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隋昌迪 罗丞
摘 要:本文利用在陕西省9个地市实地调查数据,对比分析两类农户在生活环境、生计资本、生计策略、整体福利4个方面的差异,深入研究两类农户的生计状况,发现脱贫农户的生计状况整体上优于贫困农户,并根据研究发现提出建议,以期进一步保障和提高农户脱贫的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贫困农户;脱贫农户;生计状况;陕西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754/j.nyyjs.20201115045
收稿日期:2020-10-1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农村脱贫人口可持续生计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7BRK003)
作者簡介:隋昌迪(1996-),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罗丞(1971-),男,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减贫与农户生计。
引言
2015年11月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减贫新目标。随后,脱贫攻坚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551万人,累计减少934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0.6%,累计下降9.6%[1]。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农户在脱贫之后生计状况如何,各方面是否优于贫困农户,对生活现状是否满意,贫困农户和脱贫农户的生计状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别,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成为检验脱贫攻坚政策实施效果的最有力和最直接证据。基于此,本文对贫困农户和脱贫农户的生活环境、生计资本、生计策略、整体福利4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1.1 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8年6—8月在陕西进行的实地调研,调研在陕南、陕北、关中分别选取了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宝鸡、咸阳、渭南和杨凌9个地区展开,按照方便抽样的原则,在每个地区选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进行问卷调查。调研共发放问卷924份,收回866份,回收率93.7%。经清洗最终确定有效问卷859份,有效回收率为93.0%,其中男性627人、女性232人。
1.2 描述性统计
本次调查样本中,贫困农户占比34.9%,脱贫农户占比65.1%。男性占总数的73%,女性占27%;年龄分布上,调查样本的平均年龄为52.57岁,其中已婚人口(包括初婚和再婚)占比78.9%。政治面貌上,89.4%的农户政治面貌为群众,97.8%的为汉族人口,少数民族仅占2.2%。家庭规模上,平均每家有3.95人,60岁以上老人有1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为0.78人,具有劳动能力的男性1.32人、女性1.06人,无劳动能力的1.18人,常年在家务农的1.24人,常年在外打工的1人。家庭现在或曾经的主要致贫原因依次是因病(39.3%),缺劳动力(28.1%)和缺技术(27.7%)。此外,被调查农户在2017年家庭平均生产经营性收入为8339.54元,工资性收入为15051.82元,财产性收入为815.67元,转移性收入为3529.48元。
2 贫困农户与脱贫农户生活环境的差异
2.1 自然灾害冲击
调查所得数据显示,近3a遭受自然灾害并造成损失的脱贫农户比例(16.9%)要低于贫困农户(31.7%)(两类农户对比的比例基数为两类农户各自的总人数,下同),由此造成29.4%的贫困农户和12.6%的脱贫农户家庭农产品产量减少。这说明自然环境制约着农户的发展,干旱、洪涝、滑坡、冰雹、低温冷冻和雪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农户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此外,近3a家庭农作物和家畜发生过虫害或疾病的比例,贫困农户比例(28.2%)也远高于脱贫农户(14.7%)。可见,由于缺乏必要的生产支持和应对手段,贫困农户家庭更容易遭受自然灾害、作物和家畜健康冲击。而脱贫农户则能够更好地应对冲击,受损失家庭比例更小。
2.2 生产与生活变动
