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李高瞻
河南省农广校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先后经历了“启动建设阶段”“推动建设阶段”“规范建设阶段”和“分层建设阶段”四个阶段,基本实现了产业全覆盖和区域全覆盖。为推动农民田间学校规范发展,2017年,河南省农广校继续完善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方案,进一步优中选优,提质增效,打造品牌,下发了《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落实建设100所农民田间学校的通知》,明确指出围绕四个方向进行建设:一是突出地域特色,形成“特色立校”;二是做到“一县四校”,实现“区域覆盖”;三是结合“四优四化”,优选“经营主体”;四是联合扶贫基地,助力“产业扶贫”,为农民田间学校规范发展、创新使用、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要求结合建设和教育培训使用情况,完善培训制度,总结出农民教育培训与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使用深度融合的经验模式,加强借鉴交流,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农民田间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民田间学校“建、管、用”的高度契合。截至目前,全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数量已达1577所,其中依托农民合作社建立的934个,占59.2%;依托农业企业建立的220个,占14%;依托家庭农场建立的102个,占6.4%;依托区域中心站建立的183个,占11.6%,依托種粮大户等建立的138个,占8.75%。
为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提升农民田间学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基础平台作用,推动农民田间学校发展壮大,河南省农广校结合农民田间学校发展需要,在2015年组建农民田间学校联盟的基础上,指导成立了省、市、县三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体系,为农广校发展构建出第四道支撑体系。
一、建设背景
为准确了解全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发展情况,2017年,河南省农广校对全省农民田间学校进行了统计调研,围绕“建、管、用”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详细统计。目前,全省共1577所农民田间学校,挂牌962所,配备标准多媒体教室的农民田间学校共421所,占26.7%,;可用于创业孵化实训的641所,占40.6%;承担过实训任务的468所,占29.7%;开展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420所,占26.6%;开展过冬春大培训的370所,占23.5%。同时,发现农民田间学校除了自身存在教学设备和实训器材不足、普遍食宿条件较差、缺乏专业讲解员、产业类别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教学的培训需求外,还存在着不熟悉农业政策、经营理念传统、营销手段落后、产品生产不科学、缺乏市场竞争力等影响发展的关键问题。更重要的是,多数农民田间学校不能开相关票据,导致许多培训无法在田间学校实施,而且因不懂政策,也无法争取到相关的农业补贴,更不能维护自身的权利。
产业联盟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是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它通过建立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弥合自身企业存在的缺口,稳定交易效益,减少签约费用和降低履约风险,推动合作各方不断壮大,实现抱团发展和合作共赢,增强在全球竞争中的持续发展能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业发展战略联盟在我国初见端倪并日渐兴起,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特别是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
二、建设现状
为发挥好农民田间学校联盟作用,形成上通下达、落实有效、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河南省农广系统经过各级分校的不懈努力,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组建了市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11个直管县中,6个直管县独立组建县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5个直管县随所属市校组建,全省共成立了26个市、县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建设体系。
2017年12月在焦作温县组织召开河南省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工作会议,成立河南省农民田间学校联盟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召开了河南省农民田间学校联盟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会和农广校校长支持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发展研讨会。会议务实高效,影响深远,提振了理事会成员的信心和决心,为联盟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重要意义
农民田间学校联盟为农民田间学校发展搭建了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的平台,是河南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是河南省农广校办学体系的有效延伸,是解决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力手段。农民田间学校与农民田间学校联盟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是农民田间学校有效运转和持续发展的坚实支撑。
(一)有利于整合农民田间学校各类产品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培训创新体系
河南省建设的1500多所农民田间学校,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创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农民教学培训模式,实现了农民教育培训与农业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立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有利于整合农民田间学校产品资源,打造农民田间学校产品品牌,规范农民田间学校产品生产,提升农民田间学校产品附加值,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配置整合最大优势,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构建出以农业企业为主体的培训创新体系。
(二)有利于增强农民田间学校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增长点
