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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乡村社区营造的现实困境及优化对策

时间:2024-05-23

周鹏飞 詹俊朗

(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1331)

1 问题的提出

社区营造的概念起源于英国,主张通过社会精英人士的志愿服务促进居民的互助合作,进而实现社区的发展。后来日本将社区营造真正运用到了实践上,通过“造町”运动,将战后衰败的城乡传统社区建设起来,重新焕发了活力。台湾地区受到日本的启发,也开始了以文化为切入点的社区建设,实现了台湾桃米村的创意原乡社区营造。2008年汶川地震后,社区营造的概念在大陆灾后重建中开始进行试点建设。在引入社区营造的概念后,学者开始将目光对准欧、美、日、韩等社区营造的先驱地区,希望借鉴其比较成熟的经验,探索我国城乡社区营造的可行发展路径。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并且要“加强乡村基层治理”。乡村社区营造所蕴含的“人、文、地、景、产”5个核心要素契合了乡村振兴战略所包含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两者具有很强的内在耦合性。大部分民族地区有自然地理区位的劣势,人口基数小,经济基础差,基础设施不发达,也缺少社会资本的进入,是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瓶颈性因素,也是最为需要发力解决的关键区域。映射到社区营造上,这些劣势带来的后遗症就是民族社区渐趋离散、凋零和变迁,社区无认同,居民无参与,文化无传承,社区无特色。因此,要改变这种困境,民族地区要接力文化特色和政策支持,借助当地社区居民的自主性、能动性,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使当地社区的空间美化,更加生态宜居,人力资本质量得到提升,生活水平逐渐改善,民族文化产业经济复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乡风文明更加纯净,社区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的程度更高,进而促进民族社区活力再现。通过把社区营造的理念贯穿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在“人、文、地、产、景”多维度系统发力,不仅能够防止脱贫后返贫的窘境,也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民族地区的优良习俗和文化的传承。

2 民族地区乡村社区型态和特征

2.1 扶贫搬迁后的互嵌型社区

由于许多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地理条件极其恶劣,生存环境堪忧,在政府主导下,对当地少数民族社区进行扶贫搬迁。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大杂居,小聚居”的现实状况,扶贫搬迁后势必会导致不同民族的居住地临近或者相互交杂在一起,进而形成了文化、生活习惯、社会网络关系等方面存在异质性的互嵌型社区。

互嵌型社区在初期交融阶段,因为生活习惯、民俗传统、语言表达等不同,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交流沟通障碍,进而导致社区人际关系的紧张和淡漠,这是互嵌型社区存在的隐患和痛点。社区成员如果无法形成友好互助的关系网,社区建设的参与感和意愿程度就会下降,整个社区将失去合力,导致整个社区关系的僵硬分化。由于整个社区是重新搬迁组建的,缺乏整体性的“共同记忆”,并且相处时间不长,也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搬迁后的共同文化,在相处中易产生隔阂感,更严重的是无法有效将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保留传承下来,许多优秀的民俗传统或许就因为搬迁后,在地域人文的陌生环境中逐渐消失殆尽。

2.2 政策保护的特色民族村寨

部分民族地区所在地具备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文化禀赋。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民族村寨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民族村寨保护工作迎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既要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又要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度的要求和价值目标,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民族村寨的社区成员构成及人际关系比较单一,都是同一民族,都是共同生活成长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亲朋好友,这种简单而朴实的亲族关系在社区营造中是一种有效的助力,但是随着外界的关注和游客的涌入,打破了传统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如何保持村寨人际关系的纯洁性便成了社区营造的巨大挑战。外界观念的影响、收入差异的分化等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干扰着原生的人文观念和传统民俗。

2.3 旅游开发的门户社区

门户社区往往位于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出入口,可以作为门户开展旅游活动,也可收取进出风景区的门票。我国许多国家公园级别的风景区与少数民族乡村存在地理上的重叠,因此部分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因其地理优势和资源禀赋被开发成了类似于门户社区的旅游景区。这类社区往往伴随着旅游开发,会涌入大量的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组成的外来群体,其将与当地少数民族原住民同处于一个生活空间,带来新的生活习惯,这对当地居民的文化习俗传承既是一种融合创新,也是一种未知挑战。有些景区的外来人员在数量上甚至超过当地原住民的人数,使得社区营造掺入了更多更复杂的因素。

