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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开展农村为老服务的伦理困境及破解路径

时间:2024-05-23

熊骞骞,胡贝贝,吴晓明,朱晓佳

(中华女子学院)

美国社工协会(NASW)伦理守则(1996)修订委员会主席Frederic.G.Reamer(1999)将伦理困境定义为:“所谓伦理困境是当专业核心价值中对专业人员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的情形,而社会工作者必须决定何种价值要优先考量。”同时提出应对伦理困境的指导原则:人类行为的必要前提优于其他条件,个人基本方面的权利优于其他人的自我决定权,个人自我决定的权利优于其自身的基本方面,我们在自由意志之下同意遵守的法律机构的规定等的义务应凌驾于人们自己的信仰、价值和原则。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关注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成为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农村地区,深厚的乡土文化形成了稳定的规则体系,面对出现的伦理困境,如果生拉硬拽西方的标准,则不能很好地解决本土问题。

多戈夫等提出了“保护生命、平等与差别平等、自主和自由、最少伤害、生活质量、隐私和保密、真诚和全面地公开”的伦理决策次序;罗肖泉则认为伦理抉择的基本原则应当是道德优先,在同样符合道德标准的两种情况之间做选择还必须考虑责任和义务、利益和正义的优先权问题。社会工作作为学科专业中的舶来品,是西方工业化的产物,在处理伦理问题上不够成熟,只参考西方伦理标准来处理现实中的问题,难免出现各种“水土不服”。因此,社工应从现实出发,正确认识并妥善解决伦理困境。

一、社会工作者开展农村为老服务的案例和伦理困境分析

社会工作实践不仅是专业的实践,本质上也是道德的实践,是在专业伦理及职业操守的指引下完成的一系列专业助人活动。农村地区社会工作的开展受当地文化和环境因素影响较大,也存在许多限制,经常受到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多重考验。如社工本身由于经验缺乏,对自己不够自信,还会受到来自他人包括服务对象对社工身份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怀疑;社工力量弱小,且自身身份受限,不能全面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受传统的人情社会影响,社工很容易在无形中与服务对象建立双重关系并发生相应的行为等。本文以中原地区某乡镇的社会工作实践为例进行分析。

(一)社工驻地工作简况

X机构是一所政府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当地民政局购买在L县开展“三区”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项目。X机构领导安排两名社工于该县负责主要事务的开展,还安排了两名实习社工常驻C镇敬老院开展项目的前期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同时承担开展各项文娱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任务,以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两名实习社工在前辈社工的介绍下经院长的安排住进敬老院,与多名老年人同处一个生活环境,以便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前来接待的一名主要负责人很热情,积极回答了实习社工提出的关于敬老院的问题,并向实习社工介绍该敬老院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构成等,缓解了实习社工的紧张情绪,也增强了其在该敬老院开展相关工作的信心。后来,两名实习社工按照工作安排定时在每周四下午开展电影和戏曲放映、消防安全宣传与演练、下棋等活动。但随着服务的开展,实习社工在同当地人的实际相处中出现了许多复杂的现实问题。

(二)实践中面临的伦理困境

首先,服务对象对社工身份存在认知误区。在对敬老院的老人开展访谈工作时,与他们快速地建立起亲密和信任的关系对于工作顺利开展非常重要。但是专业关系要求社工与服务对象间不能存在私下的朋友关系。在实习社工询问老人实际生活状况、生活中有什么困难、有无享受补贴时,他们错将实习社工当成了政府工作人员,央求实习社工向政府反映他们面临的困境,直到实习社工向他们再三解释自己只是机构派来负责采集信息的,而非开展相关工作的政府人员时,他们才勉强相信。

其次,相关机构人员对社工的权责认识不清。实习社工需要采集老人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但这一举动引来了敬老院管理人员的质疑:你们采集这些信息干什么?他们认为社工是上级领导安排来开展服务工作的,敬老院只负责提供帮助和照顾,其余的无可奉告,社工的专业身份不被认可。两名实习社工发现原本彼此默认的工作关系不被敬老院管理人员认可,当地领导和前辈社工在跟敬老院管理人员沟通时也没有太多说明,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敬老院管理人员不配合等情况。

最后,社工陷入处理服务对象、社会机构等多方关系的伦理困境中。在对老人基本信息采集的过程中,两名实习社工通过访谈了解到有几位老人生活得很辛苦,有的年老鳏寡,无儿女照料。作为专业人员,即使两名实习社工很同情老人的处境,也不能随便干预,只能尽量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和个人需求记录在册。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也时常与两名实习社工谈及一些老人的情况,这让实习社工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同情心使得他们去理解老人的处境,但仍需要保持价值中立。此外,工作期间,部分敬老院工作人员会提出某些额外要求,实习社工没有义务来做这些事情,但是在拒绝工作人员的无理要求时,会被认为不留情面、不给“面子”。两名实习社工在和领导汇报工作时提出了许多困惑,如无法将书本上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日常工作中经常干许多和社会工作无关的事情,但在程序上还是得遵循社会工作开展的规范原则,这些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分析与反思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社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面临着伦理困境:第一,当前社会工作必须依托于政府部门的介绍,这一套体系体现了行政性社会工作的弊端;第二,社会工作的知名度和专业认可度均不高,不易被人们所接受;第三,社工同案主专业关系的建立和朋友关系存在冲突;第四,社工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理应保持价值中立的原则,但感性因素和道德伦理会让社工动摇。社工身份与作为敬老院一分子之间的利益和角色冲突,构成了复杂的伦理议题,而这些伦理议题是由农村地区独特的地理和人文环境所决定的,如何有效处理这些伦理议题与社工自身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存在地区不平衡的问题,成熟度也比不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工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棘手的难题。所以,探寻社工在实践中存在哪些困难及其原因所在,并努力以本土化的方式去灵活解决应对,对于新时代社会工作的发展意义重大。

