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浅析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时间:2024-05-23

■ 吴立峰

随着农业科技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数量逐年显著增加,据统计,我国每年专利申请数量已经处于世界第一。近10年来,根据《中国科技项目创新成果鉴定意见数据库(中国知网)》中检索(2022),农业科技成果达31533条,然而,产生的很多农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存在转化难、利用难的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比例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

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科技成果创新源头与市场需求存在错位

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助推农业科技创新发挥源动力的催化剂、加速器和放大器,农业科技成果只有在生产上得到应用,才能真正地服务于“三农”。然而,传统农业科研项目研究与农业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存在一定错位,科研项目选题与生产有一定脱节,导致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连接不够紧密、创新性较差,转化应用价值不高,甚至不具备转化价值,农业科技成果整体转化率偏低。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6000-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面世,但成果的转化率仅为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像美日等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70%-80%,德英法等国的转化率高达90%。

(二)农业科研管理评价机制存在滞后

新形势下,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然而,现行科研管理考评体制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大环境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重研究,轻转化”的倾向依然存在,“职称科研”现象也较为普遍,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考核科研人员的业绩,主要还是以其发表的科研论文数量、发行刊物的级别来进行评价考核,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考核参考比重较低。同时,农业科研人员也往往注重成果和论文的“数量”,而容易忽视“质量”,缺乏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足够重视,缺乏对成果转化后引起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考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切实有效的实现转化。

(三)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缓慢

中介服务体系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之一,目前,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都是依然通过自主“协商买卖”来实现,缺乏中介服务机构的有效介入,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如: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等,存在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缺乏专业的农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管理等复合型人才,还未能真正适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成果转化的媒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与市场经济和技术创新发展不协调。

(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完善

基层农技推广是助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融入生产实际的重要抓手。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及时传播推广,可以有效的发挥其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然而,就目前我国整体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看,推广机制、宣传方式、重视程度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农技推广功能定位滞后于现代农业发展和市场发展的要求,技术延伸到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不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措施

(一)调整农业科研项目立项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的农业科研项目立项机制,推动农业科研立项从“立项-研究-成果-再立项”的旧模式逐步向“市场-立项-研究-成果-市场”的新模式转变,有效协调“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倡导产、学、研、用合作,以需求引导和规范供给,将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与市场、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紧密结合。

(二)强化农业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和考核

采取符合农业科技创新特点和农业生产应用实际的成果评价方式,改变简单以SCI、EI等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和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为评价标准,加大技术创新原创性及其潜在和现实经济效益在奖励中的权重,要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考核,农业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时要明确对成果转化的计划与责任,相关指标要纳入项目验收、绩效考评与后评估的考核体系。

(三)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专业化成果转化、孵化机构和中介服务平台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支撑。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代理、评估、评价、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搭建农业科技成果信息交汇与发布平台,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推广单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信息交汇机制,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业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并提供农业科技成果的信息查询、筛选、信息对接等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在农业成果转化过程中,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为成果转化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商务洽谈、资产评估、质押融资、保险等交易配套服务,通过公开平台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深度结合,建立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四)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直接面向农业生产一线,是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开花”的“桥头堡”,要继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支持农业科技人员、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技术合作,加强试验示范、人才培养、培训推广等职能,落实基层农技推广经费投入等各项保障措施,尽快建立起能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常态需要的多层次和多功能的科学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五)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宣传力度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农业科研人员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落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激励政策,相关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应加快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机制,制定可操作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施细则,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价与晋升体系。支持企业科技人才到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兼职,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实现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依托现有高校、科研院所、转化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和突出专业人才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同时,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训宣传力度,确保相关成果转化政策有效落地,组织相关专题培训,宣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