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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

时间:2024-05-23

张秀云 朱本田 刘爱玲

摘要:现阶段,青岛市黄岛区为了扎实基层监督管理,提升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因此,特别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使得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对策

0  引言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结合我区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对策,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党政同责

我区政府部门特别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区、镇(街、管区)两级党政一把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管理责任,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镇(街、管区)和相关部门科学发展观工作考核。

1.2  完善监管体系

设立逐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46名镇(街、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127名畜牧兽医协管员,村级实行政府补贴方式选聘946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和500名动物卫生防疫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体系,切实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1.3  强化追溯管理

对全区对全区169处“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和享受区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列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统,链接于山东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全区648家农药经销店和90家畜禽养殖场,100%纳入“青岛市黄岛区农资追溯管理系统”和“动物饲养与程序化免疫监管系统”平台管理。

1.4  探索实施农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自2017年以来,区农业与食药部门密切配合推行韭菜“双证制”管理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自检、委托检验、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四种方式之一,出具产品检测合格证作为市场准入凭证,初步建立地产果、菜、茶、食用菌等类农产品产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1.5  增加溯源检测平台

将区、镇街(管区)、村(规模基地、重点涉农村、大型超市及批发市场)检测室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了生产和销售全程追溯的有机衔接。同时,按照“凡检必公开,有疑必溯源”的原则,施行溯源追查。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

2.1  基层属地管理没有做到全覆盖

虽然对辖区内的主要农产品基地以及合作社等进行密切监管,但对新增采摘园、大量散户等生产者,其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名录、责任告知、教育培训、追溯管理等,还没能实现全覆盖。

2.2  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从日常检查来看,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还没有严格实施好生产记录制度、产品自检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等,生产经营主体尚未能完全履行质量安全意识、标准化生产、依法依规管理等主体责任。

2.3  检测效能发挥不够

基层检测覆盖面还不够广,过于集中于少数生产基地,对新型经营主体和散户的检测力度远远不够,未实现检测主体全覆盖。对生产主体实施监督抽检、例行检测和风险监测批次数量少,出具化验分析报告迟缓,代表性和说服力差。

2.4  追溯管理没有完全到位

一是对数量众多的分散种植户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的量较少,监管追溯的生产主体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部分镇(街、管区)监管人员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的能力不足。三是企业追溯主体对运用追溯系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还不到位,责任没有完全落实。有的企业数据录入不完整甚至至今没有信息,有的企业仅仅为了应付检查,生产信息的真实性、即时性与实际脱节。四是农产品生产环节、储运环节、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等缺乏有效链接,追溯监管信息融合、共享、传递体系存在“节点断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议与对策

3.1  强化责任体系

首先,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我区的种(养)植农户、农资营销店、家庭农场、时令果蔬采摘园等为监管基本网点;各村(居、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三级网络;镇(街)所辖区域为独立二级网络,区管辖范围为一级网络。其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属地监管原则。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作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相关技术指导科室(站)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级网格管理机构,镇(街、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承担镇(街)日常监管工作;各村(居、社区)委员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网格管理机构,承担村(居、社区)日常协管工作[1]。形成完备的区、镇(街、管区)、村、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四级农产品监管队伍。三是推动镇级监管中心提档升级。在巩固市、区级监管示范镇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产业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镇级监管中心,打造亮点、定点提升;进一步建章立制,补齐镇(街)、村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短板,落实镇(街)、村属地管理责任;实现责任到岗到人。

3.2  强化检测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和青岛市农委《关于推进主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的通知》要求,今后对规模化生產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摘园和种植面积333.5㎡以上的果、菜、茶、食用菌等农户,都要纳入主要生产主体范畴和信息化追溯管理,实现由生产基地向散户、路边摊点和农贸市场延伸,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二是改革监测形式。变传统行文通知抽样,为“四不两直”、暗抽等多种抽样形式,全面掌控风险、排查隐患、补齐短板,搞好追根溯源;改进检测方式,由监督抽查向专项检测、风险监测延伸。三是增加检测数量。市区两级定性定量检测增加到1300批次,镇级速测任务增加到6万批次以上,村级快速检测每个站点不少于150批次;五是拓展检测环节。由单一生产环节辐射到仓储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聘请第三方开展仓储环节农产品“三剂”应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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