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郝梦迪
7月21日,作家徐則臣在北京赶着去参加一场活动,催促出租车司机快点。司机问:“什么活动?”徐则臣回答是关于海明威的活动。司机说他知道海明威,虽然他读书很少,并没有读过海明威的作品,孩子也送到少林寺去学武了,但他还是知道这个作家。
那一天是美国作家海明威诞辰120周年,他已逝世58周年。
徐则臣觉得这很有意思,许多作家可能写得比海明威好,但名气就是没有他大。徐则臣觉得海明威是有意识地经营自己,个人和作品并重。他形容海明威是“一个非常真诚的影帝,很会演,但他从来都不掩饰,这是很难得的”,因此“海明威本身的传奇跟他的作品一样,甚至比他作品还要传奇”。
在很多读者印象中,海明威就是那个与大马林鱼搏斗的老人,象征着不羁、倔强、抵抗。这多少给海明威蒙上了一层励志色彩,成为多数人心目中的“奋斗者”形象。
的确,海明威一生保持着对抗性,像个好斗的公鸡,像个穿着紧身衣的斗牛士。年轻时,他看起来像个无耻的混蛋,到了晚年,他依然坚持要做个快乐的混蛋:“喝最烈的酒,钓最大的鱼,娶最美的妞。”
海明威将这条法则贯彻到生命的最后,从最初的写作到最后的访谈,他从来都是生猛面对外界,克制对待写作。
美国作家、海明威曾经的好友菲茨杰拉德曾戏言:“海明威每写一部小说都要换一位太太。” 事实也的确如此,海明威一生经历了四次婚姻,相应地在每个阶段写出一部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或许正如海明威自己所说,恋爱是他最好的写作状态。
从晚年海明威的回忆录来看,他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理查森是他自己盖章认可的“唯一爱过的女人”。在那本带有“滤镜效果”的晚年自传《流动的圣节》中,海明威回忆起哈德莉来简直是柔情似水,“我爱她,我并不爱任何别的女人,我们单独在一起时度过的是美好的令人着迷的时光”。译者、作家黄昱宁不无戏谑地说:“他用了非常抒情的话讲他和他老婆分手,但是实际上他就是移情别恋 了。”
比起后来几任妻子,哈德莉是唯一一个全职家庭主妇,对一文不名的青年海明威来说,哈德莉支撑起了他年少轻狂时所有的野心和体面。海明威出身于一个并没有什么文学传统的家庭,怀揣文学梦独闯巴黎。他们一开始的很大一部分生活开销来自哈德莉家庭遗留下的一笔信托基金,这为海明威挣得了每天到咖啡馆埋头写作、不用工作的权利。可以说,没有哈德莉的资金支持与起居照料,海明威不可能在巴黎文坛肆意闯荡,进而出版那本令他声名鹊起的《太阳照常升起》。
但后来由于理财不慎,他们一度陷入极度贫困中,常常在黑暗中忍受饥饿。幸福的时光是有的,他们常常一起看斗牛、滑雪、骑车、到处旅游,但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一起迎来了婚姻中的第三者。海明威很快出轨了巴黎当时最时尚最亮眼的妞——宝琳·菲佛。菲佛姐妹初到巴黎,便与海明威夫妇结识,他们的处境在当时简直天壤之别,菲佛姐妹是富家女,新潮得扎眼,而哈德莉则穿着破旧过时的衣服住在拥挤的公寓里。
当《太阳照常升起》为海明威带来第一次的成功后,哈德莉无奈离开,宝琳与海明威走进第二段婚姻中。《永别了,武器》创作于这段婚姻期间,但海明威再一次上演了出轨的戏码,他爱上了战地女记者玛莎·盖尔霍恩——可以说唯一能够与海明威势均力敌的一任妻子。
从海明威与盖尔霍恩的定情之作《丧钟为谁而鸣》来看,盖尔霍恩应该是与海明威在精神层面上取得了共鸣。然而海明威终究是一个“青春期的少年”,只有别人包容他,却不可能让他去迁就别人。盖尔霍恩专注于自己的记者事业,她只习惯于和海明威像战友一样四处走访,却难以忍受日常生活中的一地鸡毛。她既不像哈德莉一样无微不至,也不像宝琳一样娇俏可人,这对于内心同样强势的海明威而言,势必无法接受。为了挫败盖尔霍恩,海明威嘲笑她的写作能力,还主动提出为《克里尔》杂志做战地报道,间接抢了妻子的饭碗。1945年两人彻底决裂,结束婚姻关系。
美国弗罗里达州基韦斯特岛,海明威在船上(@视觉中国图)
