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苏州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重抓四个环节
在2015年11月召开的苏州市农办主任工作会议上,把2016年确定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年”,拉开了苏州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序幕。计划用2年的时间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2016年重点规范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2015年度认定的市星级合作社以及享受2016年度财政项目资金扶持的合作社,2017年对纳入当年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合作社进行规范。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培育出一批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合作社成员充分认可、经得起各级检验的农民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做优。
早在2015年8月份,苏州选择了吴中区甪直镇车坊江湾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探索试点,对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农业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省农委《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制定了《苏州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类),并整理规范了全套资料。随后又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劳务合作社各1家,开展相应类型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工作。并于2016年3月下达通知,对上述4个合作社(四种类型)开展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探索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路径安排,作为全市同类型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样板参照和学习培训基地,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展开。
抓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人才是前提也是重点。为提高人才培训效果,苏州区分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和会计三类人才,分别开展针对性培训。其中合作社辅导员采取走出去的办法,于2016年7月赴浙江农林大学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旨在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提升素质;合作社会计采取自愿报名、小批量、多批次的方式开展培训,主要以会计业务为主;合作社理事长在市内集中办班,请在合作社发展方面有影响力的专家、领导和理事长授课,并开展座谈交流,旨在提高理事长的规范化建设意识、思路和经营管理能力素质。通过培训,打造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人才队伍,夯实规范化建设的人才基础。
抓规范化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系统抓是一方面,严把各项关口,抓好日常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同样重要。通过严把合作社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关、项目库建立关、合作社项目申报与管理关、年度报告公示关、国家示范社认定关等日常重点工作关口。如在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上提出明确要求,凡未上报年度报告、或未按时完成年报公示、或年度报告不符合公示要求的合作社,将其从当年度政府优先扶持名录中除名,取消其享受政策扶持等相关优惠服务的资格,不得参与各级示范社评比,已获星级合作社命名的则予以撤销等,以此倒逼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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