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江 丽 李 琳 傅 娟
20世纪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延长与生育意愿下降叠加,促成了世界整体的老龄化趋势。2019年全球约有一半的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了7%,老龄化是人类再生产模式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书记强调,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白皮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相继发布。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更是将应对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老龄化治理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1999年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时期,最近10年,我国老年人口比例仍在上升。2010年至2019年,65岁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分别从8.9%和13.3%上升至12.6%和18.1%,2020年,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规模达1.8亿,预计2025年突破2.1亿,超过人口总数的15%。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农村老龄化问题普遍比城镇更为突出。尤其是在我国,更是有3/4的老年人居住在农村,且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也有学者通过Spectrum人口预测软件将我国农村老龄化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前10年为快速发展阶段,今年到2034年为农村老龄化的高速发展阶段,是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关键时期。
2018年我国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既提出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壮大乡村产业等举措,同时也包括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措施,如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提升农村的养老服务等。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势必会对农业发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是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都认为是后者居多,因而分析农村老龄化的成因、挑战及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不仅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实现了农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使得农村的劳动力得到释放进而促进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91亿人,我国的城镇化率达60.6%(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城镇化对农村人口结构与农村老龄化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早期进城农民年老回乡。第一批农民工主要是50后、60后,而这批最早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由于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户籍制度的制约,难以在城市落户生根,再加上这代人具有浓厚的乡土情结,很多选择在年老时返回农村,两代老人叠加,就出现了农村的超高龄老龄化和老龄化并存的现象。二是新时期农二代、农三代扎根城市。在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发展背景下成长起来的80后、90后等,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大多数人因读书或者外出务工选择了留在城市,而其父母由于房价高、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困难、城市养老压力大等原因有的并没有选择跟随儿女定居城市,使得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在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摄影/邵瑞
从人的生命周期角度看,步入老年阶段后,个人的收入水平和身体健康程度普遍下降。西方发达国家以1万美元为界限,当人均GDP达到这一界限时则宣布进入老龄社会,属于“先富后老”;而我国是在人均GDP为840美元时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截至2020年我国的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但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在迅速提升,居世界第10位,与我国老龄化水平接近的国家,除俄罗斯外,均为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2018年的人均GDP大多在4万美元以上,其中美国超过了6万美元,最高的甚至超过了11万美元,可见我国经济总体水平相比世界其他同等老龄化程度的国家而言差距还较大。同时,我国的“未富先老”又呈现出城乡二元不同的结构特征, 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为16021元,前者是后者的2.64倍。而从老龄化的治理成本上看,我国公共社会养老开支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相比世界发达国家仍然较低,并且在治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转型成本、试错成本、沉没成本。因而就农村的老龄化问题,经济水平的制约和治理成本的增加使得老龄社会治理难度加大。
在社会发展进步的背景下,养老方式越来越多,如家庭养老(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互联网+养老、互助养老、机构养老、以房养老等,而农村的养老方式还是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新型养老方式如农村互助养老方式还不太普遍。
传统的农村文化认为“养儿防老”“百善孝为先”等是大多数农村家庭应该遵循的乡风民约,然而在经历国家生育政策的变化后,这种单一的养老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状。20世纪60年代,我国育龄人群的总和生育率在6左右,而20世纪7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和80年代实行独生子女生育政策之后,农村家庭出现了子女变少、家庭变小的情形。相比过去,家庭规模较大、子女多、多个子女共同赡养一位或者一对老人的情况而言,现在的子女经济负担和社会压力更大。除此以外,在情感交流上也难以慰藉老人,部分农村老人面临着经济和情感的双重缺失,幸福感大大降低。2008年河北省肥乡县的“互助幸福院”在全国得到推广,但是这一模式并不理想,因为它具有多主体参与的特征,进而产生的多目标和多层次的委托代理,使得部分组织产生了协同惰性,难以实现有效养老,农村老人并没有获得幸福感。