调查农户日常的生产与生活方面的数据显示,由于价格上涨对农作物和家畜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生产资料当中,化肥的比例最高,有51.6%的贫困农户受到影响,高于脱贫农户的49.3%;其次是种子和薄膜,有41.8%的贫困农户受到影响,高于脱贫农户的33.8%;农药和农用机械,有35.5%的贫困农户受到影响,高于脱贫农户的31.9%。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脱贫农户产生的不利影响要低于贫困农户。由于价格上涨对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的消费品(服务)中,生活用品的比例最高,有57.8%的贫困农户受到影响,高于脱贫农户的52.3%;其次是食品、烟酒,有44.1%的贫困农户受到影响,高于脱贫农户的38.9%;医疗保健,有43.7%的贫困农户受到影响,高于脱贫农户的35.8%,消费品(服务)价格上涨对脱贫农户的不利影响要低于贫困农户。从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价格变化对两类农户的影响来看,脱贫农户可以更好地应对生产与生活变化。
2.3 家庭与健康变化
在调查的两类农户家庭中,自己或家人罹患过重大疾病的脱贫农户比例(28.5%)要低于贫困农户(46.6%)。同样,自己或家人遭遇过意外事故的脱贫农户(7.3%)也低于贫困农户(12.8%)。脱贫农户家庭的整体健康情况要优于贫困农户家庭。此外,两类农户在近3a有过建房、买房、婚丧嫁娶、子女上大学等经历的比例,脱贫农户(32.3%)略高于贫困农户(31.7%),脱贫农户相较于贫困农户能够更好地开展和应对建房、买房、婚丧嫁娶和子女上大学等重大家庭事件。
3 贫困农户与脱贫农户生计资本的差异
3.1 人力资本
调查数据显示,贫困农户家庭平均有3.46人,具有劳动能力的男性1.04人、女性0.80人,无劳动能力1.35人,在家务农1.11人,常年在外打工0.66人;脱贫农户家庭平均有4.15人,具有劳动能力的男性1.47人、女性1.14人,无劳动能力1.08人,在家务农1.31人,常年在外打工1.14人。在受教育程度上,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有35%的贫困农户接受过小学教育,低于脱贫农户的41.2%;有36.5%的贫困农户接受过初中教育,高于脱贫农户的29.6%;有15.7%的贫困农户从未上过学,低于脱贫农户的21%;有12.8%的贫困农户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高于脱贫农户的8.2%。脱贫农户整体的受教育程度要低于贫困农户。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贫困人口更多地接受了政府提供的各种技能培训,其掌握某项手艺或技术的比例(34.4%)高于脱贫农户(28.1%),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37.7%)也多于脱贫农户(33.3%)。虽然脱贫农户的家庭规模和劳动力数量要优于贫困农户,但是其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脱贫后享受的技术技能支持力度也小于贫困农户,脱贫后的生计可持续性存在一定隐忧。
3.2 自然资本
贫困农户与脱贫农户的自然资本没有显著差异,贫困农户家庭平均拥有耕地面积2673m2,园地560m2,林地面积667m2,草地面积和水面面积共53m2;脱贫农户家庭平均拥有耕地面积3147m2,园地367m2,林地面积613m2,草地面积和水面面积共47m2。两类农户的自然资本以耕地和林地为主,面积普遍较小,自然资本较为匮乏。
3.3 物质资本
通过对两类农户的调查发现,贫困农户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为106.08m2,多于脱贫农户的89.38m2。房屋结构上,砖混结构最多,有36.9%的贫困农户房屋为砖混结构,低于脱贫农户的46.8%;有30.4%贫困农户房屋为砖瓦砖木结构,低于脱贫农户的32.1%;有27.3%贫困农户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高于脱贫农户的11.7%。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两类农户部分家庭已经拥有了手机、电脑及其它电子设备,但手机或电脑接入了互联网的脱贫农户比例(51%)低于贫困农户(68.5%)。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近年来贫困地区的扶贫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改善等措施促进了贫困户住房和网络基础设施的提升,贫困户在住房达标和互联网接入等方面条件明显改善。
3.4 金融资本
两类农户的金融资本主要涉及可用储蓄和定期流入资金2个方面。可用储蓄方面,回答目前没有存款的农户最多,有31.7%的贫困农户家庭没有存款,低于脱贫农户的49.2%;有37%的贫困农户家庭存款总额在1万元以内,高于脱贫农户的34.7%;有15.1%的贫困农户家庭存款总额在1~2万元,高于脱贫农户的9.1%;有16.2%的贫困农户家庭存款总额在2万元以上,高于脱贫农户的7%。定期流入资金方面,主要涉及政府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及无偿补贴、救助和捐款。3a内有33.2%贫困农户和42.6%的脱贫农户得到过政府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其中,得到3万元以上贷款的农户比例最高,有13.4%的贫困农户获得过3万元以上的扶贫贴息贷款,低于脱贫农户的17.5%;有9.8%的贫困农户获得过1万元以内的扶贫贴息贷款,低于脱贫农户的18.7%;有7.4%的贫困农户获得过1~3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低于脱贫农户的8.4%。