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宁春生/江苏省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州市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性目标,全市上下坚定信念、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加快探索实践,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经验、贡献力量。
五级书记“一面旗”。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系统工程,苏州市在率先探索之初,就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全域推进的强大合力。连续三年召开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推进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纳入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苏州市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均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均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自2019年起实施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22个市领导分别挂钩一个乡镇,一挂3年,各地落实剩余乡镇由本区域领导挂钩,实现乡镇挂钩联系全覆盖。
目标任务“一张网”。中国农业科学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战略咨询、规划编制等七个方面的合作,于2020年5月28日联合发布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修订发布2.0版。出台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配套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清单,形成20项重点工程和103项重点任务,明确市级责任单位并分解到县级市区。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书。乡镇围绕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切实做到目标任务同上一致、实施步骤同向谋划、工作推动同步发力。
统筹推进“一条鞭”。以高密度调研调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以高质量项目建设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不定期调研;围绕重要指标任务,适时调度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编发专题调研情况通报,推动各地查漏补缺。汇编《苏州乡村振兴》工作简报,宣传各地各部门工作亮点,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项目库管理制度,有效衔接省、市两级重大项目库,动态更新储备项目库。以重大项目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努力将指标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能体验的实实在在场景。
评价考核“一把尺”。会同研究机构对年度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客观反映苏州当前所处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阶段,分析各领域现状,及时调整全年“三农”工作重心。实施省乡村振兴考核和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考核“双考核”。围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绩考核方案,对全市8个涉农市(区)和51个乡镇分别实施考核,并按得分高低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进表彰,共配套实施43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差额奖励。委托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深入了解群众对于苏州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找准短板弱项,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指标评价与社会评价、百姓评价有机统一起来,加快展现人民所盼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现实模样。
突出乡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产量任务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打牢农业生产基础,推动“三高一美”(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提档升级,实现动态全覆盖。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挥好华东农业科技中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推进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完善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培育一批示范生产场景、“智慧农村”示范村和智慧农业品牌。培育壮大农产品精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绿色农业,推动乡村产业升级,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3个,建成共享农庄(乡村民宿)100个,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9:1。
突出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统领“特色精品”“特色康居”“特色宜居”乡村建设,全面启动环澄湖片区、环阳澄湖片区、长江沿线、太湖沿线“两湖两线”跨域示范区建设,建成特色精品乡村90个、特色康居乡村50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15个。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效为基础,开展美丽家园(庭院)、美丽菜园、美丽果园、健身公园、美丽村景“四园一景”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美、环境美、业态美、人文美、常态美,绿色发展好、生活品质好、产村融合好、乡风治理好、长效管护好的“五美五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村庄规划,实施苏州市村庄规划编制细则,深入推行驻村设计师和工程师“一村两师”服务制度,加快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电力、网络和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
突出乡村治理,促进农民现代化。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统筹推进国家级、省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推广“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探索“积分制”管理信息化,积分制试点镇(街道)扩大至60个。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管理,加大小农户培训力度,实行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农民就业创业,推动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坚持集体经济抱团发展、异地发展,持续做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4.5万元,村均集体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1150万元。提升农村居民文明素养,全面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质效,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和农村典型宣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快农村文体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
突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党政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和村书记“专职五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绩考核制度,加强结果奖惩应用。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人才培育引进,实施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落实激励关爱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八条举措”。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保障,强化金融保险支持,落实好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做强做优乡村振兴基金。强化土地有效供给,统筹安排新增用地计划和盘活存量用地指标支持农业农村项目库。深入推进各项农村改革试点任务,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推动无差别城乡公共服务,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广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加大农业从业人员社保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推进集团化办学,支持乡村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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