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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化统计监督防范统计造假的几点认识

时间:2024-05-23

邓文彬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与举措,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把大量的、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用精准的数字语言反映出来,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强化统计监督,优化统计服务,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对解决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强化统计监督

强化统计监督,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贯通、协调其他各类监督形式,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一)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特殊意义。 统计监督不仅直接监督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符合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而且通过统计数据为其他各类监督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数字依据和有力佐证,并与其他各类监督形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凝聚监督合力,推进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二)内部监督是统计监督的起点。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监督职能的最终实现取决于统计数据质量,捍卫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统计监督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肃统计纪律,严防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落实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外部监督是统计监督的关键。 在加强统计领域内部监督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职能,运用高质量的统计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定量检查和监测预警,确认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财经纪律是否得到维护,经济社会内部各种比例关系是否协调,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实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得以贯彻落实,保证国家整体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优化统计服务

优化统计服务,增强统计服务实效,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一)提供高水平的统计服务是政府统计的目的。 政府统计归根结底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总结发展经验,深入发掘社会生产力潜在力量,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统计服务要最大程度地利用统计优势,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和研判能力,通过各项国情国力调查,进行大量卓有成效的调查分析研究,全面正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规模、结构、布局、速度、比例和效益,预测发展趋势,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产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依据和素材。

(二)统计领域改革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内容。 进入新时代,统计服务必须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展开,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从幕后走向前台,为国家、社会和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在维护国家统一的统计方法制度基础上,持续推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符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改革。二是创新拓展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政府统计与民间调查在数据收集、整合、分析等方面的合作,增强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三是探索建立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旅游、文化创意等新兴领域统计监测。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统计调查,满足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监测需求,减轻社会主体数据上报的负担,降低统计成本。

(三)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凭据。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在微观上要建立在生产要素、生产力、全要素效率的提高之上;在中观上要重视国民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区域结构等的升级;在宏观上则要求经济均衡发展。无论微观、中观,还是宏观,精准的决策都需要高质量的统计数据作为重要依据。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未来的政府统计必须充分发挥触角灵敏、数据全面的优势,注重服务大局,注重预测预警,注重统计监测,注重改革创新,注重沟通衔接,确保统计数据抗干扰、强能力,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用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三、统筹统计监督与统计服务

坚持以强化统计监督为导向,以优化统计服务为目标,推动政府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统计监督与统计服务互为表里,不可偏废。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可以概括为统计服务,统计监督与统计服务是统计工作的两重基本职能,二者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统计监督确有实效是统计数据质量的保证,进而带动统计服务水平的提升。优质的统计服务树立起统计数据应有的权威,进而增强统计对经济社会活动的调节和监督作用。离开统计监督,统计服务会受到影响;离开统计服务,统计监督就失去了应有意义。

(二) 厘清监督和服务的关系,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统计工作应当坚持以强化统计监督为导向,以优化统计服务为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着力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及时把握改革和发展的脉搏,准确监测和评价经济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规章制度,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着力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统计诚信意识,筑牢统计道德基石,营造守信践诺的统计生态环境;强基固本推动政府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坚定不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落实统计督察

统计督察支撑统计监督,维护统计服务,为完善统计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宏观调控与科学决策数据基础提供扎实保障。

(一)统计督察是统计巡查在新时期的升级。 为了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2003年国家统计局颁布了《国家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各地区也相继建立了地方巡查制度,形成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其辖区内的下级统计机构和同级政府各部门统计机构依法履行法定统计职责,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统计管理职权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统计巡查对实现依法治统、加强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诸如巡查定位低,项目过多,巡查组组成人员单一,巡查没有破与立并重或只破不立等问题依然存在。

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察,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的全面遵守执行,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统计督察替代统计巡查成为新时期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二)巩固监督和服务,形成统计督察常态化机制。 统计督察覆盖和辐射与政府统计相关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工作环节和领域;以落实责任制问责制为关键;以各地区党委、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调阅材料、问卷调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2019年,国家统计局组成11个统计督察组,分别赴9个省、自治区和2个国务院部门成功开展了第一轮统计督察,为形成统计督察常态化机制奠定了实践基础。新时期的统计督察是切入统计监督的关键,防控统计服务风险,多措并举,监督整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我国统计自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系统的改革与改进,是各领域改革与改进的联动和集成,既包括党领导下的国家制度体系的现代化,也包括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政府统计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恪守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把握监督和服务两大基本职能,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始终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相同、目标一致,为彰显“中国之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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