技术更强的工作,从而获得更高的收入。其次,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异。东部地区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最高,中部地区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次之,西部地区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最小。因此,应当鼓励和扶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以此来缩小经济发展差异,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手段适当发挥自己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利用税收政策引导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迈进。
[1]洪兴建,李金昌.两极分化测度方法述评与中国居民收入两极分化[J].经济研究,2007(11):139 -153.
[2]顾纪瑞.界定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方法和标准之比较[J].现代经济探讨,2005(10):10-16.
[3]李培林,张翼.消费分层:启动经济的一个重要视点[J].中国社会科学,2000(1):52 -61.
[4]EISENHAUER J G.An Economic definition of the middle class[J].Association for Social Economics,2008,37(2):103 -113.
[5]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所课题组.中等收入者的概念和划分标准[J].宏观经济研究,2004(5):53-55.
[6]万广华.不平等的度量与分解[J].经济学(季刊),2008,8(1):34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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