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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分析

时间:2024-05-23

武润娥

(孝义市阳泉曲镇农经中心,山西孝义 032300)

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分析

武润娥

(孝义市阳泉曲镇农经中心,山西孝义 032300)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我国拥有大量的农民群体,如何发展农村,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开始融合,农村产权问题开始凸显出现,产权制度在农村而言,一方面制度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在农村的执行情况较差,农民不清楚自己的权益,经常出现农民合法权益被非法侵占的情况。因此,只有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民产权,才能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主要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进行探讨。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路径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农村产权制度不是很重视,随着城市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及城乡的统筹发展,人们开始加强对农村产权制度的关注。产权制度在农村,一直以来就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产权制度不清晰,导致产权流转出现一系列问题,损害了自身的权益而不自知。此外,农村产权制度还存在产权主体虚置、收益不规范、权能不完整、流转不畅等问题[1-3]。以成都市和运城市盐湖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例,其作为城乡统筹改革实验区,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积累了许多经验,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逐步实现了对农村产权的测绘、确权、流转等工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新思路。

1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路径

在我国农村,虽然存在种类繁多的产权制度,但是缺乏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加上农村产权在流转和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导致农村产权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农村产权还存在许多界定不清的地方,亟需进行改革。

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使得对农村的开发和管理提上议事日程,自然需要对农村的产权进行制度改革,明确产权归属,避免产权纠纷。在产权改革中,还需要注意产权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运城市盐湖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以下3个方面出发:明确产权归属、产权流转、制度保障。

1.1 明确产权归属

(1)宅基地的确权。宅基地是每个农户拥有基本权利,明确农户的宅基地归属,在宅基地面临拆迁、占用的情况时,农户可以获得应有的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确权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①农户外出打工,导致部分产权主体虚置;②宅基地占用超标;③闲置宅基地的分配问题。

我国人多地少,加上土地资源分配不均,导致有的地方土地宅基地占有量较大,且大多属于非法侵占所得,如何合理地确定宅基地面积成为改革的重点内容。在宅基地面积的确定上,成都市采用“让利村民”的办法,也就是尊重现有宅基地面积现状,将农户占有的宅基地面积,作为合法的宅基地确权到农户身上,但需要在土地证书上表明,多占的宅基地面积,遇到国家拆迁的情况,不计入补偿的范围。这种宅基地确权方法,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农户的不满,减少基层矛盾,缺点在于本应属于集体的土地,划分到了农户身上,当土地需要征用时,则出现了较集中的困难。笔者认为,为了实现宅基地确权中的公平和效率,对于超出的宅基地面积,允许农户继续使用,但是在宅基地确权上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来确定[4-5]。

(2) 土地的确权。对于土地的确权,存在2种方式,“实测亩”和“产量亩”。“实测亩”是指实际测量的面积进行土地划分,“产量亩”是指按照土地的肥瘦,也就是产量来进行土地划分。在土地确权改革中,运城市盐湖区采用“实测亩”的方式进行土地确权。这种方式虽然在统计方面比较容易,但是依靠实测面积来明确土地产权,脱离了农村实际。依靠“产量亩”进行土地分配是考虑到农业的生产用途,采用“实测亩”,忽略土地的肥力、灌溉,成为一种变相的平均分配土地。

1.2 畅通农村产权流转

在完成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后,农户的产权得到了保障,农户可以对自己的产权进行随意支配,也就是产权流转,农户依靠产权流转来获取收益。例如,外出打工的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其他愿意务农的农户;定居城市的农户,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进行出售;农户使用自己的产权进行抵押贷款等。但是,上述这些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很多争议。运城市盐湖区为了促进农村产权进行流转,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先行了一步。

(1)规范机构。区政府成立运城市盐湖区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由政府财政资金独有,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公司。为农村及涉农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履行相关职责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属国有独资公司。一方面,加强了政府的监管职能;另一方面,符合现行的工商行政法规,比单纯成立一个事业单位负责机构运行要有利。交易中心人员由农经工作人员抽调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组成,提供免费服务,机构的运行由财政负担,虽然增加了廉政成本,但是保证了机构的公平公正。