二、破解路径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能为社会工作行业和从业人员带来许多启示。例如,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工作实践需要建立熟人关系;社工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厘清专业边界,要做他人眼里的“专业人才”而不是“全能人才”;要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努力构建本土化语境,善于利用当地的各种资源开展工作等。

(一)建立适当的熟人关系

社会工作伦理是一种基于关系的伦理,关系的改变带来伦理的变迁,不论是伦理还是社会工作伦理,“关系”都是其价值选择和伦理实践的基础。与西方讲究制度化的契约不同,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熟人社会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人们办事情大多是凭借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疏和好恶程度。而传统的助人关系也是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这种关系不取决于二者的契约,而是由助人者和受助者之间的关系亲疏决定的。对于农村社会最有力的解释,就像费孝通先生讲差序格局时所描述的一样,“人际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展开的,就像往水里扔一颗石子,泛开的一圈圈水波纹,离中心越近的关系则越近,反之则越远”。以前农村地区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与外界交往较少,在农村社会较为封闭的环境下村民们有着长期持续的交往,形成了典型的以血缘和地缘为主的熟人社会,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需要考虑到人伦秩序、“面子”和关系等方面。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往城市迁移,随着这种持续的人口流动,农村社会的结构逐渐受到冲击,呈现半熟人社会的特点,但是从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工作的情况来看,熟人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对于社会工作实践仍有很大的必要性。社工要融入村民之中,成为他们眼里的“熟人”,得到信任与认可,这样才能顺利开展工作。

(二)需厘清专业与服务边界

虽然当前社会工作的实践领域越来越宽泛,但并不意味着社会工作可覆盖任何领域、解决任何问题。边界意识应贯穿社会工作开展过程中,看待问题、开展服务时均需以此为基础,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首先,社工要厘清身份边界。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工作,社工往往会借助行政力量增强自己的话语权,导致村民们认为社工是政府委派的工作人员,进而对社工提出他们职责和权限以外的请求。还有一些基层干部可能向社工寻求合作,帮助他们完成任务和考核,导致社工在实践中陷入身份困境。社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该是中立的、不依附于他人。其次,社工要厘清服务时空的边界。农村的人际关系是在频繁交往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因此,社工在开展工作时往往需要长期居住在农村,与村民们频繁接触,通过空间距离的拉近,与他们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继而被当成“自己人”,推动工作的开展。然而,社会工作伦理要求与服务对象保持时空界限,在服务约定的时空之外,不能与服务对象有专业外的接触。这就需要社工厘清服务时空的边界,在非专业接触的基础上延伸出信任与熟悉,遵守服务过程中的界限,在结束服务后,能够控制离开的情感与行为,具有放下的可能。最后,社工要厘清服务内容的边界。在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中,社工会被迫参与到农村多个领域的发展中,如想方设法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原有的工作效率,损害了社会工作职业本身的利益。虽然当前社会工作实践的领域越发广泛,但这不代表社工可以替代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开展工作。与其他成熟的领域相比,社会工作还处于快速拓展进步的阶段,难以覆盖其他领域的专业服务。所以,社工要有清晰的角色定位,遵守行业规范,厘清服务内容的边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构本土化语境

社工应该认识到建构本土化语境的重要性。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和职业,发端于西方,其专业语言也基本上是由西方话语体系翻译而来,缺少本土化的话语体系,在日常工作中较为晦涩的表达使社会工作实践经常遇到麻烦,因此建构本土化语境十分重要。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理解社会工作、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尽管近年来官方文件承认并肯定了社会工作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行动中,社会工作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但是社会工作的认同度与知晓度仍比较低。因此,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各类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不断巩固社会工作发展的思想和群众基础。其次,要将西方普遍定义的社会工作伦理进行本土化阐释和运用。社工在专业伦理守则的指导下开展社会工作实践,要学会将不适应农村地区的伦理内容进行鉴别和剔除。以“人在情境中”的理论观点为指导来开展本土化情境的社会工作,就必须了解本土的文化和内在逻辑,吸收现实中的有益因素,开展本土化的社会工作。最后,社工要尊重农村地区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以及村民的主体性。尊重与接纳是社工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以农村居民为服务对象,其深受传统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社工必须对乡村文化有足够的敏感性,注意服务的方式方法。在工作开展前了解服务对象的地域、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以便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结语

在开展社会工作过程中,社工不可避免地会陷入伦理困境,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复杂的地域环境和各种各样的风俗文化决定了社会工作的多面性与复杂性。因此,在工作过程中社工应慎重考虑立足本土情境的必要性。特别是在专业信任和关系界限上,要建立一套灵活的规范和体制机制。社工在开展工作时,作为陌生人,需要对案主进行角色澄清,让他们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继而信任自己。社会工作伦理规定社工与案主间要有明确的公私界限,但从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来看,这个界限是灵活的,并非不可改变。所以,以本土经验适应现实需要对于处理社会工作难题非常有必要。此外,要着力提升社工的精准服务能力。社工要深耕基层,准确把握群众需求,树立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思想观念,做到进百家门、解百家难,满百人需、暖百人心。

总之,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工作面临多重复杂的伦理考验。社会工作的合法性介入需要整个行业的努力,并借助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让社会工作成为大众心里值得信赖的专业活动,成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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