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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之策

时间:2024-05-23

王振省 周 晶 姚 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破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之策

王振省 周 晶 姚 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

《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省第一部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盐城市委、市政府对盐城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盐城市也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两年四个季度考核“零火点”的城市,基本形成了以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为辅的秸秆多元化利用格局。作为江苏农业生产第一大市,盐城市耕地面积约1250万亩,年生产秸秆800万吨左右,产出量之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一、当前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户认识有待提高。受传统耕作方式影响,部分农户采用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主观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扩散推动阻力较大。二是配套措施有待跟进。秸秆切碎后最好是犁耕还田,但由于地块零碎,基本以旋耕还田为主,犁耕作业难以实施,形成表层草量大,压实程度不够,影响下茬出苗。三是利用途径有待拓宽。秸秆除机械化还田外其他利用途径较窄,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能源化利用率占比较低。

二、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建议

只有将秸秆的经济效用发挥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秸秆焚烧现象,才能从政府被动“禁烧”,变为农民主动“不烧”。为秸秆找出路,解决秸秆“用”的问题,要突出“五个重抓”。

一要重抓法规宣传,造浓舆论氛围。《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规定了以机械化还田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利用形式,对露天焚烧秸秆和随意弃置秸秆明令禁止,确立由环保部门会同农业、城管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并明确了激励措施。要把《条例》作为今后宣传的重点之一,特别是要将其中的禁止事项和法律责任宣传到位,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

二要重抓技术攻关,提高利用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研究、探索和引进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技术设备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挖秸秆资源潜力。根据秸秆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积极招引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入驻,建设秸秆产业化集聚区,推进秸秆资源商业化、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上海联中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利用秸秆和禽粪作为双孢菇生产基质,工厂化生产蘑菇,每年六茬,亩产值达200万元,年消化2万吨秸秆,此外,生产完蘑菇的基质还可作有机肥还田种菜,可以值得借鉴。

三要重抓结构调整,减少秸秆产出。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按照“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思路,准确把握结构调整重点,科学选择发展路径,推进产业提档升级。鼓励农户调换土地种植,增加中药材、蔬菜、杂粮等经济作物面积,引进优良品种及配套技术,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牧循环种养等绿色农业生产方式,逐步调减营养和利用价值较低、秸秆产出相对较多的作物品种,从源头上控制秸秆产出量,减轻秸秆禁烧压力。

四要重抓基础建设,健全收储体系。针对秸秆季节性强、生产分散、易腐烂、收集和存储成本大等问题,按照“镇有收储场、村有贮运站、组有存放点”的要求,着力解决“谁来收、谁来运、往哪堆”的问题。逐村、逐组、逐户、逐田块落实清运责任人,确保第一时间清运到位。通过市场收购、政府补贴等形式,调动农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开展秸秆收储转运业务,建立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和存储管理制度,逐步从农户自收自用的分散收储模式向集约化、市场化的秸秆收购机制转变。

五要重抓还田质量,保护耕地地力。组织专业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农民做好机具调试,掌握操作要领,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不误农时。围绕还田规划,落实匡口与农机手的对接,签订作业协议,明确耕作质量,确保还田效果。同时,将秸秆还田作为农民培训的必修课,举办秸秆还田技术培训班,通过机具演示和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对秸秆还田的认识,示范带动周边村民实行保护性耕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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