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林 春/江苏省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淮安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市“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呈现出底板攻坚托起、收入持续扩大、资产增加积累、改革全面深化、管理日趋规范、活力明显提升的良好态势。
补短强弱着力促进共同发展。在全面完成170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面上548个低收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8万元的基础上,把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作为“十四五”主攻方向,确定省定重点帮促村110个、市定260个、县(区)定386个。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度安排3000万元,扶持重点帮促村发展增收项目。省市定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已有153个超30万元,占比41.4%。
因村施策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各地从实际出发,实施产业发展、资产收益项目带动,挖掘资源发包潜力,优化土地流转服务,创新“抱团”“飞地”等发展模式,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淮阴区探索“县农业总公司+镇农业分公司+村股份合作社”资源资本运作模式,整理利用空间土地近万亩;淮安区探索“党支部+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联动发展模式,试点的30个村平均集体经济收入70多万元;涟水县整合相关资金发展抱团、飞地经营模式,形成省特色芦笋产业优势区。2021年,全市村平均集体经营性收入59.6万元。
优化扶持增加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积累。从组织实施村级创业点建设、重点聚焦扶持村集体建设标准厂房,到调整优化扶持方向,继续订单式扶持建设标准化厂房、购买经营性用房和大型农机具以及扶持投资食用菌大棚、智能温室等高效农业设施、养殖小区、烘干房、光伏发电等项目,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积累和资产经营收益趋向多元化。
强化监管提升集体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印发《淮安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深化村级财务阳光监管改革,以镇会计中心或第三方代理两种主要方式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效防止村级集体资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让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处置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处置方式不合规、收益管理不规范、显失公平等问题排查整改,共梳理排查违规处置问题2815个,已整改2768个,完成率98.3%。
规范交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运行。依托县、镇两级全覆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流转交易,优化资源资产配置。截至2021年底,全市流转交易57672笔,交易额176.6亿元,溢价4.27亿元。拓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功能,重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至2021年底累计发放贷款9.95亿元。
从全省层面看,淮安市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偏小,缺乏长期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20年度,淮安市村均集体经营性资产仅是全省和苏州市的约1/6和1/28。今后,全市将把牢“项目为王、环境是金”的工作导向,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挖掘资源潜力,培育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路径,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
以兴旺产业拓宽增收路径。对农业主导型的村,根据现有农业基础,选准农业发展方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打造“一村一品”,发展农业品牌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对城郊型的村,立足村域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和经营性资产,大力发展工业、商业服务业。对生态优良、人文历史资源厚重的村,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实施农房改善的村,同步配套产业,实现农民搬迁集中居住、宅基地退出复垦、承包地统一流转、农田设施建设提升、引入主体集约经营、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村,实现建成一片,农业产业提升一片。在发展和服务产业过程中,找准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结合点,拓宽村集体增收路径,富民富集体一起抓。
以积累资产支撑持续发展。增强积累资产的意识。对扶持到村的各级各类帮扶资金,首先用于投资形成有效的经营性资产。对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村,优先用于滚动投资,走向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对实施农房改善村,应将农村新型社区配套建设的门面房、超市、幼儿园、养老中心、卫生室等资产,留给村集体用于出租或服务创收。找准积累资产的项目。对村一级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因村制宜,科学论证,进一步优化投资方向,精准安排项目,提升积累资产的有效性。对面广量大的农业主导型村,立足发展现代农业,投资高效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标准化厂房,以落实订单为前提。对因规划、交通等条件不具备的村,可在县区开发区、农业园区、镇工业集中区、农村新型社区创业点新建项目,发展“飞地”经济。
以规范监管实现保值增值。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坚持每年度开展清产核资,健全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台账。对村内尚处于闲置状态的厂房、门面房、校舍、老村部、老窖场、取土塘、生产设施等,应想方设法盘活利用,尽快发挥使用效益。开展公共空间清理整治。针对各村具体实际,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对被侵占、挤占的集体土地及资产,进行清理回收,用于发包增加村集体收入。对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交易过程中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阴阳合同、超期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协议等,开展清理整治,具备法定条件的及时纠正完善。用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坚持应尽必进,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公开规范进行,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
以强化组织提供有力保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一级是责任主体,但仅有村一级是远远不够的,须将其摆到全市“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市一盘棋,上下同向用力抓。完善扶持激励政策。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土地出让金、节余土地指标交易收入、涉农项目资金、资产划拨、税收形成财力分成等方面,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待遇挂钩机制。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深化村干部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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