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杜文丽
***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监督挺在前面,通过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逐渐成为首要任务。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但在日常监督中,从实际情况看,监督的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还没有有效形成,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同程度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监督也存在,不规范、简单机械的监督亦存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的一把手应该是监督的重点。一把手是地方、单位、部门的“关键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些一把手自身党性不强、民主意识淡化,工作中权责认识不清。除一把手自身的素质之外,上级领导干部、同级领导干部、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也不到位。而群众的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渠道,这就导致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到位,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
监督首先是对政治纪律的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在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用力多。***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有一些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而且不少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表面看是经济问题、生活问题,而实际上首先是政治上出了问题。同时,在巡视巡察、检查监督中仍然发现有些地方、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贯彻中央大政方针不力、抓党建不到位等一系列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觉得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党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在某种意义上,监督意味着挑刺、找别扭,容易得罪人,因此不愿监督。实质上,不愿意监督别人的领导干部,不敢较真碰硬,不愿用“得罪人”的方式维护政治生态,不仅是政治站位不高的表现,而且从另一面也反映出其自身也不愿意接受监督。对于党组织和纪委监委来讲,监督很难在当时就显实效,需要长期的过程;而办案则在当时就能显示工作效果。最近几年,不愿监督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在实践中,不愿监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违反了哪种党的纪律,也有相对应的处理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执纪的程序和要求,使得执纪问责追责有明确的标准和便于操作的流程,只要对违纪违法事实认定准确,就能较好地定性。但日常监督的内容广,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手段单一,操作性不够强。比如,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比较容易管理,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较为乏力;对问题出现后的事后监督处置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按图索骥、及时问责,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缺乏较为有效的举措。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管理包含着监督,各级党组织在教育管理干部的过程中,必须做好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但目前的情况是,肩负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的党组织,有时存在过多将监督担子压在纪检监察部门身上,忽视了党组织自身以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作为监督主力军的纪检监察部门,由于监督对象多、自身人员力量有限,加之重执纪办案轻日常监督思想存在,在做好监督这一纪检监察部门的第一职责上显得乏力。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是监督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精准意味着要有针对性,大水漫灌、撒胡椒面式的监督难以发现问题,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结合不同岗位和部门的特点,分析出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有的放矢,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化和有效性。
***总书记指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通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有章可依,依章而行,防止监督变成个人意志的体现,持续提升日常监督的规范化水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制定后要严格执行。同时,在实践中,要及时审视制度的适宜性,该修订完善的及时修订完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从而保证其时刻处于有效运行状态,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日趋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已经把路线擘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发挥各种监督力量,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使监督全方位、全时段、无盲区、零死角、全覆盖,以监督的常态化促进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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