1948年,海明威在威尼斯端起枪瞄准池塘里的鸭子(@视觉中国图)
在这段针锋相对的婚姻后,海明威终于还是迎来了最后一个愿意对他百般忍耐、不离不弃的妻子——玛丽·韦尔什。1946年,两人在古巴结婚,玛丽一直陪伴照料海明威直到他自杀身亡。玛丽的出现其实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哈德莉不在海明威身边的缺憾,她意识到自己应该充当女仆的角色,而不是像盖尔霍恩那样独立自主的事业女强人。尽管如此,海明威在这期间还是爱上了一位年轻的意大利女人,在《海明威:最后的访谈》中,海明威对记者说:“我写《老人与海》的时候得了败血症,几周内就写完了。我是为一位女士写的;她觉得我活不长了。我想让她见识一下。”显然,“这位女士”不是日夜照料他的妻子玛丽。海明威永远坦荡面对自己的“渣”,且这样的坏行为好像才是他持续创作下去的原动力。
黄昱宁说:“海明威找的女人大部分还是蛮优秀的,并非专门找软柿子捏,所以他的四段婚姻都是有斗争性的。”海明威上过战场,打过猎,斗过牛,他不是传统意义上文质彬彬的学院派作家,他就是一只好斗的公鸡。不然,他不会站上文学的高塔,也不会一直以批判的态度去对待好友和恩人。
从一个非学院派出身的文学青年,到融入巴黎文学圈,再到成功拿下各种大奖,除了天生的文学才华以及对写作的刻苦训练外,海明威找到了一条同样重要的道路:经营自己。
黄昱宁记得以前看到过,美国实际上出了两个既可以被称为严肃作家,也可以被称为文化偶像的人,第一個是海明威,第二个是卡波蒂。对于一般严肃作家而言,虽然作品离大众很近,个人却离大众很远。可文化偶像海明威不同,“海明威是另一种作家,他的人生其实也是整个文学生涯里或者他的作品系列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他的一生才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他一生从未停止写作,但也从未将自己封闭在写作里,他一边训练写作,一边结交文学前辈、知名出版人、各类文坛名流,参加丰富的外出社交活动,比如沙龙、钓鱼、斗牛、战地采访……这些经历有的成为他写作素材的一部分,常令人分不清他到底是在写自己,还是虚构一个人物。
而在这个过程中,海明威也在乐此不疲地扮演着各种需要的角色,他极其擅长打造自己的人设。很多文学评论家在谈到海明威其人时,都会注意到几个附着在他身上的符号:战地记者、硬汉、业余斗牛士、间谍……一个典型的斜杠青年。
硬汉是海明威最重要的人设。在扮演硬汉这件事情上,海明威一直都是认真的。海明威本身的男子气概和冒险精神赋予了他成为硬汉的条件。当时初到巴黎,海明威最好的社交手段就是拳击,这使他在巴黎文学圈看起来格格不入,却也与众不同。每个与海明威初识的人,都会被带去打一场拳击,领会海明威强大的人格魅力。
在海明威初抵巴黎战场的阶段,海明威率先出击的是有着“文学助产士”之名的埃兹拉·庞德。庞德是“现代主义运动公认的领导者”,在他的帮助下,T.S.艾略特出版了《荒原》,乔伊斯发表了《尤利西斯》,而后来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也经过庞德的亲自把关得以上市。已经46岁的庞德走的是时髦公子路线,看起来不太可能与带有强烈男性气息的海明威相知相交,但海明威用充满虔诚的目光成功得到庞德的赏识,不久之后海明威就可以与庞德一起出席城中的各种活动了。就在庞德以慷慨的心接纳海明威时,海明威却反手写出一篇出言不逊、嘲讽庞德的小短文,把他的山羊胡、头巾和一身行头——他那套放荡不羁的作风——都嘲弄了个遍。但碍于庞德当时在巴黎杂志圈的地位,没有人敢发表这篇文章,海明威才就此作罢。这种“背后小动作”的做法看起来虽然不齿,恰恰是海明威在创作中秉持的原则,他认为每个作家体内应该有一个“垃圾探测器”,精准地测量出自己需要的和不需要的内容。他在后来的小说中不断以身边的朋友为原型进行认知创作,也因此造成一些朋友与他的决裂。
