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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全面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时间:2024-05-23

杨苏敏

海门市全面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杨苏敏

围绕江苏省提前完成新一轮脱贫目标任务,2016年海门市将扶贫增收工程列入十大民生工程之首,加大实施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力度。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7000元贫困线标准,全市“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数为8073户,13529人。“十三五”共有64个经济薄弱村,其中14个为南通市级经济薄弱村、50个为海门市级经济薄弱村。2016年,经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攻坚克难。截至目前,实现所有建档立卡户中2465户脱贫,4080名低收入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000元以上,脱贫率达30.16%。

一、强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一)精准扶贫到村到户

“万人帮万户,共走幸福路”活动向纵深推进。组织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参与扶贫结对帮扶,共结对低收入农户8071户(2户闭户)。截至2016年底,全市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完成“十三五”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的多次走访工作,2016年共计投入1500万元帮扶资金,其中开发式资金数达800万元左右,开发式比例为22%。

(二)做好政策托底保障

将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医保和贫困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畴,加快提标扩面工作。目前,海门市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32万元。从2016年7月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05元提升为53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580元提升到590元。建档立卡内无劳动能力农户全部纳入政策保障,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脱贫。

(三)开展各类专项救助

大力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2016年全市发放重残补贴5300万元,发放农村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生活补助25万元。财政共计投入700多万元为全市280户低收入农户免费进行危房改造、加固维修等。

(四)全力推进扶贫开发

2016年,海门市全力推进开发式扶贫,开发式扶贫作为推进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各对口帮扶单位投入每户的开发式项目资金不得少于2500元。养羊、介绍工作、大棚种植以及其它畜禽水面养殖等是海门市开发式扶贫主要项目,特别是养羊已成为开发式扶贫主导项目和亮点。目前,全市各帮扶单位投入开发式扶贫资金500万元左右。

(五)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2016年海门市扶贫办继续和市扶贫开发协会合作通过项目单位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以带动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2016年全市投入400.05万元(其中财政投入300万元)用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24个,帮助带动1671户、2738人增收脱贫,户均、人均分别增加5897元、3599元。

(六)狠抓薄弱村帮扶

“十三五”期间,为带动更多的薄弱村增收致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经济薄弱村能够拥有持续增收致富渠道,实现村村有物业目标,研究出台了《海门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实施意见》。除扶持14个南通市级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外,还另外扶持50个海门市级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做到海门市级和南通市级的薄弱村同时部署和要求、同步实施和推进、同等督查和考核。整个“十三五”期间,市财政将安排3900万元用于扶持薄弱村发展物业经济。其中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发展海门市级经济薄弱村,5年为2500万元。

二、书写脱贫奔小康工程恢宏篇章

今后五年,海门市将继续围绕“政策保障一户不漏,专项救助一个不少,社会帮扶一刻不松,开发扶贫一着不让”四条主线,大力开展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一)加强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把社会保障作为政策扶贫的基本途径和方法,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社会保障网。创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和渐退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逐步缩小全市城乡低保间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二)加强扶贫开发和专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坚持扶贫开发和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把社会救助作为扶贫的重要环节和补充,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法治化。构建社会救助平台,创新“救急难”机制,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救助联动平台,大力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加大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户以及重残、重病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加大对因患重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贫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

(三)全面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扶贫开发作为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逐步摆脱贫困,做到扶贫开发常态化。

1.明确扶贫开发任务标准。“十三五”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开发式比例实现全覆盖,且各对口帮扶单位每年投入每户的开发式项目资金不少于2500元。帮扶单位必须千方百计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寻找致富门路,努力帮助其开发增收项目,使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有一个长效增收项目。帮助有就业条件的劳动力学习一门技术,帮扶家庭有富余劳动力的,积极为其牵线搭桥,让富余劳动力加快转移就业,不断增加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

2.深入推进整村扶贫开发。多渠道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在互帮互促中实现互利双赢。市扶贫办将继续联合市扶贫开发协会,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队为载体,完成在全市100个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模式,继续免费为低收入农户提供机耕、机播、农药、种子、施肥、技术、收割等服务,千方百计带动更多低收入农户脱贫。

3.扶持发展薄弱村的经济。实现全市50个海门市级经济薄弱村村村有物业目标,帮助薄弱村用好扶持资金,发展物业经济,确保海门市级经济薄弱村能够拥有持续增收致富渠道。

4.在多措扶贫上有新突破。“十三五”期间,继续和上海工程技术学院等学校合作,开辟和探索低收入农户职教扶贫工作,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低收入家庭孩子的教育和就业问题,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大力实施“科教扶贫计划”,引导和鼓励成绩相对落后的贫困户孩子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提高就业技能;支持职业学校对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户开展初级职业技能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大力实施“转移就业计划”,引导和支持各类合作组织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纳入合作社,积极提供各类技术帮扶,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打工就业,努力使他们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门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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