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王静东
2012年,江苏省江阴市被农业部列为全国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市)之一,试点工作时间为期三年,江阴市农干校紧抓契机,结合省、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要求,以“促农增收、促产业发展、促结构调整”为目标,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培训结构,创新培训载体,提升培训层次,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努力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和路径。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目标
(一)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以优质粮油、精细蔬菜、优质果品、健康养殖、特种水产五大主导产业为重点,在试点期间培育1000名新型职业农民。
(二)建立一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通过探索实践,形成适合江阴市新型职业农民的选拔、培训、考核、认定的培育模式。
(三)建立一套新型职业农民管理体系。通过探索调研,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核、认定及准入与退出的管理体系,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长效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并鼓励农民向“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水平、有创业能力、有引领作用”的新型职业农民方向发展。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工作,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以全力推进。
(二)坚持分类培训。以生产经营大户、农村发展带头人和技能服务人才为主,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农业创业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市场营销方法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三)突出主导产业。以农业主导产业为重点,有针对地选择培训对象、设置培训课程,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成为农业主导产业的主导者。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具体任务
(一)构建教育培训体系
一是明确培育主体。市农林局是江阴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体。
二是合理遴选培育对象。选择具有一定综合素质、善于接受新生事物、精于掌握专业技能、敢于创业立业、乐于带领周边农户共同致富的持证农民作为培育对象,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人才库。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农林系统择优选定一批优秀专业技能人才,在农业产业中吸纳一批有成功创业经验、有较大规模、有一定权威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在涉农科研院所邀请一批高层次专家、教授,并通过专业系统培训学习,打造一支职业道德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百名讲师团。
四是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完善市级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和镇、村以及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合作社、基地等)的培训设施设备、培训场地和实习基地,构建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网络。
(二)探索建立培育模式
一是拓展培训途径。与市人社局、市水利农机局、各镇成教中心等单位以及涉农大中专院校展开联合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
二是改进培训方式。围绕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采取理论与实践教育培训相结合、产学交替等多种培训方式,分类对培育对象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灵活性。
三是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及时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了解和反馈培训效果、技术应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和存在问题,提高培训实效性。
(三)加强考核认定管理
一是明确认定机构。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管理由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开展。
二是制定认定标准。根据农民从业年龄、能力素质、经营规模、产出效益,分产业、分区域构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标体系,制定认定标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三是建立认定准入制度。对于获得认定、取得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统一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是建立考核年审制度。成立“江阴市新型职业农民评审委员会”,由其对已经取得职业农民资格的农民,实行两年一次的年审。对年审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未参加考核年审的、或已不具备认定岗位资格的、或符合认定岗位资格但需调整岗位类型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考核评审、认定。
(四)制定出台支持政策体系
一是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国家、各级政府及相关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在土地流转、农业用地、农业补贴、项目实施、生产加工、金融信贷、农业保险、技术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并重点向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和部、省、市相应证书的农业从业人员、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和持证农民倾斜。同时积极鼓励农村“两后生”、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就业创业,不断壮大职业农民队伍。
二是试点推行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率先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中,试点推行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用人单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农业从业人员中录用,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全市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三是制定出台《江阴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考核认定及管理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江阴现代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由市人大或市政府制定出台《江阴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考核认定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培育机制、考核认定条件、程序和管理、政策保障等内容,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的发展轨道。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具体做法
(一)各级领导重视,目标任务明确
江阴市委、市政府一直比较重视农业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工作,自从省政府确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以来,更加重视农民培训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把它作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突破口,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来抓。2010—2013年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了农民培训的目标任务,把它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镇(街道)也都将农民培训工作列入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市、镇两级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充实调整农民培训“百人讲师团”成员,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工作班子具体抓、成员单位配合抓、城乡各级合力抓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培训政策完善,投入力度加大
为扎实推进全市农民培训工作,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专门召开农民培训推进会,在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培训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安排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2011年投入100万元,2012年投入175万元,2013年投入105万元,为推进全市农民培训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充分利用市镇两级成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院、技能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合作,做到教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变过去资源单一、场地局限、投入分散、农民培训经常“撞车”的现象。
(三)培训重点突出,组织措施有力
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和近几年农民培训的不断深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培训项目由“多”向“精”转变,二是培训对象由“广”向“高”转变,三是培训模式由单一向立体转变。前几年,由于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普遍较低,培训重点只是普通种养农户的科学种养殖技术推广普及,培训重点主要集中在农业实用技术、科技下乡等。而随着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等农民创业典型的不断出现,今年的培训重点转变到了如何指导农民创业、如何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新型农民上,另外更是将农业企业工人、城市返乡农民等纳入培训范围,重点培育层次更高的职业农民。培训方式上也从之前简单的农技传授向“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跟踪指导服务、尤其注重创业理念、创业能力的培育和职业农民的培养等方面转变。
在明确培训重点的基础上,江阴市精心谋划,真抓实做,确保培育工作组织措施到位。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拟订培训菜单。根据培训工作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一村一品”、高效农业规模化和主导产业发展,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围绕产前、产中、产后链式培训环环相扣,特别注重职业农民产业发展理念、生产技能、经营本领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和引导农民创业,扩大种养规模,提高生产水平,注重经营管理,切实提高效益。二是扩充培训教材,编印技术明白纸。根据省统一提供的农民培训工程讲义目录,每年按照每人2~3本的比例选购培训教材;组织讲师团成员,结合农时农事和农业生产状况及农民培训工程需要编印了20余种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明白纸,在讲课时发放给农户,保证了农民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三是开展讲师团培训,确保培训成效。讲师团成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农民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讲师团成员的考评,根据培训需要,适当调整讲师团成员。同时,多次组织讲师团成员赴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农学院等大专院校学习受训,赴太仓、昆山和张家港市等地学习取经,定期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农业高效规模生产、科学种养技术、农产品营销知识等方面内容培训,以提高讲师团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培训方法多样,创新培训机制
1. 整合师资力量。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与中国葡萄协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农学院等大专院校的有关专家教授订立长期的培训协议,按照培训内容、要求,不定期来江阴传授新技术、新知识和创业新理念、新技能。
2. 改进培训方法。把科技下乡、示范户建设、农业科技结对等活动纳入农民培训工作中。组织粮油、林业、水产、畜牧等农技人员,与相关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进行科技结对,下移培训重心,使培训方式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农时,通过技术人员的面对面指导,手把手诊断,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提出科学的解决办法,使农民一学就会、一会就用、一用就灵。另外,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求,重点针对农业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等示范带动能力和创业欲望较强的人员,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其所从事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为重点,实施直接培训。同时,根据有关需求,派驻相关高级技术人员到农业企业,进行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和科技攻关。
3. 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在培训指导的基础上,建立跟踪服务制度,组织讲师团成员对培训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及时了解培训效果、项目实施等情况,及时帮助学员解决问题,帮扶他们尽快创业、立业,走向致富之路。
五、培训管理规范,成效明显提高
为使农民培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江阴市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农民培训平台建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立了集农民培训需求登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培训记录、创业意向、训后跟踪指导和下一步培训需求等信息为一体的“江阴市农民培训信息平台”,对全市农民培训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准确、及时地将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布,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需要培训的农民开启了方便之门。另外,为了加强农民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了“开班有备案、学员有档案、结业有证书”的规范化台账制度。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抓好训前筹划。对培训对象、培训教材和师资、课程安排等进行详细筹划,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二是抓好训中记录。对培训学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培训出勤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和发证率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三是抓好训后跟踪。重点对参训学员的学习效果、进一步创业情况和培训典型事例等信息进行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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