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李 龙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其为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有关程序,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内部控制作为党和政府大力提倡的日常管理中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能够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单位公共服务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对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
2017年财政部下发了《内控报告管理制度》,要求单位每年必须按要求提交《内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优化政府结构、履行政府职能、财税体制改革、事权支出责任、权力制约监督、改进作风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也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画出了路线图,提出了时间点。新《会计法》修订稿第二十六条增加了“关于单位内控建设”的要求,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对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对每一个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内控建设已经上升到人大立法的高度,内控工作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国家法定的重要工作,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标,实现对单位经济活动有效管控,推动单位工作人员改进作风的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内控建设作为一项全新的监督管理手段,具有很好的防范和管控各种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作用。但是部分单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结合自身单位管理的特点制定操作性强的业务风险控制方法。有的虽然具备了内控建设的基本条件,但还没有形成内控流程的信息化、可视化。
当前很多单位专业人员较为欠缺,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不多,部分工作人员缺少岗位竞争意识,学习缺乏主动性,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人员大多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往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不够,没有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难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章可依、有据可查,要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我国许多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只是流于形式,工作人员不能严格执行,不能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仅限于会计控制,设计和执行比较简单;内控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缺少专门的审计人员,也没有系统学习过相关内控管理知识,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而且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设置,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强,不能形成内外联动的良好环境。
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内部监督机构,监督执行力不强,遇到问题时不能完全履行监督部门的应有职责。而多数单位没有把内控结果运用到科室和个人年终考评上,仅仅为应付上级检查“纸上谈兵”,而没有真正进行实际操作,造成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执行状况不尽如人意。
内控规范中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这一规定就是要促使单位主要领导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从“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理念转变,从而在单位内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内部控制工作顺利推进。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一定要按照“作为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靠制度办事、靠流程行事。分管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也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相关规范和条例,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将规定落实到相应工作中。要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内控工作顺利开展。
夯实单位各项基础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达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针对缺少复合型人才的困境,要通过招才引智、优才计划等相关人才政策,走出去、引进来,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学习交流,更新知识储备,适应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知识竞赛、专家讲座等,引导工作人员学习掌握新技能,引进专门的审计监督人才,做到专人专责,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内控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作用。对于科研事业单位来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锻炼,充分发挥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的作用,确保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提供全过程精细化专业服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全员参与,形成联动机制。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工作流程、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实现内控系统的信息化、可视化、可控化、可追溯化管理。在信息化时代,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会计工作都是通过会计软件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系统,也必然成为会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建设改善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环境,带来了会计工作、会计监督理念与模式的变革。加快开发利用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势在必行。内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设置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等不同管理板块,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实现报销全过程的可视化、信息化,实现了经费100%全程闭环管理,并集成数据到内控审批系统移动端,真正实现3A办公。内控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可通过优化财务报销流程,在预算控制、报销结算等环节多头防控风险,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过错实时追究的目的,改变以往多头审批、财务监督不力的状况,切实提升财务精细化管控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参照上级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完善细化内控工作机制,保障内控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聘请专业团队重点指导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单位内控建设工作进行评价,用以改进提升内控建设体系。专业团队和第三方机构工作相对独立,有利于真实评价内控建设的效果。同时单位应招聘专业人员成立内控工作小组,专人专责行使内控监督职责,内控工作小组要对各科室内部控制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定期检查可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内容根据内控管理办法确定。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检查全程闭环,并将内控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将内控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将内控结果运用于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等工作。对于违反内控制度规定、出现风险事故的责任人,必须严格执纪追责,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内部控制工作作为当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头等大事,要保质保量、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按时完成。内控建设工作是循环往复、不断提升完善的一项工作,通过内外监督、自我评价,及时改正已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相关制度、认识、管理措施等持续改进修正,以保证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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