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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监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时间:2024-05-22

蒋智勇

我市紧紧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安全监管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开展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管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就如何做好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监管,在这里提供一些工作经验,供各位工作者参考。

按照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转变政府兽医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牵头,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动物卫生监督是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嚴厉打击饲养生产、屠宰加工、储藏运输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推进兽医依法行政,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2、动物卫生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一些地方对动物卫生监督在兽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重视不够,重许可、轻监管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力度不够、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兽医专业人才的管理,采取签约、聘用等有效形式,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检疫等执法辅助工作。完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以及人员招录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二、健全机制,提升执法能力

1、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作风,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2、提升动物卫生技术支撑能力

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需要,及时调整检疫对象,确定科学合理的动物卫生保护水平。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快速检测技术推广培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把关能力。加强检疫、检测、无害化处理、风险分析等技术研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等机构要及时提供有关检测数据和风险预警报告,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科技水平。

3、健全完善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构,及时对辖区动物卫生状况、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水平、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同风险状况,确定动物卫生监管重点和检查频率,实施风险管理。强化源头管理,指导养殖生产者遵循良好的健康养殖和兽医卫生规范,有效降低动物疫病等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风险。

三、强化监督,提高产品质量

1、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重点加强办公设施设备和执法办案、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工具等仪器设备建设,加强隔离检疫、无害化处理、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管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2、实施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

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调整完善建设思路和技术路线,提高建设质量和实际应用效果,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3、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

建立全国统一的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检疫审批、官方兽医出证、跨省调运监管等业务信息的统一管理,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推进机打检疫证明,规范出证。因主客观原因,我市虽然大部分分所能实行机打检疫证明,但是利用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系统出证的较少。为此,我所根据需要,逐个指导,共协助14个分所利用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系统出证,所有外调动物实行机打检疫证明。

4、加强督查,把好检疫关

各分所加强了检疫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检疫员准时上岗、佩戴证件、统一着装、入场把关、同步检疫、按章出证、检疫记录等内容,查找薄弱环节,剖析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检疫人员按时到场到点,依法依规检疫,把好检疫关。实行区域化动物卫生监管制度,强化活畜禽跨省调运监督管理,逐步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产区销区联动制度,严格出证官方兽医和出省检疫合格证明管理,督促落实产地和企业动物防疫、动物产品安全责任。鼓励和引导畜禽生产企业开展生物安全区建设,加快提高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5、加强“瘦肉精”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

一是强化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监督抽检。二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6、加强监督执法巡查,促进动物防检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我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到位,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我们加强了监督执法检查:一是加强监督巡查。在全市规模猪场、规模禽场、屠宰场的监督巡查,对不合规范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防止未经检疫肉、病害肉流入市场,我市加强巡查,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力度。我们进一步加大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力度,加大巡查范围和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发动群众举报乱弃置病死畜禽行为。加强消毒灭源工作,组织养殖场、群众自行开展养殖场圈舍的消毒工作。

(作者单位:525200广东省高州市曹江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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