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张海英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陕西 汉中 723000)
近年来由于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农民自主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难以适应当前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销售模式,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满足农民增收的要求,充满活力的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应运而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经济效益,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从最初的人民公社制度到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形势从计划经济转向了更符合现今国情的市场经济,在提升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同时,令农村经济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保障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发展步伐的一致性,我国农村先后建立了行业协会、联合体、社区合作社等集体组织形式,经实践证明这些经济组织形式不但能够引领农户稳定的进入市场,还能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持。以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吴基庄村为例,该村2017年底,村集体总资产540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6万元,非经营性资产494万元。自2018年11月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来,吴基庄村始终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在制定发展集体经济长期规划的同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近几年先后启动了村庄环境治理、生态村创建、美丽乡村打造、道路硬化、卫生改厕、监控设施等基础建设,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吴兴庄村位于汉中市城东五公里处,108国道穿村而过,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全村共5个村民小组,农户254户,农业人口707人,现有集体土地41.85hm2(其中农用地27.79hm2,建设用地14.06hm2)。为进一步扩大自身的经济优势,实现富农强村的目标,该村做出了如下努力。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引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各村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同时,2019年下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质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对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吴兴庄村为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当地遵循“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出一名政治坚定、思维活跃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经济能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理事长,并在理事长的带领下通过开展各类将经济理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培训班、组织干部到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兄弟单位参观等方式,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干部队伍,进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1]。
为进一步加快吴兴庄村经济的发展,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在理事长的带领下,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将资源和地缘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2.2.1 修建便民服务点
该村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取缔马路市场为契机,投资50万元,整合利用本村二组闲置在108国道路边的667m2零星土地,在汉中中学校门以北建成了近700m2的便民服务点,修建了早点、水果、蔬菜摊位13个,门面房11间。这一投资在解决学校周围流动市场带来的安全隐患的同时,通过向租用门面房的村民收取租金、卫生费的方式,使得集体经济收入在一年间增长了将近20万元。
2.2.2 加强集体与农户的协调
由于在拓宽108国道时剩余的部分土地地块多面积小、形状不规则,并不利于农民的生产管理,该村利用其紧靠108国道优越的地理位置,积极与农户协商,以2000~2500元/667m2从农户手中把土地回租到集体,并由集体投资25万元进行整合,建成了临街水果、早点市场,收缴的租赁费全年可为集体增收三万多元。
2.2.3 盘活土地资源
由于建设征地后剩余的土地过于零碎,不利于生产建设,成为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地块,吴兴庄村为充分发挥边角地块的潜力,投资近300万元将建设征地后剩余的边角地带进行平整,并统一规划以每年2000~2200元/667m2对外招标出租,租金每3年上浮10%,由承租方自行投资建成仓库、场地等,合同解除后地上建筑物归组上所有,全年为一组集体创收达30万元[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从农业学大寨,到家庭联产责任制,再到现阶段的新型农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为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在不断地进行尝试,本文主要分析了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吴基庄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模式进行,证明了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模式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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