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萧祷
在岛内民众眼中,这有点像是“虚设的法令”,不仅规范不完全,
罚则也不甚清楚,加上动物保护团体一直以来较少做“修法”或倡导工作,
台湾的“动保法”似乎未能真正起到作用
吃狗肉?犯法!虐待猫?判刑!
4月11日,臺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了“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全面禁止食用狗猫,违者最高可处25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罚款,并公开姓名、照片及有关事实;同时,虐待动物也将加重刑罚,杀害、故意伤害或让动物受伤,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将被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金。
此外,修正案中也提到,不得以汽车、摩托车牵引动物,也就是说在遛自家宠物时,饲主不能骑着摩托车,让宠物跟着跑,否则将被罚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台湾开创了‘亚洲先例,发挥了指标性作用。”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王育敏称,台湾此次成为亚洲第一个明文“立法”、禁食猫狗肉的地区。
自“动物保护法”1998年在台湾诞生,到如今的“亚洲先例”,近20年以来,与虐杀宠物、吃猫吃狗有关的新闻屡上头条,而其中的“先烈”不仅有被虐杀的动物,甚至,还有人。
“虚设的法令”
“这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11日当天,恰逢“立委”王育敏生日,她在会场上颇为激动。
同样激动的还有住在台北市的王娴如,当日,她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一只猫的多张照片,写道,“大橘子!你在天上看到(了)吗?新法律通过了。”
“大橘子”是一只街头流浪猫,和人很是亲近,王娴如和邻居经常投喂它。可是,2015年12月,台北大学学生陈皓扬在台北温州街掐死了“大橘子”;而陈于次年交完罚款后,再次虐杀了台北文山区一间餐厅的店猫,遭到起诉,后来,他又在保释期间于澳门虐杀了3只流浪猫。这种连续杀猫的行径受到各界关注。
也是在那前后,2016年6月,“国防部”士兵虐杀小狗“小白”的行为同样引发社会哗然。一系列的案件突显出“动物保护法”的不足,人们开始思考有关“法律”是否过于轻纵。
实际上,台湾“动物保护法”自1998年便已推行,并在2001年、2015年两次大范围“修法”,和十数次的小范围“修正”。
“动保法”中,将动物分为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宠物及其他动物四类,其中,宠物指“犬、猫及其他供玩赏、伴侣目的而饲养或管领的动物”,宰杀、虐待等行为皆属“违法”。
可在岛内民众眼中,这像是“虚设的法令”,不仅规范不完全,罚则也不甚清楚,加上动物保护团体一直以来较少做“修法”倡导工作,台湾的“动保法”似乎未能真正起作用。
比如,在有关虐待、宰杀动物的罚则中,只言明将处以自两千至五万元的罚款,但具体的标准仍因各地执法机关而异。而且据台湾动物保护积极人士吕欣洁称,当局没有积极教育行政及执行单位,有关人员多认为“动物是一个物品”,一方面要衡量是否为饲主报案,另一方面,因警方人力也实属有限,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因流浪狗的异动而轻易出警。
同样,数十年来台湾一直存在钟爱“香肉”(即狗肉)的老饕。这群老饕深信,狗肉具有超强的滋补效果,凛冽的寒冬吃上滚烫的红烧狗肉火锅,那种特殊的香味难以言喻。