2.4 传统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随着各民族之间更深入的经济文化交融,包括互相通婚和血缘关系的融合,各民族的生活方式,甚至文化习俗逐渐相互包容,交相辉映。很多少数民族既保留了自己在文化、宗教、伦理、艺术、建筑、服饰、风俗等方面的特色,同时又大量吸收和容纳了现代文化的精华。既增强了中华文化的一致性,同时也凸显了中华文化的丰富性、多元性和包容性。大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都属于这种类型,因为其所处地理位置相对较好,聚居区居民思想更加开放,文化水平也较高,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是进行社区营造的重要先驱力量。

3 民族地区乡村社区营造的困境分析

3.1 社区主体“人”的缺失

单个的人是社区组成的基本单元,社区居民共同构成了社区的主体,许多少数民族居民从传统的欠发达民族聚集区流入到了相对发达的非传统民族地区,空间分布式越来越离散,当前民族地区乡村人口空心化的问题不容乐观。人口流失问题是进行社区营造的重要动因,要通过建设好社区吸引人口回流。与此同时,也是社区营造的巨大阻力,没有足够容量的居民群体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便无法有效实施社区营造。即使是在人口外流不显著的民族乡村地区,也有人口老龄化、人口素质和社区共同意识等问题。民族乡村地区的共同意识更多地停留在民族认同感上,如何将相对“狭义”的民族身份认同更进一步地转化为社区身份认同,这是能否做好社区营造的一个关键点。要让居民的认知从“这是我住的村子,大家是一个民族村的村民”转换到“这是我们的社区,我们是这个社区的主人”。社区内的人不仅仅是同一个民族,还是一个生活整体,要共同建设社区的环境和整体的氛围,才有利于提升社区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自主性。

3.2 社区灵魂“文”的萎靡

社区营造要求一个社区的文化传统能继承与发扬。很多民族地区拥有非常鲜明的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文化习俗,这是社区构建的文化基底。但目前在主流文化的共性认同、本民族文化的个性认同以及对本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上,却难以做到均衡性发展。民族地区社区文化的领地在现代都市文化的冲击下也逐渐在缩小。许多文化习俗的民族元素也逐渐出现了文化认同度不够的现象,渐失民族个性,这使得社区营造中缺失了文化认同的共振。同时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再创造能力也凸显不足,民族文化的传承首先就是人际传播,依靠族中熟悉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老者或前辈对后继者口耳相传,在这之中也存在着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汉字普通话的夹杂使用问题;各种外显的民族文化活动,如传统节日、民族习俗、个性服饰等,口耳相传的模式由于上一辈传承人的逐渐离去,出现了后继无人的窘境,有些民族语言和文字开始出现失传的现象。而外显的各种民族文化活动,其意义也开始从文化传承变成了服务于旅游业的商业活动,民族地区的社区营造面临着传承断代和发展失真的问题。

3.3 社区承载“地”的脆弱

民族乡村地区所在地一般为生态涵养或生态脆弱区,存在着土地承载力有限和环境污染风险大的问题。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在有限的土地利用上,民族乡村地区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使社区营造中出现土地重新规划利用带来的一系列经济利益冲突和人地关系紧张问题;社区营造要求对地理环境进行保育和延续,社区建设的同时需要注意不能破坏当地原有的风景韵味、避免对环境造成人为的破坏和污染,这种“保”与“造”的冲突也加剧了社区营造的困难。

3.4 社区样貌“景”的杂乱

景观的营造是社区营造效果体现最吸睛的一个环节,民族地区社区中的一草一木构建起了社区日常的生活背景,整体景观与当地特色的契合度将直接影响社区成员的满意度高低和归属感。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多年的政策倾斜扶持下不断加速,如乡村公路、公共厕所、垃圾站、公益健身设施等设施得到逐渐完善,为民族社区的景观营造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民族地区的社区营造,具有相应的独特性和专业性,其规划、设计、建设都需要较强民族性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审美能力。但专业人才的缺失,使得很多刻意又违和的人造物充斥社区环境,让整体景观杂乱不堪。同时,社区居民房屋也是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民族地区的居民房屋在卫生条件、外观整洁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更增添了社区营造的景观杂乱程度。此外,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维护人才,许多基础设施和景观景点疏于维修和防护,在经年累月的使用下产生损坏、遗弃,渐渐失去了其使用价值和美感。

