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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农村财政税务审计监督的协调与结合

时间:2024-05-22

王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财政、税务及审计监督的关系日趋密切,三者协调发展不仅可以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也成为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策略之一。本文针对我国财政监督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以法律为基础依据,强化监督职能,突出监督内容的重点,合理掌握经常性与突出性的结合等措施。

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有序的发展,法制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经济要以法制进行约束和规范,有序的法治经济是国家经济良好发展的一种体现,在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同时规范法规,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单位所运行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坚决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起到对经济活动进行监查督查的职能。在经济体制转轨过渡时期,财政、税务及审计监督的紧密结合可以抑制破坏性因素的发展,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1、税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定义与内涵

税务监督是国家税务机关部门根据相应的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缴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税和税务机关和人员依法办税的处理活动中进行督导检查。

财政监督是国家机关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在财政资金供应、财政资金筹备等相关经济活动中对有关部门进行督导的工作。

審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上的民间审计机构或组织依照国家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和日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督导检查、全面评价等活动。

2、财政、税务及审计的监督相互协调与结合的关系

财政、税务及审计的监督三个方面在各自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加强协调与配合。总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三者协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督机制的客观要求

我国有近14亿人口,作为一个人口基数极其庞大的国家,国民经济运行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经济监督的对象多种多样,经济监督的手段和方法也各有不同,存在互相呼应,相互协调配合的联系。总体来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系统化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权威、严密有效且适应现行经济发展的监督制度可以更好的抵制市场经济中不稳定因素及混乱因素的产生。如果缺失了监督制度的实施,经济秩序可能面临着紊乱甚至崩溃,导致不良的社会风气蔓延滋生。由此看来,必须加强多种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的相互协调和协同发展,来促进健康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三者协调配合可以有效促使经济健康运行,推动开展宏观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财政、税务及审计的监督和谐体系的建立及协调发展,不管是从开展国家宏观调控方面,还是在确保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上,都是无法缺少的必备手段。若要监理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的运行管理机制,首先要把企业的主体转化成法人及市场竞争主体,在多方面入手,在多个环节上进行对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只有保证税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和谐开展,才能确保市场竞争主体遵循制定的法律法规,维护好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此外,政府行为也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各个环节上予以监督。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有效地推进政府的法制化建设,从调控主体的角度促进宏观经济健康运行。

(3)重视和加强三者之间的协调结合与当前经济工作形式有密切的关系

在近十年的经济转型期内,我们的国家经济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将一系列的突出矛盾和显著问题摆在了财政经济工作上面,这些矛盾和问题迫切地要求财政,税务、审计监督的密切协调和配合。经济活动产生的新特性,新出矛盾需要三大手段相关部门加强各自的监督职能,并对相互之前的协调关系予以重视,此外,也需要动用一些其他的监督手段和监督力量,例如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对经济活动覆盖整体的监督体系。

3、财政、税务、审计监督如何协调与结合

(1)以法律为根基,强化监督职能

我国日益完善的《预算法》、《审计法》《税收征管法》等一系列法律提供了基本的骨架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进一步贴近实际,使得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根本上对监督体系进行强化和完善。各个监督的主体部门和单位要在协同监督中通力合作,归口监督的过程中汇总要强化部门职能,提高部门的威信和执行力。分级监督实施过程中,要力争避免来自其他部门或者力量的不正常干预,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实行垂直领导机制和逐级派驻制度之后,也要极力避免来自各种力量的干预和阻碍。

(2)监督内容上要重大突出

监督不仅要全面铺开,体现出全面性,又要重点内容突出,体现细微性和重点县。要根据形势、发展阶段和部门工作特点抓好若干中心环节,例如审计部门不仅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职能,也具备有法定的检查处理权限和能力。由于审计部门的特殊性,在工作中要着重加强对部门的监督,并且建立起对财政支出的监督系统。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还要重点对法人,纳税人、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防止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此外,在围绕转变政府的职能这一点上,要对国家的宏观调控系统进行完善,防止出现蛀虫和缺口,要对政府的资金分配进行重点监督。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企业监督。围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文教科卫体制改革,扶贫支农和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工作等,加强专项资金监督。

(3)在监督方法上合理掌握经常性与突击性的结合

一方面,应当对财税大检查这类活动形成正确的认识,这类活动具备突击性和监督性,在经济发展转型期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应当逐步发展提出更加规范、更具有常态化的检查方式和监督方式。目前来看,由于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意识淡薄,社会监督和执法距离健康完善的执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前的技术手段也不能够随着监督客体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体现了滞后性,因此在监督方法上,要更加注重经常性和突击性的结合,更加有利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解决掉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使得经济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作者单位:235100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四铺镇农林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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