(2)规范运行。近年来,由农村土地纠纷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印发的信访问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村委委员、农村干部作为农村经济改革的主力军,往往会被质疑,难以开展工作。盐湖区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产权和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纳入交易中心,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渠道,通过政策咨询、严格审核、公开交易、签约鉴证、确权授权、确定仲裁,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最终签发《农村产权交易鉴定书》。大大减少了农民私下交易或因产权不明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从源头上治理了农村集体产权和工程建设问题中腐败现象,维护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2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困境

虽然政府为了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做出许多努力,但是整体而言,农户产权流转的需求或者意愿不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例,笔者进行了调查。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态度见表1,不愿意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因见表2。

表1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态度/%

表2 不愿意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因/%

根据调查得出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较差,原因主要在于受到传统思想影响,认为土地是农户重要的经济来源方式,失去土地,以后的生活将失去保障。

3 制度保障促进产权流转

相较于城市的产权市场,农村产权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农村产权市场缺乏活力,为了保障农村产权市场保持一定活力,需要在保障农村产权流转顺畅的前提下,依靠政府政策进行引导,刺激农村产权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实现对农村产权市场的培育。政府需要建立配套制度,并非大包大揽地牵线,而是给予农村产权交易政策的优惠条件[6-9]。例如,减少交易的行政收费。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农户的保障。在农村,宅基地保障农户有房可住,土地保障农户有饭可吃。也就是说,农户依靠自身的产权,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但是依然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事实,出现任何灾害都会让农户生活出现困难。因此,政府需要完善农村的保障制度,只有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才能促进农村的产权交易。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下,对农村进行开发,依靠农村建立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户可以放心地进行产权交易,活跃农村产权市场。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人们开始关注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需要从明确产权、畅通流转、促进流转等3个方面进行。首先,对农户的宅基地和土地进行确权,明确农户的宅基地面积和土地承包经营面积。其次,畅通流转。政府引导农户进行产权流转,为农户产权流转提供抵押保障。最后,制度促进产权流转。依靠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农户后顾之忧,促进产权流转的进行。

[1]洪运,王红.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分析 [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9(1):71-75.

[2]徐小峰,何安琪,胡银根,等.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J].国土资源情报,2012(2):34-37.

[3]钟仲华.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G]//湖南科技论坛——国土资源分论坛暨2011年湖南省地质学会学术年会,2011.

[4]陈玥.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村房屋产权流转问题研究——以成都市为例 [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4.

[5]钟宏武.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对成都温江区万春镇的调查研究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72-80.

[6]田光明.城乡统筹视角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 [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1.

[7]孙圣民,孟愈飞.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背景、影响因素、模式与展望:一个文献评述与政策解读 [J].理论学刊,2015(12):37-45.

[8]刘永强,苏昌贵,龙花楼,等.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J].经济地理,2013,33(10):138-144.

[9]赵崔莉,刘新卫.基于城镇化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1):121-126.◇

Path Analysis of Reform of Rural Property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Overall Planning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WU Run'e
(The Agricultural and Economic Center of Yangquanqu town,Xiaoyi,Shanxi 032300,China)

Agriculture is a basic industry in our country.China has a large number of peasant groups.How to develop rural areas and how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easants are issues of general concern to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With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began to emerge,and the problems of rural property rights began to appear.In the rural areas,the property rights system was not perfect enough.On the other hand,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was poor in rural areas.Farmers were not aware of thei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illegally occupied.Therefore,only by carrying out the reform of rural property rights system and clarifying the property rights of peasants can we guarante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easants.

rural property rights;system reform;path

D923

A

10.16693/j.cnki.1671-9646(X).2017.12.047

1671-9646(2017) 12b-0068-03

2017-11-19

武润娥(1978— ),女,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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