从供给侧来讲,经济的长期增长,由劳动、资本、技术决定。改革开放40多年来,农村人口为我国的经济增长输送了持续不断的人口红利,创造了经济增长的奇迹。如今随着农村老龄化趋势的加速,农村劳动力大幅减少,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通常一个经济体中的生产性人口越多,储蓄就越多,形成的资本就越多,每个劳动者资本占有量提高,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经济更具活力。但是随着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我国农村储蓄率从1999年的最高峰值28.6%开始持续下滑,到2016年已经下滑到了18.07%。建设新农村需要发展农业现代化,而这要求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导向,然而当前在农村种地的大都是老年人,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有限,这将阻碍农业效率的提升。所以农村人口老龄化对供给侧的劳动、资本和技术来说,都形成了制约。从需求侧来看,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消费、投资和出口,其中刺激内需消费至关重要。但从总的趋势来看,年龄越大的人对消费的贡献就越小,尤其是在我国,农村的老年人年轻时积累的财富本来就很少,在年老之后的消费能力也一般只用于就医、养老等特定用途,特殊性的消费需求将大大下降。
农村老龄化将对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挑战,加重我国的支付负担。近些年来,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伴随而来的是我国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将会承担前所未有的支付压力。2003年我国农村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到2010年新农合基本覆盖所有农村居民,而农村老龄化将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一系列的挑战。众所周知,老龄化人口的患病率将更高,而农村老年人经历了数十年的繁重体力劳动后,如果平时不注意保养,那么其患病率将远高于城市老人,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引起的患病率上升将直接增加新农合费用的支出。
同时一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承受能力最差的往往是身体和经济实力都相对较弱的农村老年人。2019年年底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相关研究表明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患病率达31.2%,老年患者病亡率达81%。在疫情暴发后不久,国家就提出了相关医疗费用在扣除保险等多项支付后,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个人部分的明确之举,给国民带来了实质性的帮助,尤其是对于农村患病老人,给予了生存的希望。但是,我们仍然需要面对的现实是农村的医疗资源和水平还相对落后,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除高技术的人才和技术短缺外,连基本的医疗防护物资可能都不充足,如发放口罩、消毒用品这些措施可能并不能有效贯彻。
实现社会和谐、乡村振兴,农村的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是关键,而农村的“空心村”、老龄化、留守儿童则是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因而,农村老人、孩子的身心健康成为农村家庭的重中之重。其中,农村老龄化对农村和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村家庭纠纷的增加和农村老人心理问题的加重。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对部分年轻人而言,崇尚财富、个人成就的价值观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对于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村老年人来说,在家庭中处于附庸地位。因此虐待、不赡养老人的现象层出不穷,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失去平衡,由养老引发的家庭纠纷比比皆是。另外,随着年轻劳动力的外流,农村的空巢老人、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越来越多,许多老人心理问题严重,孤独、苦闷、郁闷甚至厌世等心理普遍存在。老年人自杀,尤其是农村老年人自杀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要继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服务体系。国家允许农民自己交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农民由于没有单位,需要自己全额交纳,负担较重。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问题,部分农民还是舍不得交养老保险,因此政策难以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补助,并大力宣传养老保险的意义,让他们舍得交、舍得买;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极大缓解,然而基层大病救治能力提升难度较大,在农村老年人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不治之症的情况十分常见。为此,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制度,让农村老年人放下看病的“花钱”包袱;要加强乡镇卫生院诊疗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每年为老年人免费做健康体检,定期回访,跟进治疗进度;要进一步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实现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实时对接,避免重复花不必要的钱。
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的根本资本,农用地、宅基地确权制度的完成,“三项改革”的推行,农用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创新等举措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实现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享有更多获得感。通过对农民个人或家庭土地权属的划分,在法律上赋予了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并为农民更好地进行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济、长期投资、金融信贷等活动提供了便利,更为老年农民提供了一份永久的保障。
