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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现代化历史与实践维度分析

时间:2024-05-23

饶 静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乡村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顺利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从历史维度来看,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不是对过去的简单抛弃,也不是简单的从传统到现代的二元转换,而是传统因素和现代因素有机融合、不断促进,在制度、组织、技术、文化等各方面不断创新,实现良好乡村发展的过程。乡村治理现代化应立足于中国实践和中国传统,植根于中国文化根基,对乡村治理进行创新和改革,以回应现代化的要求和挑战,从而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乡村社会良好发展。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和现代不是一个截然分开的过程,也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关系,而是在过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改进的动态过程。

从实践的维度看,乡村治理现代化包括自上至下和自下至上两方面的互动过程。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为了实现国家和乡村发展的目标,从上至下不断持续改进乡村治理。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乡村居民为实现良好的乡村发展,对乡村治理机制自下至上不断进行自主创新的过程。这两个方面统一于乡村治理现代化实践。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应服务于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立足于中国乡村实际,不断创新治理体制,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在治理实践中的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组织化,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良好发展。为了实现治理有效这一整体目标,要求夯实基层社会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乡村治理现代化,应把握好历史和实践的两个维度,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加强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和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明确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中的“主心骨”,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领导力量。只有始终将党管农村的工作原则贯穿于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过程,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培养基层党组织人才,才能保障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社会良好发展、乡村振兴稳步实现。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动自治重心下移。中国具有悠久的乡民自治传统,这是根植中国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和实践中,不仅村民自治实践持续深化,很多地区还大量出现村民事务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这是借鉴历史经验,在挖掘传统治理资源基础上不断创新的积极探索。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村民自治体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按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本原则,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民自治格局。积极推动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资源下沉到基层,实现服务精准化、精细化。充分发挥村民议事章程、村规民约的独特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挥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应该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获得主动权,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如此才能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保证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可持续。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自治、德治、法治相互配合,协同发力。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引领,遵循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以“三治结合”为指引,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提高乡村治理的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乡村治理智能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从本质上改变了社会信息的传输方式,基于大数据构建的智能化治理体系应成为乡村治理的创新趋向。乡村治理现代化应与现代科技发展相结合,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在乡村电子政务、数字化乡村、农村电商、“互联网+”建设过程中,应与乡土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乡村社会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以方便农村居民为中心”的公共服务模式,建设信息化治理平台。在现代科技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中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不断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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