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时间:2024-05-23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李惠文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李惠文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办

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办公室

《新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法修改力度大,在八大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并明确建立最严格全过程监管制度。

对《食品安全法》的修改,主要出于3个需要,分别为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机制的需要、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以及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点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

一、修改力度大、范围广

本次新法修改力度非常大,从原来的104条增加50条,变成154条。新法中对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

(一)完善统一食品安全监督机构

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二)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

新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业态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三)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

新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四)建立最严格的标准

新法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了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

(五)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新法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实行注册制度。

(六)加强对农药的管理

新法明确规定,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七)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新法明确规定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必须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新法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第十一条中的第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农药使用对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应当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逐步扩大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

2016年3月29日,青岛12人食用西瓜中毒,其中1名孕妇因此引产。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患者购买食用的西瓜为高毒农药“涕灭威”超标,相关西瓜系海南万宁出产的冰糖黑美人西瓜,共1.5万kg,主要流向即墨、胶州、城阳。但海南省万宁市表示,经过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农药情况。

很多家庭在吃水果、做菜时,为了防止农药残留,会采用果蔬清洁剂洗、用臭氧水泡等方法,希望减少农药对人体的伤害。新的食品法通过后,这种担心将可大大降低。

三审稿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实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即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新食品安全法》将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进行了扩大,“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修改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统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布公告,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个规定是根据2013年以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我们国家当时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行业现状作出的。经过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该项规定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提高婴幼儿乳粉的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达到明显的效果。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考虑采用分装方式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容易让一些不发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

三、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外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之前,针对网络食品购物的监管还是空白。

《新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购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新食品安全法》在互联网食品交易三项义务,从而使互联网食品交易中的食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能够落实责任的承担者,确保互联网食品交易安全,同时也保证消费者在互联网食品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纠纷能够切实解决。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