重利之下必有勇夫,真正“挂羊头卖狗肉”的商家在老饕心中自有一本“明账”。可在此前的“动保法”中,只要吃肉的人不是杀狗、猫的凶手,就无法可罚;卖肉的最重可罚25万元;可肉从何而来,在十多年间似乎无人追问。
“美女刽子手”的死谏
除了当街可见的虐待、杀害外,“动保法”中也规定,饲主饲养的动物,除交送动物收容处所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指定场所收容处理外,不得弃养,罚则中也列明弃养将处以三千到十五万的罚款。
可有关收容的“法律”也几番调整,面临的更是一系列的困难。
2010年,桃园市新屋动物保护教育园区,从台大兽医系毕业的简稚澄考得公务员榜首,以第一志愿进入这里担任园长。她亲手在这里绘制插画海报,用色明亮、笔触活泼,这也正是她给人的印象。
但在明亮与活泼的背后,简稚澄却没想到在收容所,一项重要的工作是给宠物安乐死——台湾最早的“动保法”中规定,在收容所中收容的动物,经通知或公告逾7日无人认领、认养或无适当之处置,便要施行安乐死;此后,该日期改为12天,但仍然避免不了悲剧发生。
“第一天来上班就看了六七十只安乐死,回家就哭了一整夜。”简稚澄在接受访问时曾说,“你抱上台的时候,它是全身发抖的,但是药剂一下去,它3到5秒就走掉了,然后就不抖了,特别心酸。”
而安乐死的心理调适,没有在学校课程中,这种送行者兼执行者的身分,没几个人做得下去。当媒体曝光称简稚澄两年内安乐死七百只狗后,她更是被激进的爱狗人士冠上“美女刽子手”的标签。
“他们叫她屠夫……我们常被骂,有些人说我们会下地狱。”简稚澄的同事高瑜婕说,“但人们还是持续遗弃他们的宠物狗。你会听到各式各样的原因:狗太凶恶、或是太不凶恶,太常吠叫、或吠叫得不够。”
对突然涌起的种种污名,简稚澄也只是说“我没有在做违背我初衷的事情”,她认为对于被遗弃、高龄或难以被认养的动物而言,安乐死是最好的结局。
然而,2015年年初,因台湾扑杀动物的数量居高不下,再加上社会团体的推动,“动保案”再次修正,宣布将在两年后,也就是今年2月,全台建立“零安乐死计划”。
在法案预推行的两年里,台湾宠物弃养率再次升至高峰,收容所既要面对“动物满为患”的压力,也有面对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据岛内媒体当时报道,法案一经推出,桃园市将“捕犬效率”列为绩效,新屋动物保护教育园区被要求只能收300只动物,却有数倍于此数字的犬猫无人认领——一方面是因人员、经费所限,很多收容所的环境并不利于民众认养,猫狗吠叫不绝于耳、阵阵异味扑面而来,只会让人想要逃离,不会久待;另一方面,非著名品种又年龄偏大的动物总是停在一处,无人问津。
这位年轻的园长压力之大可想而知。终于,2016年5月5日,简稚澄被人发现用安乐死动物的药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身边的遗书写道,“希望这件事能被世人看到,选择用狗安乐死的方法,是要凸显现台湾动保结构的问题。末端的资源、人力不足,源头管制工作无法做好,流浪狗到了最下游的收容所都是苦难……”
如今,“零安乐死计划”正式建成,杀害被弃养动物已经成为“非法”。据报道,台湾至少还有10县市收容所仍在新建、改建当中,基隆、嘉义、屏东甚至还只在纸上谈兵的规划阶段,自此要求实施以来,不得不硬着头皮、咬紧牙关慌乱上路。
“零安乐死”带来的问题悬而未决,此次的“新修法”更是加重了虐待、杀害的刑责,但完善的生命教育、主管机关预算的增加与人力资源的培训还未能同步,有人担心,还会有悲剧再次上演。
不过据报道,简稚澄的死经过媒体报道后,桃园市一些地区发放的预算平均增加了40%,人力也有了新的配给,一些收容所还开始提供心理咨询。
但当地部门表示,这与简稚澄的“死谏”没有关系,她的死纯粹是一桩悲剧,“愿每个人都能记得简园长的好,并把她对毛小孩的爱继续延续并发扬光大,让其爱心继续在园区流传,发光发热。”
此时,4年前即将被安乐死的前一刻被简稚澄“救下”的黄色小狗“鸡蛋黄”,还每天都蹲在园区门口,摇着尾巴,却再也没等到主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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