1923年,海明威兴致勃勃地邀请他心中值得同行的好友们,一起赴潘普洛纳观看“奔牛节”,热爱斗牛的海明威,事先并没有想到这趟旅程居然为他的创作带来巨大改变。这趟旅程中有与他亦敌亦友的哈罗德·勒布,有与他暧昧不清的情人杜芙·特怀斯登及其男友,还有一些作家编辑。因为海明威、勒布和杜芙之间的三角关系,这趟旅程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冲突,同行中有人说:“过去一周发生的事情,当作一部长篇小说的素材,蛮有意思的。”但大家也不过以为是玩笑话罢了,然而一个月以后,海明威已经写出了15000词的草稿,在这一稿中,所有观光团的成员都本色出演了。这本书就是后来海明威的成名作《太阳照常升起》,而现实中的这些好友与书中人一起成为大众眼中“迷惘的一代”。为此,海明威得罪了整个巴黎。
在文坛的爱恨情仇中,海明威与菲茨杰拉德的纠葛最深。菲茨杰拉德比海明威更早在巴黎站稳脚跟,也是他把海明威的作品介绍给了“天才捕手”麦克斯·珀金斯。海明威与菲茨杰拉德走得很近,甚至曾被菲茨杰拉德的妻子怀疑有“兰波与魏尔伦之情”。海明威长久以来都十分反感菲茨杰拉德那个美貌的妻子,他不止一次在自述和访谈中说道,菲茨杰拉德毁于那个女人。对于菲茨杰拉德的才华,海明威在回忆录中予以肯定:“他的才能像一只粉蝶翅膀上的粉末构成的图案那样地自然。”
菲茨杰拉德因为有事而耽误了潘普洛纳奔牛节之行,也因此躲过一劫,没有成为《太阳照常升起》中的“迷惘一代”。但海明威怎么可能会放过自己的好朋友呢?在《乞力马扎罗的雪》中,他以菲茨杰拉德为人物原型,讽刺被财富击倒的作家。这令菲茨杰拉德感觉受到了侮辱,两人因此决裂。
海明威总有一种古怪而不得体的冲动,就是与和他同期的作家们针锋相对,甚至是帮助过他的前辈作家,像杀死敌人一样将他们打倒。所以在海明威的关系中,朋友、恩人、敌人,这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很多人因此而诟病海明威。然而从海明威的多种表述中,似乎也可以看到更复杂的解释:作家在写作中陷入得越深,越容易感到孤独。而彼此之间的揶揄和充满滑稽的坏话能够填补持续写作而带来的空虚感。
海明威身上始终有一种对抗性,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必要的情绪姿态,使他看起来卑鄙,却充满内置的活力。美国文史学家范·威克·布鲁克曾这样评价海明威:“他好像从未长大,因为沉迷‘扮军人而始终像个青春期少年。”
黄昱宁觉得海明威身上有很强的综艺感,“如果海明威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他肯定是一个网红,毫无疑问,他的任何一条抖音的转发率肯定都很高,他就是有这样一种基因在里面”。
1954年,海明威与第四任妻子玛丽在威尼斯(@视觉中国图)
徐则臣看海明威的生活就像在演戏。海明威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后,晚年常住古巴,每天都去一家小酒馆,坐在专座上跟别人合影。徐则臣到古巴时也去过,那家小酒馆依然很火,想进去得先排队,每天都是乌泱泱的人。他不喜欢海明威的性格,但他认为海明威是一个非常真诚的影帝,而且从来都不掩饰,这是很难得的。“我们很多人在装,在演,演完了自己不承认。但是,海明威从来都是我演什么我就跟你说我在演什么。”
意大利作家伊塔洛·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里曾经说,“有那么一个时候,对我和许多大致与我同代的人来说,海明威是一个神”。他被海明威的作品吸引,也被这个人吸引。“在海明威身上我们本来也可以找到悲观主义,那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冷淡,一种对极端暴烈经验的表面介入:这些,海明威也都有,但要么我们看不到,要么我们头脑里还有其他东西,总之我们从他那里学到的,是一种开放和慷慨的能力,一种对必须做的事情的实际承担(还有技术承担和道德承担),一种直接的审视,一种对自悔或自怜的拒绝,一种随时攫取生活经验也即攫取个人在剧变中总结的价值的态度,或一种姿势。”