三是重视基层服务,逐步提升农村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农村面对突发事件时,有足够的实力对所有农村居民群体给予应有的保障,尤其是对农村老年群体能够保障到位。究其根源则需要对农村干部的重视和人才入村为官的激励措施到位,同时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也需要医疗、金融、财政等配套政策的落地,给予真正的实惠。部分省市已经开始重视农村组织的发展,如2021年2月,湖北省出台《关于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对村干部的报酬激励措施,同时对村级必要的支出如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方面的资金及村内治安、公共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开支做出了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5万元的规定。
农村老年人的不幸福感,除经济上的获得少、无法保障基本的养老生活外,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年轻劳动力的外流,子女对其无暇照顾而产生的无助感、失落感、孤独感。因此,要让农村老年人过得幸福,关键是要让他们有人照顾、有人关怀。老一辈的农村人仍然有很强的家族意识,他们更愿意在家中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即便有些婆媳不和、重男轻女等家庭矛盾也更倾向于家庭养老。因而在一代甚至几代人的时间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还是主要靠其子女解决,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还要长期坚持。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对象,可以构建多级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发展惠民工程,加大农村公共养老基础设施的构建力度。在村级方面,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如厕所革命)、农村公共服务如医疗卫生服务的提升。而针对农村最为困难且最为弱势的一类群体,如五保户人员,可以通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对五保户的集中供养,解除五保户的后顾之忧。
二是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建设农村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往往因住养老院没有面子,或者担心住养老院费用高、害怕被虐待等原因,选择不去养老院。因此农村养老市场的需求还未被打开,农村商业养老机构的发展积极性不高。但这一观念会随着以家庭为单位的养老困境的严峻而逐步转变,因而农村养老机构的发展有非常好的前景。各地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养老产业发展程度出台相应的优惠措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加强养老机构专业能力评估,鼓励医养结合的建设模式,让更多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尽早尽快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
三是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可以学习国内先进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如成都市“一中心、多站点、重巡访”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老年人口多且公共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的村或社区为中心,以部分宽敞方便的农家小院等地方为站点,对农村五保户的老人或重点关注的老人采取多次巡访和服务,以实现老人生活方便、身心健康等养老目标。
四是创办村级老年组织。比如在村中建立“老年协会”“老年活动中心”等,为村里老年人提供集体的娱乐场所。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过去农村邻里之间走街串巷的情形已经很少了,基本上都是待在各家各院,老人们也没有好的去处。因此,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一个交流的公共场所,在寂寞的时候能有个去处,跳广场舞、打牌、听地方戏、读书看报等,让老人们排解寂寞、忘记烦恼,生活变得更开心、更幸福。
金钱能够给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物质生活保障,完善的养老服务能给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文化需求,但老年人安全感的获得从根本上来自家庭的和谐,来自儿女的关怀和孝顺。很多老年人不愿意住养老院,就是因为“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再加上当前农村社会孝道观念的弱化,觉得儿女送自己进养老院,就是儿女不孝顺,怕儿女不管自己。另外,也怕村里人说闲话,戳自己的脊梁骨,毁坏家庭的名声。为此,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
一是加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道”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敬老、爱老”氛围。父母要求的并不多,大多数的父母都是为子女考虑,尽可能减少子女的负担,子女的一句关怀、一个微笑足以让他们感到安心,在父母身边的要多关怀父母,切不能把父母当作自己的负担和拖累,对父母不敬,甚至虐待;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平时要多打电话,指导父母学习各类现代化通信工具,增加与子女多渠道沟通的途径。另外,也要加大农村法治工作的建设力度,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的案件,要依法处理,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纠正对农村老年人的认识误区和偏差。当前社会对老龄化社会的担忧加重,由此,老年人无用论的思想也比比皆是。其实在大多数农村家庭中,老年人除了要参与农业劳动,还要参与孙子孙女的抚育和日常的家务劳动,正是因为老年人的帮助,才能让更多的年轻人在外无后顾之忧。因此,未来应把老年人对于家庭事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得到反映,扭转社会对老年人的“负担论”。尤其是对于一些低龄老年人或者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要进一步挖掘他们的人力资本潜力,创造更多条件,让这些老年人发挥自身的价值。
三是合理发展农村老龄产业,为其创造适当的商业环境。除从国家投入、社会支持、家庭子女包容入手外,也可以通过不断发展农村老龄产业,逐步改变农村老龄人的观念和行动。打造针对老龄化的产业,以高质量、精准需求、健康服务、非暴利的商业氛围,使农村的老年人也形成多元的生产观、消费观、理财观,在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还能主动去享受生活,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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