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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非,本名刘勇,1964年出生,江苏丹徒人。1981年考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2000年获文学博士学位,同年调入清华大学中文系。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著有《格非文集》、《欲望的旗帜》、《塞壬的歌声》、《小说叙事面面观》等。他的中篇小说《褐色鸟群》曾被视为当代中国最玄奥的一篇小说,是人们谈论“先锋文学”时,必会提起的作品。本文的作者朱伟是资深媒体人,原《三联生活周刊》的主编。
格非,真名叫刘勇,江苏丹徒人。有关家乡、家庭,好像很少听格非谈起过。记忆中,他只说过,“家乡的河豚是真好,等春天,到我家吃河豚去”。这一说,30年就都无下落。
他的履历很简单:从乡下到上海,进华东师大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留校当讲师,随后是副教授、教授。华东师大文学系当时集结了一帮文学评论精英:许子东、王晓明、李劫、吴洪森……讨论小说技艺的风气很浓。格非在《中国》杂志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追忆乌攸先生》时,署名就是刘勇。
格非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迷舟》19 89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时,吴洪森曾在序中写道:刘勇是因为发现小说作者中有重名的才起了“格非”这个笔名,而且他还说“我觉得,他在构思这个笔名的过程中,就已经作为一个优秀小说家诞生了。”吴洪森是格非的近友,格非曾带他到过我家。
格非在新时期,是一位难得的以其学术背景进行创作的作家。但我总觉得这种学术气在读者认知度上,其实帮了他很多倒忙——他的叙述往往会阻碍急于窥知故事结果的读者,他们没有耐心体会语境氛围背后,作者煞费苦心的结构。这其实正是他小说魅力的所在。
我以为,起码,在创作刚起步时,格是格非小说构思中的途径,是非构成意味。他以一个意象开始寻找逻辑——《追忆乌攸先生》的“乌攸”就是司马相如《子虚赋》中的“乌有”——“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为齐难”。这是一个倒装结构的小说,故事其实很简单:乌攸先生因奸杀了杏子而被枪毙了。乌攸先生死后,警察才来村里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杏子其实与乌攸先生是相爱的,真正奸杀杏子的是村里的“头领”。乌攸先生是个有文化的医生,头领先烧了乌攸的书,乌攸拿刀要与他拼命时,头领轻易就击倒了他。然后,头领就奸杀了杏子,又诬陷了乌攸,因为他早就放话说,要杀死杏子与乌攸先生。谋杀,是因为乌攸先生抢了他风头,挑战了他的权威。格非不像其他作家,他的第一篇小说,就形成了结构独特深思熟虑、娓娓道来的叙述风格。
上世纪80年代,每个作家的脱颖而出,应该说,背后都有某一类型外国小说的影响。格非的脱颖而出,我以为是受了法国小说家罗布·格里耶和阿根廷小说家博尔赫斯的影响。《追忆乌攸先生》的故事,需要你通过分辨它的叙述,来理出因果。有趣的是时间差,它构成了悬念与意味。小说的最后一段是,我与弟弟遇到小脚女人,“她决定揭露事情真相,发疯似的朝枪毙地点飞跑”。但她“满身是泥赶到枪毙现场,乌攸先生已经被埋掉了”。这就是时间差。
