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题调研组
为贯彻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指示精神,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听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情况介绍,于2019年6月赴湖南、山东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情况。
一是农村教育优先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的政策、标准和引导性投入取得成效,各地逐步建立起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湖南、山东出台文件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等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二是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全国有2717个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中小学(除教学点外)网络接入率达97.6%。有大批农村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更多农村学子享有合格的教室、食堂等教学生活条件。
三是农村师资建设得到更好支持。国家近几年实施农村教师支持计划,扩大特岗教师规模并提高补助标准,覆盖中西部省份1000多个县、3万多所农村学校,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补充渠道、交流轮岗等方面取得可喜变化。
四是农村学子享受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各地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开展涉农类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高考专项招生计划,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得到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义务教育乡村弱与城镇挤并存。部分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城镇大班额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是留守儿童成为农村教育的难点。仅湖南就有小学留守儿童136.05万人、初中留守儿童62.75万人。城镇学校学位不足且在消除大班额,造成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入学难度大。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差、纪律意识不强,性格发展问题也值得关注。
三是教师队伍仍是农村教育普遍的短板。贫困地区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师资不足,优秀教师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普遍存在。
四是涉农职业教育薄弱。涉农人才严重不足,农业后继无人问题愈发严重。
五是民办教育发展不规范。民办学校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比例日益提高。部分民办学校跨区“掐尖”招生,影响正常招生秩序。有的地方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占用公办教师编制。不少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学费,给农村家庭增加了经济负担。
一是统筹城乡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统一,合理划分政府发展教育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供给保障措施,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与城镇化进程相匹配的城乡生源预测机制和义务教育体系动态监测机制;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清理民办学校占用公办学校资源问题。
二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盘活优质师资;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加强农村教师“本土化”培养,加大定向培养地方公费师范生力度;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探索高等师范院校、农林院校应届毕业生被单位录用后志愿支教项目。
三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健全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库比对核查机制,实施精准控辍;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加强新城镇化地区学校布局建设,让更多儿童随父母学习生活。
四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加强县级农业职教、培训等方面统筹整合;提高职业农民学习收益、降低学习成本,在县级职教机构发展“半农半读”教育与培训;针对当地生产实际需要开设相关教育培训;加强高校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对口支援;利用信息技术平台支持涉农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五是广泛应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实施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对农村学校网络环境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开发、设备运行维护保障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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