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姜松
农村三资管理实质为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属于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民众非常关注的问题。可否把农民集体资产、资金与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与利用,这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推进农村经济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所在。那么如何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呢?本文结合实际,给出几点体会。
1、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体系
①领导机构。进行以党委政府为首、职能部门为辅的“三资”管理工作小组建构(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为信访、经管等多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三资”管理体系完善,整个过程应做到综合部署、协调指挥,奖惩合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②工作机构。将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作用发挥起来,进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构,在镇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对农村集体资金账目、物品采购等予以严格监督,同时需对村级民族管理财务公开的实施给予监督。
2、加强农村“三资”财务监督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各乡镇站应确保审计前有审计通知,被审计单位有承诺书,审计时有完整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完成后有规范的审计报告,对于其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需及时反映给纪委,进行查处策略制定,使得审计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详细应通过如下三方面给予落实:①推进市对村的抽审工作,部分村经济总量高、村营收入高则需要增设专门的市农村审计站给予审计;②做好乡(镇)农村审计站对村的直接审计,部分征地补偿费用高、债务多,村干部不愿意任职的乡村,也应该被认定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的主要对象;③将各乡(镇)农经中心的价值利用起来重点审计乡(镇)对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各乡(镇)审计的面应比本乡(镇)总村数的30%高,将村集体资产收益状况、村集体统一经营项目资金收支状况、征地补偿费收支状况等多项内容展開严格审计。
3、推行村务公开,做到民主决策
①进一步完善与实施民主决策制度。根据“一事一议”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对于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财务预决算方案,均可采取民主决策的形式,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其中,进行意见发表,使农村群众的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等得到维护,使村民能主动积极的加入新农村建设行列中,实现和谐稳定新农村建构。
②进一步完善与实施公有资产(资源)公示制度。村级资产于集体经济组织中需本着民主方式由村务监督小组重点针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应用状况实施民主理财。对集体资产分布、数量、收益分配方案等信息经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听证会召开等形式进行公告,使农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并能自觉地接受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监督。
③进一步完善与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各乡镇相关人员应进一步完善与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整个审计过程需由纪委牵头,财政、尽管、审计等多部门配合,认真审计村级资产、资金与资源应用状况,及时公开审计信息。并且需将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重点内容专项审计、热点问题重点设计等各项工作提上日程,落到实处;针对其中存在的不合理开支与库存现象需给予有效整改处理,使集体利益得到维护,确保集体资金、资产得到合理利用。
④进一步完善与实施公有资产监督问责制度。对于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需由审计、纪检、财政、监察等多部门协力经民主听政、政务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多样化监督途径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预防集体资金滞留账外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因失职渎职、暗箱操作等行为而导致公有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需根据情节轻重为相关责任人实施惩处,情节严重的需追求刑事责任,且要求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加强宣传与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第一、农村“三资”管理团队应加强国家政策与对应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能力,通过统一认识与思想,协力将工作做到位;第二、村干部应通过各种途径(如微信、广播、短信等)将与“三资”有关的内容与事务及时为群众进行宣传推广,增进和群众的交流沟通力度,使群众的疑惑得到消除,从而让群众对国家政策有更正确的认识,对领导工作的开展予以支持与认可;第三、农村自身也需强化学习(自学或村干部组织农村统一接受学习等),促法律意识与素养不断提高。
5、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建立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需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先进设备的功能充分利用起来,依靠远教设备,进行村、乡与县的三级联动农村管理信息平台建构,确保政务、村务、党务办公自动化得以实现,做到“三资”管理民主化、公开化与决策程序化。针对农村群众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在处理时务必要做到信息公开,促和谐、民主、法治新农村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总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牵涉面广,任务艰巨且繁重,要求相关部门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力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开展落到实处,促其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并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农村经济稳步良性发展中发挥更大价值与作用。
(作者单位:266315山东省胶州市胶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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