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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绿色食品 促进鹤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5-23

鹤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刘尚伟 贾茵茵 薄海红 刘小丽 张秀玲

发展绿色食品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农产品品牌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农业向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当前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一、绿色食品的概念和内涵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

发展绿色食品不仅要求高质量的土壤条件、高质量的用水条件(农业用水或加工用水)、高质量的空气条件,还要求高质量的储藏运输条件以及高质量的包装条件等,因此,发展绿色食品是发展高质量农业的组成部分,农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品牌的支撑,而发展绿色食品是发展高质量农业的一个重要抓手。

二、鹤壁市发展绿色食品背景及现状

2017年之前,鹤壁市没有开展绿色食品工作,“三品一标”工作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为主,真正意义上开展绿色食品工作是在2017年之后。鹤壁市绿色食品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17—2019年为缓慢发展期,历经2年多的努力,绿色食品由无到有,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截至2019年底,通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29个;2019年至今为快速发展期,2019年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材料7份共9个产品,2020年借助绿色创建整市推进之际,集中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许可42个。

截至目前,全市获证绿色食品产品76个,涉及粮食、蔬菜、食用菌、瓜果、加工产品等多个种类。

三、存在的问题

(一)认证工作相对滞后

原农业部自2001年就开始实施“三品一标”工程,但鹤壁市真正意义上开展绿色食品这项工作是在2017年左右,在时间上明显落后于其他市。

(二)绿色认证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绿色食品申报种类发展不平衡。截至目前,鹤壁市获证的76个绿色食品中,蔬菜水果类47个,占比61.7%;加工类8个,占比10.4%;食用菌类2个,占比3%;粮食类11个,占比14.5%;其他种类8个,占比10.4%。二是各县(区)发展不平衡。从当前获证的76个绿色食品来看,浚县29个,占全市的38.2%;淇县29个,占比38.2%;淇滨区1个,占比1.3%;山城区12个,占比15.8%;鹤山区2个,占比2.6%;开发区3个,占比3.9%。

(三)品牌意识不强

大部分农业企业规模小而分散,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水平不高,获证后不注重品牌宣传,企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得不到有效提升,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小。

(四)资金投入不足

一是绝大多数农业企业规模小,发展缺乏资金,银行贷款困难;二是各县(区)政府财力不足,投入扶持资金有限。由于缺乏资金投入,严重制约了绿色食品发展和产品品牌培育。

(五)工作机构力量薄弱

鹤壁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力量薄弱,市、县(区)普遍存在人手紧张、人员不定等问题,多数县(区)工作人员在负责绿色食品工作的同时,还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好这项工作。

四、意见及建议

(一)树牢意识,积极培育品牌

各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牢固树立“抓品牌促发展,抓品牌促安全”观念,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质量过硬、名誉响亮的绿色食品品牌,如“小河白菜”“善堂花生”等,引领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服务,引导基地发展

各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食品的积极性,加强对他们的技术服务、科技培训、宣传引导,帮助其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绿色食品。淇县、鹤山区西部山区以发展小杂粮绿色食品为重点,淇滨区中部丘陵以发展林果绿色食品为重点,浚县东部平原以发展蔬菜和粮食作物绿色食品为主,黄河故道地区以发展经济作物绿色食品为重点。

(三)政策倾斜,支持基地建设

各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引导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扶持政策、争取项目支持等手段,大力支持绿色食品发展。如把通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作为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的前置条件,引导农业企业申报绿色食品。

(四)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大力宣传绿色食品。通过开展专场宣传、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报道、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绿色食品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绿色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专项培训。通过对农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等途径,加大对绿色食品相关知识的介绍,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绿色食品的认识。

(五)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各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并按规定保存3年以上;指导落实“两书三上墙”制度,即同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安全责任书,指导企业将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产地相关信息上墙、监管人员信息上墙、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上墙;规范标识牌管理,标识牌内容要包括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单位、农产品种类和规模、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主要内容。

(六)强化监管,提高责任意识

各县(区)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配合农业市场监管科对辖区获证企业标识标牌的类别、有效期进行检查登记,全面排查个别不法企业超有效期、超范围、假冒使用绿色食品标识标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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