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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江苏擘画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蓝图

时间:2024-05-23

江苏省“十四五”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从目标引领,组织推进、措施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推进。

明确目标。江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全省总体及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即到2025年底,全省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基本消除,苏南、苏中、苏北集体经营性收入分别超过200万、100万、50万的村占比均超过50%。实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关系全面明晰,资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经营发展机制更加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服务成员能力显著提升,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取得新成效,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开创新局面的总体目标。

创新路径。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要求新阶段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要拓宽路径,做强“集体”,更要注重带富,带动“个体”、带动群众,真正将集体所有制的体制优势发挥出来,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新”:一是聚焦新目标,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作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着力构建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的长效联结机制。二是聚焦新路径,一手抓“巩固提升”,一手抓“路径拓展”,培植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集体经济实现转型升级。三是聚焦新机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等各类主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跨地区跨产业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四是聚焦新政策,破解集体经济发展“缺人才”问题,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四条新路径、三个新动能和四项新机制。四条新路径:一是大力发展融合经济,一方面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项目。三是加快发展服务经济,提供生产、工程项目、物业等服务。四是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打破地域界限实现共同发展。三个新动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三变”改革,释放改革发展动能;推广宿迁、盐城等地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经验,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进一步激活闲置资产增收潜能;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干事创业,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并在一定条件内享受集体成员待遇,创新人才引领动能。四项新机制:鼓励村村“抱团”机制,实现“强强联合”或者“强弱联合”;深化村企合作机制,继续深化“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与城市工商资本等联合投资、联合经营等;探索村社融合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生产类、服务类、资源类等各类合作社;规范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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