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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促使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4-05-23

朱松华 王科峰 张 锋 石志平 赵燕萍

(江苏省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张家港 215600)

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优劣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 年11 月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以下简称《种子法》)及系列相应的配套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维护、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是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相应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

1 认真学习钻研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种子管理,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熟练掌握《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及相应的配套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此,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班,认真学习钻研《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说明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条款,掌握重点要点,认真熟记常用的条款。同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顺序进行执法管理,杜绝出现程序违规现象。

2 做好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

全市除1 家具有种子生产、经营的持证种子企业由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直接登记外,其余各镇(区)所有固定种子经营门店由所在地镇(区)农服中心负责登记。登记内容为:单位名称(与工商执照相同,下同)、店主姓名、联系电话、有无工商执照、注册资本、固定门店经营面积、地址等。登记时一定要做到认真负责,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除登记固定门店外,对在各个农贸市场时常设摊的小摊点也要进行记录统计,做到心中有数[1]。

3 建立种子监督信息员制度,健全种子管理网络

为及时掌握种子经营关键阶段种子市场的余缺情况及种子质量纠纷的重要信息,农业农村局在各镇(区)设立种子监督信息员。其职责是:(1)在春、秋两季及时了解市场经营主要农作物的品种信息,以便加强品种管理;(2)了解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余缺情况,以便指导企业做好品种的余缺调剂;(3)发现有违法违规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上报,保障农户用种安全;(4)发现有种子质量纠纷需及时上报,以便能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 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

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制作和印发了《农户购种须知》《种子经营户注意事项》等宣传框架图,张贴在种子经营门店的醒目位置;同时,还赠送了大量的《种子法》《农户购种须知》《种子经营户注意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小册子。这样做不仅能提高种子使用者的法律意识,还能把潜在隐患尽可能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

提高种子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专业水平和规范操作,既可以避免种子经营者在经营中违法经营,也可保障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于每年3 月、11 月组织各镇(区)种子技术员和种子经营门店负责人集中参加种子法律法规培训,以《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说明和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等内容为培训重点,邀请苏州市种子管理站的专家上课培训,并现场指导农户做好种子备案的操作工作,让种子经营户一边学习、一边操作,当场解答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APP、现场操作和观摩等多项举措的推进,让种子经营者更直观地了解在经营上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切忌违法经营。

5 做好种子经营门店明查暗访工作,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

联合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店进行明查暗访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所经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二维码信息是否符合规范并且可追溯;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未审先推,或将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或销售“白皮袋种子”等行为[2]。

2017 年4 月,春季暗访检查中发现有2 家门店经营的玉米品种极品花糯、晶糯9 号、珍甜糯6 号、彩糯668 和甜糯120 未经审定;晶彩花糯5 号(闽审玉2015002)、澄海11、苏糯1 号(沪农品审玉米2004 第004 号)审定区域不在江苏,没在江苏备案。违反了《种子法》第二十三条、四十一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上述玉米品种、收回已经销售出去的种子,并作了相应的处罚。

2018 年5 月,常规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门店销售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违反《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在6 月20 日前做好4 个方面工作:(1)如实补齐种子检验档案;(2)做好不合格种子的处理记录;(3)规范种子经营档案;(4)委托农户良繁种子的应做好备案记录。

2017-2019 年,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按程序做好了种子抽样工作。3年来,共抽检样品1005 个,其中油菜、玉米、萝卜、四季豆、豇豆、青菜、苋菜、西瓜、白菜等抽检样品75个(2017 年23 个、2018 年32 个、2019 年20 个),水稻样品449 个(2017 年158 个、2018 年150 个、2019 年141 个),小麦样品481 个(2017 年119 个、2018 年255 个、2019 年 小麦107 个)。除2017 年发现有两批次武运粳30 号水稻种子(共计5 万kg)发芽率低于国标,责令种子企业进行转商处理外,其余样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确保了供种安全,杜绝了潜在的风险隐患。

2017-2019 年3 年间,将抽检的油菜、小麦、玉米、水稻4 种作物计12 个样品,送至江苏省农作物种子检测中心进行了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3 项质量指标检测,玉米、水稻种子样品同时进行了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真实性田间种植鉴定,所有送检样品全部合格。

6 认真处理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经营者、生产者和用种者的权益

目前,造成种子质量纠纷的原因有3 种情况:(1)确实由种子质量问题引起的;(2)种子质量没有问题,由气候条件、栽培措施、病虫危害等非种子原因造成的;(3)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但有缺陷。因此,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时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造成纠纷的原因,才能分清责任。需着重注意以下3 点:(1)到现场了解情况要全面,多看、多听、多动脑筋;(2)了解情况并核实清楚,掌握充分证据后要召集镇、村和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人员统一商量处理意见;(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合法的解释工作,同时通报镇、村相关领导,并请他们按统一商量的处理意见进行调解、处理[3]。

7 规范操作,把良种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张家港市从2004 年开始实施良种补贴政策,至目前为止,水稻每667m2财政补贴12 元(其中,种植杂粳为17 元)、小麦15 元。补贴资金均以种子中标价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优惠价供种的形式补贴给农户。在以往的操作过程中,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今后,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要一如既往,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确保操作过程的透明。

8 加强新品种示范,为确立主推品种提供科学依据

在苏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的支持下,2019年张家港市在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常南社区建立了13.33hm2苏州(张家港)农作物新品种综合测试基地。利用综合测试基地平台,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认真做好了稻麦新品种安全性测试、展示示范、比较试验以及良种良法配套的相关专题研究。2019年引进了南粳晶谷、南粳3908、武7375、常粳18-13、常优998、早香粳1 号等水稻品种(系)进行了品比试验,对南粳3908 进行了示范种植;引进了镇麦10 号、镇麦12 号、镇麦15 号、扬麦25、扬麦23 等5个小麦品种(系)进行了品比试验,对镇麦12 号进行了示范种植。通过示范效果和生产实际筛选,初步确定了张家港市大面积种植的当家品种为中筋小麦为扬麦16 号,强筋小麦为镇麦12 号,示范种植品种为强筋小麦镇麦15 号;确定优质水稻品种南粳5055 为当家品种,搭配种植南粳46,示范种植南粳3908。各镇(区)根据张家港市种子管理站的统一安排,也做好了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工作[4]。

种子管理工作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种子管理工作既有机遇,也有挑战,管理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服务张家港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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