但是1987年发表在《收获》上的《迷舟》,才是格非的成名作。这篇小说的意象,就是迷雾中的渡河之舟,他还专画了一幅曲曲弯弯的,从棋山要塞到榆关,由涟水进入兰江的草图。驻守棋山要塞的是孙传芳部,萧旅长率部准备开进棋山对岸的小河村前,接到了父亲的死讯。小河村正是萧旅长的故乡,于是他回乡奔丧去了。而攻占榆关的,正是萧旅长的哥哥率领的北伐军。小说一共写了七天:第一天,萧回村,见过母亲。村里有一个会算卦的道人,他让道人卜生死,道人说:“当心你的酒盅。”第二天,父亲下葬,站在母亲身边的杏,使萧旅长忆起他从军前在榆关跟表舅学医的日子。杏是表舅的女儿,夏末的一个下午,杏在躺椅上熟睡,他曾搭过她的脉。现在,杏已经嫁给了兽医三顺。第三天,杏去茶林采茶,媒婆马三婶告诉萧旅长,三顺去上游捕鱼了,两天后才回来。萧旅长于是到茶园将杏扳倒,但“他越是用力抱紧她,她就仿佛离他越远,他觉得自己深陷在一个巨大的泥潭里,他的挣扎只会耗尽他的生命。”第四天,格非只写了两行字:萧到杏屋里去了,三顺还没回来,河上起了大风。第五天,一夜雷电风雨后,萧旅长带着警卫员在激流边钓鱼,马三婶来告诉他,他与杏的事发了,昨夜回家的三顺吊打了杏,杏供认了他,三顺阉割了杏,杏被送回了娘家,三顺扬言要杀死他。第六天,萧旅长在父亲的书房里,看到父亲未寄出的给他哥哥的信。信上说,预计他的部队不久就要覆灭,孙传芳军已近崩溃边缘。他在决定赶回部队时想到了杏,于是,决定晚上去杏的娘家。在河边,他遇到了正追杀他的三顺与同伙,他出门却忘了带手枪,警卫员又喝醉了没跟着他。但三顺在该杀他时却放了他,把刀扔进了河里。最后,第七天早晨,他从榆关回村,走进家门,警卫员就用他的手枪对准了他。警卫员告诉他:“离开棋山来小河的前夕,我接到了师长的秘密指令:如果你去榆关,我就必须把你打死。”结尾是——警卫员站在离他有三步远的地方,认真打完了六发子弹。这故事其实也简单,格非的叙述,始终营造着一种神神秘秘的感觉。道人说:“当心你的酒盅。”那晚他就把酒杯推到警卫员面前,“警卫员偷觑了他的长官一眼,迟疑地端起了酒杯。萧旅长又从警卫员的眼睛里看到了道人那种双目诡谲的光芒”。这是埋伏的细节。格非先是努力地将读者的注意力调度到一个方向上,然后指鹿为马,近而示之以远,远而示之以近,让你玩味那个出其不意中的前因后果。我也是因此而喜欢他的布局。
大约1987年下半年,我就认识格非了。1987年至1989年,暑假他就到北京,我们来往较多。他对各类小说家的先进叙事技巧都有研究,讨论时爱较真儿。他经常会说:“这个问题嘛,我以为是这样的。”常以停顿,加重阐述的分量。遇到反驳,会略皱眉凝思,随后就会极认真地延伸。他是小说结构的研究专家,但再激烈的争论,他也斯文。他的倔强是在内心。
1988年他最重要的两部小说,一篇是年初发表在《钟山》上的《褐色鸟群》,一篇是年底发表在《收获》上的《青黄》。对《褐色鸟群》的界定,我以为还是吴洪森当年的说法最靠谱。他说,这小说要表达的,是想象与现实的边界。因为,按格非自己的说法,其构思来自他和朋友去小卖部买火柴,朋友拿出一个火柴盒,小卖部老板说,你有火柴,为什么还要买?朋友推開盒子,里面装着几枚硬币。这就是是与非纠缠在一起的趣味,也是格非早期小说寻找曲径通幽的起点。
时间是含混的,“褐色鸟群”代表时差。作为候鸟,小说交代,“我能根据这些褐色的鸟飞动的方向,隐约猜测时序的嬗递”,但小说开头,强调的又是,“眼下,季节这条大船似乎已经搁浅了”。这暗示你,他要表达的就是,是与非的意义。小说中,“我”在水边写一部类似“圣约翰预言”的书,棋抱着画夹来访。预言即“我”的小说的想象,所以,其中的角色关系,都可以看作是“预言”的构思。小说里,来访的棋说,这些画是一个叫李朴的男孩画的,李朴是李劫的儿子。她对“我”不认识她很生气,她说,你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李朴,难道李劼也不认识吗?
李劼正是格非那时生活中的朋友。晚上,棋就留在“我”的寓所,“我”给她讲了“我”在企鹅饭店被一个穿栗色靴子的女人步态招引的故事,这就形成了一个套装的结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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