当然,卡尔维诺也很快看到了海明威的局限与缺点。“他那使我早期的文学创作受益匪浅的诗学和风格,被视为显得狭窄,太容易跌入矫饰。他那暴烈的旅游生活(还有人生哲学)逐渐使我充满不信任,甚至反感和厌恶。”
徐则臣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风靡一时,是因为恰好站在了一个时代的转折点上。海明威出生于1899年,在他之前,巴尔扎克、雨果、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都是特别繁复的,形容词层层叠加。到了海明威,突然出现了所谓的“电报体”,到后来发展成卡福的极简主义。“大家觉得特别舒服。我觉得跟整个时代发展有关系,整个社会从前农业到工业文明,从前现代往现代发展,大家需要迅速地抓取信息。比如,现在在网上,我们看一些东西,我们需要简洁快速地抓取所得到的信息,如果有个作家跟你绕,你就没耐心读了。一战之后,整个人的心态、整个世界的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现代的东西进入人的内心以后,我们可能需要某些非常有效的短促有力的文风。”
海明威一生酷爱喝酒(@视觉中国图)
因此,徐则臣认为海明威的长篇不如中篇,中篇不如短篇。“海明威对文学的贡献,可能贡献的是一种技术、方法论,而不是世界观。海明威作品的厚度、复杂性以及它跟现实之间的关系,它跟整个美国的关系可能没有福克纳来得深远。他的内心,他对人性的洞悉没有索尔·贝娄来的更深刻、更宽阔。”
与相爱相杀的菲茨杰拉德相比,在当时,海明威取得了比其更高的荣誉,他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太阳照常升起》当时确实是一炮而红,因为它定义了一个时代——‘迷惘的一代。但在美国现在的评论界看来,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在他们评选的英语文学里排名极其靠前,是一个最受公认的能够代表美国文学成就的作者。”黄昱宁介绍说,“把《太阳照常升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两部小说拼在一起看,可以看到1920年代整体的样子。一战后,经济倒是越来越发达了,可是人的价值观处在一个真空状态。战争让人意识生命稍纵即逝,那我为什么不寻欢作乐呢,但是寻欢作乐以后又有什么意义呢,再往下追问就更加空虚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海明威在大众间的影响力。除了诺贝尔奖的光环,也因為他的小说和他的人生一样精彩。“他把个人经历放到作品里,这一脉的作家很少,但非常好看,因为它有很强的故事性。这一类作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稀缺的,因为他有非常丰富的阅历,把那样一个非常广阔的五彩斑斓的世界带进文学里面,能看到很多新鲜的事物。”徐则臣说。
所以回顾曾经迷恋海明威的时光,卡尔维诺觉得非常美好。“现在想起来仍然快乐,且丝毫没有我们回顾青少年时代的潮流和痴迷时那种可笑的沉溺。那也是严肃的时光,而我们都严肃而勇敢地怀着一颗纯洁的心度过这些时光。”他在文中模仿海明威的语气说:“你没骗我,老头儿。你没误人子弟,变成糟大师。”
在生命的最后,海明威选择了古巴的一个角落,与外界隔离,忍受孤独。有记者敲开海明威的大门,看到他每天依然在房间里刻苦写作,大口喝朗姆酒,烦了就坐船出海,钓最大的鱼,娶了一个折服于他的妻子。
海明威在古巴的家让人过目难忘,狮子头、牛头这些符号化的东西摆了一堆。然而,在这种强烈的硬汉气息背后是一具垂垂老矣、千疮百孔的躯体。
于是,海明威开枪自杀,用最决绝的方式为戏剧性的一生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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