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黄 卫
“在团队中我只有一项独裁,就是独裁地、专制地推动民主表决。”
著名房地产律师、设计出改写行业游戏规则的《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秦兵,他的购房合同会有多少条呢?
答案是零。
秦兵至今没有买房,一家四口仍住在北京西城区一个租来的小两居里。在这个普通的旧住宅楼里,他已经住了6年了,今年又以每月1650元的价格续签了4年合同。
围绕着秦兵身上的矛盾还有很多。他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在谈论理想、献身精神的高调爱国者;但同时,他又悄无声息地加入了出国生二胎的名人俱乐部,如今是一个2岁的小美国公民的父亲。
从300户到10户
“204条”发表的时候,秦兵还在建国门附近的隆安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3年7月底的一天,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滨西大楼的居民薛军找到秦兵。为了修建大型商业中心,他们被强令拆迁,每平米补偿不到3000元。
小区居民不服。他们中有人提起,有个律师出了本什么维权的书。二楼住着个老师,家有电脑,他家孩子帮忙在网上Google出了秦兵的联系方式。从事金融工作的薛军被推为代表来见秦兵。
第一眼见到秦兵,薛军的印象是:典型的山东人,实诚,精明。“他挺同情我们的。”薛军说。同情归同情,但秦兵首先要解决的是收费问题。“很多人认为我已经很有钱了。一说收钱,这么大明星还收钱?”
秦兵列举出打这场官司要做的300件事,需耗时一两年。然后问他们,谁来做这些事?你自己愿不愿意来做?
一说收费就走掉了100户。秦兵继续动员,告诉他们为了拿到更多的补偿,律师费是必须的。标准是每户5000元,200户共100万元。这一来,200户又去掉了150户。
只剩下50户了。秦兵计算成本后确定,每户不能低于8000元。于是又少了一半。最后,300户里只剩下10户。秦兵和当时的助手毕文强以每户1万元的代理费接受了委托。
从300户到10户,这一谈判案例至今被秦兵认为是既不损害自己利益又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的完美典范。
“选举是可以挣钱的”
2004年1月,10名被拆迁户在天津市一中院对和平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庭判决《房屋拆迁裁决书》无效。
律师还是那个律师,但代理合同上的公章却不是隆安的。原来,此时恰逢北京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秦兵大张旗鼓搞竞选,单位受到极大压力,他只能选择走人,去了另一家律师事务所。
9点40分,开庭时间过去10分钟之后,被告代理人、区政府法制科的正副科长才不慌不忙来到法庭。但他们一来就遇到一个下马威。
开庭前,秦兵已向法院申请将他们列为证人,而证人是不得旁听开庭的。他据此要求法官让对方退庭。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一方无理由退庭的,可以直接判另一方胜诉。
法官说,我们不同意。秦兵说,这是法律的规定,即使法庭也应当遵守。
当时还是实习律师、现为盛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毕文强用“异常勇敢”来形容他亲眼目睹的这场激烈对抗。他回忆说:“秦律师一直站着讲,法官讲话的分贝也提高到属于吼的状态。”
这样的对抗当然不可能带来直接判胜诉,但其作用是,“法官以后就按照我们的游戏规则来走了。”
在庭外,秦兵尝试他一直在琢磨的维权手段:选举和罢免。“我每天都在研究新产品,如何帮弱势群体低成本、快速地维权。”
这样做,律师不是不承担风险的。虽然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手段——比如,通过中间人而不是直接给建议——来规避,但在这件事上,“我不亲自说的话大家不相信,而且大家希望看到我亲自来做。”
现在,秦兵日益丰富的产品线上已经包含“亲自来做”这一种。帮助竞选举区级人大代表,30万元;市级,50万;省级,100万。还可以帮助罢免人大代表,通价30万。只负责启动,目前尚有价无市。
“因为我只有开价,当事人才会决定,自己做还是请我做。一旦他们自己做,就是我最开心的事。还要让律师知道,选举是可以挣钱的。”
在秦兵的指导下,拆迁户给做出裁决的区政府发出了挂号信,要求区长作为人大代表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接受选民的质询。
然而没有回复。
于是,在一个星期日,几名业主抬了一张桌子来到闹市区,征集签名,开始了罢免区长人大代表资格的行动。同时,他们还推出一位候选人,开展选举人大代表的活动。
活动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开始主动跟拆迁户联系、谈判。
2004年7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除有产权的王明水外,其余9户全部败诉。2005年10月,二审败诉。
