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汝州市农经站 范留锁
2015年汝州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剖析
汝州市农经站范留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豫政办 〔2015〕77号),为实现“全面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力争2015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的禁烧目标,汝州市作为农业大县是如何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本文从禁烧工作机制的建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的发挥等方面作以简要剖析,并提出解决禁焚矛盾的建议。
(一)网络化管理机制
汝州市成立市、乡、村三级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市、乡、村、组四层网络化管理机制。自2015年以来,汝州市禁烧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禁烧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实禁烧任务。2015年秋季,市纪委监察部门成立禁烧督察组3个,开展禁烧督察工作。农业局全员上阵,成立市级禁烧巡查组5个,分包20个乡镇、办事处,开展禁烧巡查工作。20个政府部门成立巡查组分包20个乡镇、办事处,开展“一对一”禁烧巡查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市政府要求设立禁烧巡查组,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
(二)任务明确的责任机制
根据《汝州市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禁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看死盯牢。禁烧巡查组要对所包乡镇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火点及时记录、上报。包乡委局要全程参与,全面掌握所包乡镇的禁烧情况,及时汇报所包乡镇禁烧工作动态。禁烧督察组及时跟进,全面追查各级禁烧工作的不力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包片驻村,建棚设点,昼夜巡查。村组干部做到包田到块、以地定人,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三)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和严肃的焚烧连带问责机制
汝州市政府要求:凡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秸秆着火点,对所在乡镇处罚50万元/个;省督导组发现的处罚5万元/个;市巡查组发现的处罚0.5万元/个。同时,汝州市纪委监察部门启动严肃的禁烧连带问责机制,巡查组、包乡委局与所包乡镇同责同罚。禁烧期间,禁烧是各乡镇的中心工作,禁烧工作与经济挂钩、与履职责任挂钩,直接影响所有参与人员的政治前途,人人倍感压力。
(一)汝州市政府积极发挥主导和推动作用
市政府分别在2015年9月1日、9月20日、9月29日连续召开会议,传达省级禁烧精神,全面分析禁烧形势,传导全省禁烧压力,要求全市上下要提足精神、鼓足干劲,打好秋季禁烧攻坚战。2015年10月3日,市纪委启动问责机制,约谈乡镇、包乡委局、禁烧巡查组工作人员20余人,禁烧压力迅速向包乡委局、乡镇、村组等各级禁烧组织传导,被约谈的紧张,没被约谈的一样发怵。
(二)巡查组在禁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自市纪委启动问责机制后,市级巡查组深感禁烧工作形势逼人,便快速转变思想观念,顶住人情压力,动真碰硬,真查实报,禁烧效果明显提升。
(三)乡镇政府在禁烧工作中起决定性作用
乡镇党政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对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决定着其辖区禁烧工作的整体开展与推动。2015年秋季,汝州市某乡镇在禁烧档口,国庆节期间居然实行机关干部轮休制,导致部分监控点在某些时段形同虚设、无人看守,造成10 月1日该辖区某村发生一起焚烧秸秆现象,受到市禁烧办严厉批评和市禁烧督察组严肃问责。10月2日,该乡镇及时调整“十一”期间值班制度,增设禁烧监控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乡镇干部全员上阵,全天候、全方位布控,为该乡镇后期的禁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基础。
(四)各个行政村组在禁烧工作中起关键作用
在秋季禁烧工作中,汝州市能够取得较好的禁烧工作成绩,村级和组级干部更是功不可没。村组干部处在禁烧工作的前沿阵地,是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和组织扑救的主力部队,在落实禁烧任务、取得禁烧工作全面胜利中起关键作用。汝州市风穴办事处城北居委会位于汝州市区东北部,禁烧期间该居委会村组干部紧盯焚烧不放松,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为辖区实现“零火点”打下基础。
1.任务明确,责任到村组干部。该居委会明确要求:村组干部必须参加禁烧,所有禁烧点必须是组长亲自看管,严禁使用他人。对秋季未发生火情的组,奖补经费1 000元;发现有一处火情的组,扣除经费1 000元,发现有两处以上火情的组要求组干部自动辞职。
2.各类机械及时跟进,确保秸秆全部还田。秋收期间,居委会投入机械燃油费21 700元、机械手补助费24 750元,调用还田机2台、粉碎机3台、旋耕机6台,对辖区183.3hm2玉米秸秆做到秋收一片、粉碎一片、还田一片、耕作一片,还田率达100%。
3.填埋玉米苞,沤制有机肥。禁烧期间,居委会投入资金4 600余元,设置填埋点7个,出动挖机、铲车17台,填埋农户剥出的玉米苞170m3,率汝州集中掩埋、沤制玉米苞有机肥之先河。通过以上各项措施,保证辖区在秋季禁烧工作中没发生一起着火事故。
(一)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作用
目前,汝州市种植玉米的合作社有126家,家庭农场有18个,拥有耕地面积约0.33万hm2,占全市玉米种植面积4.95万hm2的6.6%。这些组织由于实施规模化种植,且大部分拥有各种收获还田机械,秸秆还田率达100%,还帮助周边的农户实施还田。据不完全统计,其带动还田面积超过0.51万hm2,占全市玉米种植面积的10.2%,为汝州市的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小型养殖农场的作用
目前,汝州养殖企业(不含散户)有37家,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养殖单位收购秸秆面积(80~120元/t)约有0.37万hm2,占全市玉米种植面积的7.4%,在秸秆青贮利用上发挥着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公司、企业的作用
汝州市秋实新能源公司是河南规模较大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年享受政府秸秆利用补贴在300万元左右。该单位在汝州6个乡镇设置秸秆收购点7个,年收购玉米秸秆约12万t,收购玉米秸秆面积达0.89万hm2,占全市玉米种植面积的17.9%,为汝州的秸秆禁烧及利用做出很大贡献。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可供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宝贵资源。大量秸秆的产生与目前利用能力较低之间的矛盾,旋耕式的浅耕作方式与粉碎后的秸秆大颗粒之间的矛盾,以及节约种地成本和图省事的心理,导致群众秸秆还田积极性不高,造成群众焚烧秸秆的行为。禁烧是政府行为,是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的需要。政府通过任务分解和强有力的问责机制,把市、乡、村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然而,禁烧效果并不理想。现阶段,在充分发挥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解决禁烧问题:
(一)加大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大部分着火情况与群众习惯有关,更与认知不清有关。要让群众明白任何小的焚烧行为如焚烧玉米苞和还田后的秸秆碎片等都是对环境的破坏和威胁,属于禁止行为。
(二)借助各级政府对农业补助的倾斜政策,加大禁烧和综合利用补贴力度,调动群众禁烧积极性
一方面,做好大型秸秆(粉碎颗粒度≤3cm)还田及深耕(深度≥25cm)机械补贴力度,为还田做好机械准备;另一方面,加大各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力度,特别是秸秆还田补贴力度,引导群众改变现有的不良习惯,使群众不愿烧、想利用、自觉还田。让秸秆从田里来,到田里去,是解决当下秸秆禁焚矛盾的根本途径,更是解决禁烧问题的关键突破口。
(三)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今后长期解决秸秆禁焚矛盾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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