3a内有43.2%的贫困农户和58.3%的脱贫农户接受过无偿补贴、救助或捐款,其中,接受过1万元以下无偿补贴、救助或捐款的农户最多,有33.5%的贫困农户接受过1万元以下,低于脱贫农户的37.2%;有5.8%的贫困农户接受过1~2万元无偿补贴、救助或捐款,低于脱贫农户的11.6%;有3.4%的贫困农户接受过2万元以上无偿补贴、救助或捐款,低于脱贫农户的7.2%。上述结果显示,随着近年来全社会对贫困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投入(包括无偿补贴、救助或捐款),贫困户的金融资本有了明显的改善,其家庭储蓄总体要高于脱贫农户。但与此同时,其在后续生计发展上表现得更为保守,其利用政府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从事生产经营的数额和比例都要小于脱贫农户。
3.5 社会资本
在所有被调查的农户中,加入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最多,有27.5%的贫困农户加入了专业合作组织,低于脱贫农户的40.3%;有14.5%的贫困农户加入了生产服务组织,高于脱贫农户的10.9%;有14%的贫困农户加入了龙头企业(或公司),高于脱贫农户的8.3%。总体来看,脱贫农户的社区组织参与状况好于贫困农户,同时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贫困农户脱贫方面也发挥了更大作用。
4 贫困农户与脱贫农户生计策略的差异
4.1 总体选择
在所调查的两类农户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事农作物种植比例最高,有75.6%的貧困农户从事农作物种植,高于脱贫农户的69.2%;有27%的贫困农户选择非农务工,低于脱贫农户的40.4%;有20.7%的贫困农户从事畜牧养殖,高于脱贫农户的20.3%;有10.0%的贫困户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少于脱贫农户的11.1%。由此可以看出,两类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贫困农户更多从事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等传统农业生产活动,而脱贫农户则更多从事非农打工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生计选择更加多样化。
4.2 非农务工
在所有被调查的两类农户家庭中,贫困农户家庭平均长期在外打工有1.07人,男性0.80人,女性0.46人;脱贫农户家庭平均长期在外打工有1.32人,男性0.99人,女性0.55人,脱贫农户家庭在外打工人数较多。务工收入方面,每月收到务工收入1000~1999元的农户比例最高,有24.8%的贫困农户家庭每月收到务工收入1000~1999元不等,少于脱贫农户的32.9%;有26.1%的贫困农户家庭每月收到务工收入1~999元不等,多于脱贫农户的22.8%;有8.5%的贫困家庭每月收到务工收入2000~2999元不等,少于脱贫农户的14%;有2.4%的贫困农户家庭家中收到务工收入3000元以上,少于脱贫农户的7.9%。可以看出,相对于贫困农户而言,脱贫农户在外务工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每月寄回家中的务工收入也更多。
4.3 家庭经营
在从事家庭经营活动的两类农户中,从事商业活动(如街头贩卖,小商店)的比例最高,有9%的贫困农户从事,高于脱贫农户的6.8%;其次是从事农产品加工,有2.4%的贫困农户从事,低于脱贫农户的5%;再次是从事工业品加工及手工业(如织渔网),有4.2%的贫困农户从事,高于脱贫农户的3.7%。与此相对应,给农户带来最多收入的是商业活动,其次是农产品加工和工业品加工及手工业。可以看出,在家庭经营活动内部,两类农户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贫困农户更多从事小商小贩等商业活动,而脱贫农户则更多从事农产品加工和工业品加工及手工业。
5 贫困农户与脱贫农户整体福利的差异
5.1 营养状况
在所有被调查的两类农户中,40.4%的贫困农户家庭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低于脱贫农户的58.9%;55.7%的贫困农户家庭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高于脱贫人口的40.5%;只有3.9%的贫困农户还未解决温饱问题,高于脱贫人口的0.6%。营养摄入情况也是体现农户整体福利的有力证据,76.3%的贫困农户家庭营养摄入基本充足,高于脱贫农户的68.4%;11.5%的贫困农户家庭营养充足,低于脱贫农户的27.1%;12.3%的贫困农户家庭营养摄入不充足,高于脱贫人口的4.4%。对于是否经常变换食物的花样,79.1%的贫困农户家庭能够偶尔变换,高于脱贫农户的74%;10.3%的贫困农户能够经常变换,低于脱贫农户的23.3%;10.7%的贫困农户家庭从来没有变换过食物花样,高于脱贫农户的2.7%。总体而言,贫困农户在温饱、营养摄入和食物花样上基本达标,但与脱贫农户相比仍然有提升空间。
5.2 收入变化
本次调查以2016年为基期,反映2017年两类农户的家庭总收入变化。结果显示,59.4%的贫困农户家庭总收入基本不变,高于脱贫人口的57.4%;34.1%的贫困农户家庭总收入明显增加,低于脱贫农户的34.3%;6.4%的贫困农户家庭总收入明显减少,低于脱贫农户的8.3%。可以看出,两类农户总体收入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在收入增幅上贫困农户与脱贫农户并无明显差异。