河南省农民田间学校发展不一,存在产业不平衡、效益不突出、特色不明显、管理不健全等现象,建立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管理人才、技术和产业资源优势,企业之间进行互帮互助,弥合各企业存在的缺口,有效运用市场机制促使各种创新要素向农民田间学校聚集,加快提升农民田间学校适应市场的能力和自主创新发展的能力,突破长期资源分割、价格恶性竞争、产销不对等的不合理现象,形成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农业产业发展竞争新优势,增强农民田间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农民田间学校产业共享共赢和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完善农民田间学校产业链,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建立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有利于依托龙头企业,汇聚同类产品资源,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式产业发展体系,完善农民田间学校主导产业生产链条,引导各产业循环带动发展,为农民田间学校产品创建营销平台,实现较大范围的生产要素整合。同时,农民田间学校联盟的成立,推动农民田间学校更好地服务于新型职业农民,有效促进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效果,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发展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
四、发挥作用
河南省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按照行业引导、跨界融合,互联互帮、协作创新,优势互补、共享共赢,凝聚力量、共谋发展的原则,主要发挥好以下几方面作用:
(一)发挥好政府与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农民田间学校作为新型经营主体,既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也是加工者和消费者,要关注政策,争取政府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及时将联盟内部的困难、问题、矛盾和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给政府和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和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联盟的管理,努力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地方对行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保证农民田间学校健康、协调发展。
(二)加强联盟内部的管理和自律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好联盟内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环境,严格规范会员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好联盟内部公平的竞争环境,协调好联盟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联盟既要对会员负责,又要对相关产业、广大消费者以及全社会负责,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联盟的发展,不断增强本省农民田间学校的发展后劲,努力提高本省农民田间学校产品在市场的竞争能力,树立起全省农民田间学校的良好形象。
(三)努力维护好联盟内部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流通、生产经营软环境建设和产业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要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努力为他们谋取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利益,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使会员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四)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积极为联盟会员单位做好全方位的服務
根据各农民田间学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深入会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技术上的难题,并在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经营培训、技术推广、资金扶持等方面提供指导,帮助农民田间学校了解市场、开拓市场和适应市场。通过举办品牌展销会、组织经贸洽谈活动等形式,积极促进产销连结,为农民田间学校生产、采购、销售牵线搭桥,使联盟成员单位得到切实的实惠,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焦作市农广校在全市筛选有积极性、有意愿加入联盟的田间学校,重点与近年来建设和运营较好的、工作积极主动的田间学校进行沟通,使他们充分了解联盟的性质、组织形式、运营方式。通过自愿报名和重点筛选,选出了理事和副理事单位,推选河南鑫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芳为理事长。
洛阳市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在开展工作中,一是建立微信群,加强日常的沟通、交流;二是和洛阳市果蔬协会、苹果协会、红薯协会等团体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活动,优势互补;三是联盟成员单位根据需要统一采购有机肥等农资,购买小型农机,互相使用,加强互助;四是想方设法争取市局支持,列出专项资金,举办联盟成员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系列讲座,同时也吸收联盟成员外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参与;五是积极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实训和参观考察,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除贫困县外)全部由县农广校承担,也全部安排在联盟成员单位进行培训和实训。
漯河市农广校立足培养典型农民田间学校,把漯河市农民田间学校联盟理事长单位——豫禾农民田间学校列入培养重点,指导在做好育苗种植管理、年出苗3000万株以上的基础上,同时做好与农业项目的对接,2016年12月以来,共争取农业项目资金363万元,为漯河市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做好了项目服务支撑。
周口市农广校以农民田间学校联盟为依托,中职招生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效果显著。一是中专学历招生从田间学校学员和农业产业链中的“新农人”中遴选。通过农民田间学校联盟进行宣传,一大批学员踊跃报名。二是经农民田间学校联盟推荐一些优秀的农民田间学校,加挂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实训基地,主动申请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三是积极筹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2018年鉴定1000名学员。通过农民田间学校联盟进行招生、培训、鉴定,实现“三证”(中专学历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式培育。
农民田间学校联盟的作用在河南省各级农广分校的努力下已经初见端倪,今后将会逐步探究总结,借鉴推广,尽力让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发挥好农广体系第四道支撑体系作用。
为促进省、市、县三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工作持续运转,发挥作用,河南省农广校结合调研和实际需要,拟印发《河南省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建设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加强机制建设,量化发展目标,确保各级农民田间学校联盟工作有效开展起来。
(作者单位: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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