3.5 社区支柱“产”的落后

民族地区的产业主体仍是农业种植和旅游观光,在产业融合升级方面存在明显劣势和不足。单一的农业种植无法产生较大的经济利益,抗风险性也不强,并且民族地区因其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发展规模化种植也存在天然障碍。基于自身特色文化、独特景观、民俗活动等为基础打造的特色产业目前也在起步阶段,衍生而来的文创产业和相关服务业也仍在发展期,基础薄弱,在产业链延伸、知名度传播、品牌化打造等环节都需进一步提升。旅游观光则存在同质化严重的现象,许多民族旅游项目在景观、活动、衍生产品上存在大量雷同的现象,让游客产生审美疲劳进而失去旅游的吸附力。不少地区也进行了产业融合的尝试,但大多都还没有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产业融合发展路径。

4 路径优化思考

4.1 明确乡村社区治理逻辑,做到以人为本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

民族地区的社区治理首先离不开的是党的领导,要以“党建引领创建,创建促进党建”作为社区营造的主导理念,自上而下地做好目标导向和顶层设计,依托社区党组织完善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民族地区社区营造机制。同时,重视社区成员的主体地位,将村民自治作为社区决策的重要方式,行政单元将服务下沉到群众基层,逐步改变村民的观望态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社区营造的建设环节要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营造的管理环节要充分协同利用好少数民族的优秀民风民俗进行社区治理,同时也作为德治的补充,将社区当地可以用于社员行为指导的文化、习俗作为整个社区的行为准则,实现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治、德治和法治相融合。

4.2 重视民风民俗的继承发扬,提高民族社区凝聚力和社员归属感

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许多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值得继承与发展。文化作为传承纽带具备强大的维系能力,共同的文化背景会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与亲近感。少数民族由于其民俗文化的特殊性,在文化相同的背景下更容易产生身份认同感。对于单个民族组成的社区,应该收集整理当地的风俗、节日、活动、故事等具有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的史料,整理后再去粗取精,宣扬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与习俗。同时,可以将民俗与日常生活相结合,鼓励民族服饰穿着,开办民族神话传说宣讲会、民族歌舞表演、民族体育竞赛等民族特色展演活动,以丰富社区成员的日常生活,增强民族身份认同感,提升社区活动参与度和归属感。多民族共处社区,需尊重彼此的文化差异和文化认同,可以在开展民俗活动时,邀请同社区的其他民族社员参与其中,共享文化魅力,拉近社员距离,增强互信和文化感知。同时要利用好文化的维系作用,以减轻社区人口流失和空心化现象。以文化为根,让社区成员外出工作发展之余仍愿意回到乡村故土,回到社区。在中国的后乡土社会,乡村传统共同体逐步在分化,新的利益共同体正在形成,导致情感共同体的式微。在乡村社区营造中,需超越利益共同体,以培育情感共同体,并在利益与情感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

4.3 保护民族生态生存空间,共建文化社区居住环境

民族地区的乡村社区建设应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底线,以民俗文化的彰显为指导。由于许多民族地区的自然风貌具备深厚的美学价值,须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保护理念,以环境友好作为建设红线,在不污染破坏当地景观的前提下,做好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当地自有的特色民族艺术资源对社区进行美学营造。如,传统的房屋建筑,应以修缮为主,同时在道路、墙壁、宣传栏等地方绘制民族图腾、书写民俗故事,打造独特的民族空间氛围。社区建筑建造上,应以民族风格为主打,兼顾当地自然风光,让社区成员在生活中感受到民族美和自然美的相互交融。

4.4 正视当地资源,合理利用开发产业,引进评估体系,避免盲目跟风

民族地区最为显著的资源便是文化资源与自然风景资源,应合理利用作为社区产业的发展基础。可以利用其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进行种植业、畜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开发,也可采用本民族的特色食物、服饰作为产品,发展手工业、文创衍生、电子商务等。但是产业开发不能盲目进行,要正视社区禀赋,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建设进程中应引进评估体系,可以由政府部门牵头,社区出资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分析评价,避免盲目开发带来的一系列投资失败、环境破环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4.5 引进社会力量,助力社区发展

社区营造是系统性的综合改造,单凭社区居民群体的力量仍有很大的缺陷,需要有地理学、建筑学、经济学、社会学、旅游学、美学等多方面专业知识作为指导和系统支撑,以进行科学与美学结合的开发建设,也需要有社会资本的引入,以补充资金要素的不足。同时,还需源源不断的乡村振兴建设者、驻村干部、新乡贤和社区工作志愿者等新鲜血液来补充社区人力资本,为更新社区发展的精神风貌提供新的动力源。民族社区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要积极营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氛围,也要重视社区营造中的民族文化融合,倡导各民族“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社区营造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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