5.3 社会保障
5.3.1 养老和医疗
在社会各界的努力和帮助下,56.9%的贫困农户医疗费用降低,高于脱贫农户的52.8%;71.4%的贫困农户获得了医疗救助,高于脱贫农户的63.5%;贫困农户的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情况要优于脱贫农户。与此同时,随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两类农户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率也在逐步增加。63.7%的贫困农户享受了新农保(养老保险),低于脱贫农户的77.5%;90.5%的贫困农户享受了新农合(医疗保险),低于脱贫农户的92.3%。可以看出,脱贫农户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高于贫困农户,贫困农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
5.3.2 教育资助
在所调查的两类农户当中,32.7%的贫困农户获得了国家的教育资助、补贴,低于脱贫农户的37%。在接受过教育资助和补贴的两类农户中,金额1~199元的农户比例最高,有16.7%的贫困农户接受过1~999元不等的教育资助和补贴,低于脱贫农户的20.3%;有11.5%的贫困农户接受过1000~1999元不等的教育资助和补贴,低于脱贫农户的14.1%;有16.3%的贫困农户接受过2000元以上的教育资助和补贴,高于脱贫农户的7.7%。由于教育帮扶政策的连贯性原因,脱贫农户接受国家教育资助、补贴的比例要高于贫困农户。
5.3.3 满意度
此次调查的两类农户中,对于家庭目前生活持比较满意态度的比例最高,有43.3%的贫困农户对目前生活持比较满意态度,低于脱贫农户的58.3%;有34.6%的贫困农户对目前生活持一般态度,高于脱贫农户的26.6%;有15.6%的贫困农户对目前生活持比较不满意态度,高于脱贫农户的6.6%。可以看出,由于所处的生活状态的差异,脱贫农户对目前生活的满意度要高于贫困农户。
6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在确保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过程中,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脱贫农户作为脱贫攻坚政策的受益者,不仅为现有的贫困农户提供了良好借鉴,而且也成为检验国家脱贫政策正确性的生动案例。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两类农户在生活环境、生计资本、生计策略、整体福利4个方面的差异,发现脱贫农户的生计状况在整体上是优于贫困农户的,脱贫农户能够更好地应对灾害冲击、生产与生活变化和重大家庭事件;在家庭规模、劳动力数量、健康状况、社区组织参与等方面更具优势;更多从事非农打工、农产品加工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有更多的务工收入,生计选择也更加多样化;有较好的温饱、营养摄入和食物多样性,对目前生活的满意度也更高。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全社会对贫困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投入,贫困农户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家庭储蓄水平增高,医疗和子女义务教育开支减少,医疗保障增强,家庭收入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
6.2 建议
根据以上研究和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打牢产业就业基础,增加稳定脱贫收入来源;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稳定脱贫新动能;加大对已脱贫户的技术技能支持力度,高度重视因脱贫质量不高造成的返贫现象;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性政策;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对非贫困县、已摘帽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果巩固工作成效,以提高脱贫质量[2]。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方晓丹:2019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減少1109万人[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2001/t20200123_1724700.html.2020-01-23.
[2]陕西省社科院.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调研报告[R].2019.
(责任编辑 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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