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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探究——以广东某项目为例

时间:2024-05-23

蔡国鑫 吕明超 林龙勇 陆海建 李洪伟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000)

引言

土壤是人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在粮食安全、水安全、能源安全、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程度加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生态安全[1]。广东省作为工业制造业大省,重点行业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土壤污染防治监管难度大,如何解决土壤污染,尤其是受重金属污染的大面积农田土壤,是一个十分严峻且棘手的问题,也是各级管理部门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必须面临的挑战。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确保有序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防范新增污染,必须加强对治理修复活动的监管。

环境监理是第三方咨询服务活动,对项目施工建设实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修复质量,保障工程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自2012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起,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已历经多年发展,不少从业单位、科研人员对建设项目和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进行了分析研究[2-4],并延伸至对铅矿采选及尾款库等生态类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必要性及方法进行探讨[5,6],推动了环境监理行业的发展。各地也陆续出台环境监理相关政策及技术指引文件,《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工程进行环境监理;重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陆续发布了地方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引性文件。但从目前看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缺少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规范,部分地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采用异地处置模式,未出台相应的环境监理技术指引性文件,以及近年来镉大米问题频繁出现,缺少对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开展环境监理,难以确保受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总结起来可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农业生态和联合修复技术[9]。本文以广东省内某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具体案例,对一般建设项目、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与农田土壤环境监理的异同点展开分析,旨在探索我国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体系下,农田土壤修复项目开展环境监理的模式,为强化受污染农田在开展治理修复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提供探索经验。

1 项目概况

广东省某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位于某矿区周边,由于当地矿业活动频繁,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废水以及尾矿露天堆放产生的淋溶液向下游地区排放,导致项目区土壤、农作物、地表水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根据修复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单位进场采样调查结果,项目区(约66.67hm2)存在较为严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土壤中Cd呈轻、中、重度污染,以轻中度污染为主,位于项目区上部;As呈轻、中度污染,以轻度污染为主,位于项目区中部及下部;Zn呈轻、中度污染,位于项目区中部及下部。根据项目特点,施工单位因地制宜制定修复方案,确定修复分区及修复模式,项目修复目标为重度污染区农田土壤安全利用率大于90%,项目区轻、中度污染区土壤农作物的重金属含量达标率不低于90%。

2 环境监理实施过程

2.1 制定环境监理模式

本项目为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经费约占修复项目总投资额的2.8%,存在修复工期长,较难实施环境监理的问题。为确保项目实施阶段修复质量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环境监理单位经现场踏勘及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制定环境监理方案,在环境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模式上,采取以施工单位自行开展的环境影响监测为主,环境监理抽检,协同进行见证取样、质量控制、报告审查的监理模式保障项目修复质量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效果。环境监理单位抽检包括对农业投入品、修复作物、修复后作物植株无害化处理等进行抽样检测。

2.2 环境监理要点

环境监理根据修复方案、项目性质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效果评估阶段等3个阶段,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技术流程详见图1。各阶段环境监理要点如下,各修复分区环境监理要点如表1所示。

表1 不同修复区域修复技术及环境监理要点汇总表

2.2.1 施工准备阶段

开展现场踏勘与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重点关注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尤其是重度污染区与敏感点的位置关系。参加修复技术交底会议,从环境监理专业角度就修复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技术交底。审查修复方案是否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踏勘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监理方案,重点细化实施阶段针对性的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及要求,包括巡视、旁站检查、记录、审核、抽检等内容。

2.2.2 实施阶段

旁站检查修复区域的现场放样范围,核查农业投入品、修复药剂、设备等进场材料与修复方案设计的一致性。核查施工单位生态保护措施、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环境影响监测情况,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方面,对场地平整、中轻度区域翻耕、修复药剂施撒,以及进场材料的暂存、现场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等过程开展现场巡视、旁站监理,审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环境影响监测报告等。

2.2.3 效果评估阶段

协助项目业主组织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提供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及过程材料,如监理日志、季报、年度报告等。配合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如配合开展修复效果评估现场采样工作,进行旁站记录,参加修复效果评估会议。

2.3 监理效果

环境监理单位通过优化监理模式,针对性采取巡视、旁站检查、审核及抽检等监理手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及各项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得以落实。从环境监理的总体情况来看,项目环境管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未对所在项目区及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环境影响。项目中轻度修复区取得了较好的修复效果,农产品总体达标率达到97%以上,达到安全利用的目标;重度修复区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完成13.33hm2的桑树种植,建立了桑树种植、维护和小蚕饲养等成熟技术模式,带动区域农户逐步开展桑蚕养殖,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

3 不同项目类型环境监理异同点分析

为探究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与一般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异同点,通过整理近年来国家及部分省份出台的环境监理技术文件,发现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尚缺乏对修复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缺少环境监理的介入,项目实施阶段修复质量及修复作物的安全利用难以保障。不同项目类型环境监理的异同见表2。

表2 不同项目类型环境监理的异同

4 结语

随着受污染农田逐步得到安全利用,以及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臻于成熟,要做好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需要施工单位严格做好环境管理与监测。同时,通过委托第三方环境监理单位,进一步保障项目实施阶段修复质量与环境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修复区域修复作物的临田检测,可以一定程度减少超标作物的上市流通。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需贯彻尽早介入的原则,在修复方案编制阶段,及时开展现场踏勘等前期的准备工作。通过对修复方案的审查及修复技术交底会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监理模式,参考一般建设项目、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等环境监理技术指引性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在各方努力下,有效防治二次污染,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及社会效益。同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针对性管理文件,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安全,以期推动农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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