实际上,败诉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胜诉。重新谈判的补偿方案,最少的也翻了一倍。
律师自己的纠纷
薛军、赵镇和马永珍三户不服判决,开始了向天津高院和最高院申诉的没有尽头的漫漫长路。
二审之后,他们和秦兵的委托关系就结束了,但还是经常去找他。秦兵和毕文强无偿帮他们写法律文书甚至开庭,赶上饭口还招待一份快餐。秦兵笑称:他们非常勇敢,在试验选举这个“新产品”上做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就给一些附加的服务。
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薛军接到秦兵短信,说是已到新的律师事务所——忆通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客站,有事请跟他联系。
他不知道的是,秦兵是被律师事务所除名的,因为“做出了合伙协议上除名约定的重大的有损本事务所利益、声誉的行为”。
秦兵称,起因是常务合伙人和徒弟为报酬不公对簿公堂,这位合伙人认为,徒弟做了错事;秦兵认为,不管错不错他需要钱养家,何况法院都判他胜诉。毕文强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证实,他自己也被拖欠工资,但事务所财务确实遇到困境,“毕竟当家的主要是这位常务合伙人”。
秦兵要求查账,行使合伙人的知情权。
“有人想打架。我又不怕打架。”秦兵说。如果不是第3个合伙人拉开,两个大律师就能扭打到一起。
毕文强说,这是两个非常优秀的、对律师界都有贡献的人,在一件小事情上,做了件非常愚蠢的事情。两个人都一样的刚愎自用,以自我为中心,导致从最初求贤若渴到最后反目成仇。
秦兵不这样认为。他说:“我有个观点,叫快意恩仇。如果你认为它道德不好,马上就解决,宁可吵架,动手,都是值得。我不愿等我老了之后回想,我为了保全我的利益,目睹我周围的邪恶随意发生。我必须等我老了回想,当我目睹我周围的邪恶发生时,我当场就站出来了。这是让我幸福的事情。”
毕文强更倾向于从性格、行事方式甚至控制权之争的背景下来看待这件事,对于秦兵的“泛道德化”倾向颇不以为然,跟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件事伤害了他对所有人的信任,有一段时间甚至包括我。”
但好处是,秦兵开始深刻反思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弊病。虽然合伙人制在国外也是主流,但他们有宗教约束,而在中国则面临着很高的道德风险。“两个人一合谋就能把第三个人除名。”所以中国出不了大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搞公司制才行。
他的第二个反思就是:不能信任任何一个人,只能信任制度——准确地说,是民主制度。
“我一直在前面奔跑”
今年初,薛军到最高院立案庭查询时被告知,已立上案了,但至今尚无下文。
薛军、赵镇和马永珍至今没有住处,在亲戚家安身。和一般的“秋菊式”维权者不同,薛军心态非常平和。他说,打这场官司改变了他的思维方式,让他终身受益,甚至成败都不再那么重要。“秦律师说,推动一个事情是需要时间的。”
秦兵现在只是忆通律师事务所一个普通律师,但他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万事俱备,只欠批准的东风。他用全新机制组织起来的“秦兵房地产律师团队”有近40人,而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平均只有10个人。“在这个团队中我只有一项独裁。就是独裁地,专制地,推动民主表决。”
人生多次大起大落之后,秦兵现在对物质的欲望大大降低。他不认为现在住的地方有什么不妥,双人床的床架上吊着秋千,上面躺着他的太太,太太抱着大女儿,大女儿抱着小女儿,他在旁边这么一荡。“我们家跟儿童乐园似的。”他说。
只要不出差,秦兵每天早上都会给女儿讲故事把她讲醒,送她上学;中午去接女儿回家;晚上讲故事把她哄睡。“我每天做完这3件事,就觉得天下无难事。”
秦兵的朋友、业主维权明星舒可心说,秦兵不买房和去美国生孩子是给自己留后路。秦兵坦率地承认,以后说不定有什么麻烦,而且这种事对自己不是坏事,这样才能满足自己对理想的追求,老死于病床是人生最大耻辱。“我一直在前面奔跑。”秦兵说。
所有采访过秦兵的记者都说,他是个工作狂。“三免主义”(初等教育、普通医疗和基本养老免费)理想就像宗教一样,让每周工作100个小时的他进入一种不知疲倦不知冷暖每天高度幸福的“气功状态”,以致他能战胜恐惧。“过去有一段时间很恐惧,害怕失去荣誉,失去金钱,失去生命,失去很多东西……现在不怕了。”
和秦兵合作5年的毕文强预言,秦兵在某种程度上一定会被载入史册,但能走多远,取决于他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自己对合作者苛求的致命弱点。“比如要求你,5分钟之内必须做出反应,必须1周给客户打3次电话。否则就上升到职业道德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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