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叶兴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作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在已经走过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发挥了关键性支撑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农业农村肩负着促进自身发展和提供战略支撑的双重使命,必须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建设与现代化强国相称的强大农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目标。这既是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大而不强的客观实际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针对现代化强国不能有明显短板与弱项而作出的重大部署。2021年,我国谷物、肉类、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茶叶、棉花等大宗农产品产量以及农业总产值居全球第一位。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民职业技能和收入水平、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与世界农业强国存在明显差距。应按照供给保障能力强、农民收入支撑作用强、物质技术装备强、产业韧性强、支持政策体系强等要求,加快建设与现代化强国相匹配、与人口大国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契合的强大农业。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首要任务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必须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尽最大可能提高自给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处理好中央要耕地面积与地方要发展空间的关系,强化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保面积、保产量的责任,加大对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激发其扩大产能的积极性。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处理好国家要粮与农民要钱的关系,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应对机制等途径,促进粮食生产宜机化、适老化改造,降低粮食生产综合成本,提高粮食生产便捷性和舒适度。大食物观的核心要义是大资源观、大农业观,在不与粮争地、不与生态争空间的前提下,向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设施农业要食物,向动物、植物、微生物要热量和蛋白,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与此同时,要继续适度进口国内市场需要的农产品,注重提高海外供应链的稳定性、可靠性。
以问题为导向把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环节。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努力下,我国农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要对标农业强国的基本特征,针对存在的短板与弱项,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促进适用技术集成配套和进村入户。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轨道。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加快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一代农民,促进农民职业化。上述的努力,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绿色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目标。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继承发展和高度凝练,是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内涵高度契合的乡村愿景,也是基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这一重大论断而作出的战略部署。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础。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只有产业得到充分发展,才能提供有吸引力的就业机会,才能留住年轻人。要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的边界,围绕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新需求,促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价值创造能力;围绕城乡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新需求,促进休闲农业、民俗体验、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产业发展,释放乡村的多元价值;围绕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新需求,促进城市产业向县域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利用本地资源、技术门槛不高、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要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的形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给小农户。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而言,要着力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在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提高乡村生活品质,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点。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立足现有村庄基础,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大农村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补齐农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立足各地农村实际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村容村貌整治。调整优化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强化和完善县域教育联盟建设,进一步促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紧密合作,加强对村庄居家养老和互助式养老的财政补助和规范指导。
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关键。顺应乡村人口结构、公共事务、政府与村庄职责边界的变化趋势,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针对人口净流出村和净流入村面临的不同突出问题,完善村民自治的单元划分、组织形式和技术工具,利用网络等提高参与度和治理效能,保障户籍和根基在本村、就业和生活在外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回应常住本村、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群体的合理关切。针对村庄公共事务中涉及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处置、国家扶持资金分配等财产权益事项增多的新趋势,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的边界,逐步扩大法治的作用范围。
坚持分阶段稳步实施、分区域梯次推进。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内的全面振兴,将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等不得也急不得。要根据“两步走”战略部署,科学确定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按照2035年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的目标,把握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节奏和力度。乡村振兴是城市周边乡村、农业主产区乡村、偏远地区乡村面临的共同任务,不同类型乡村发展起点不一样,未来所应发挥的功能作用和布局形态也不一样,需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有其各自的规律,但两者之间又有紧密的逻辑关联。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方面应遵循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各自的规律采取针对性举措,另一方面也应从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既各有其规律又相互关联的情况出发,坚持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应找准两者的耦合点,围绕这些耦合点做好统筹谋划、系统布局、协同推进,为两者的协调发展创造共同的基础条件、做好并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按照“三权分置”的思路深化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拓展农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实现形式。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范围,拓展试点内容,促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使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建设农业强国需要,调整完善现行支持政策、创设新型支持工具。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储蓄资源转化为农村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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