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马 荣,张文政
(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农村社区治理是以推动基层社会自治为手段,以完善社区服务、增进社区福利为目标的社区建设过程[1]。在实践中,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开始趋向成熟,但广大农村因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文化程度低、信息闭塞等因素的限制,社区治理面临较大挑战,探索符合甘肃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我们对生态建设中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农村社区的综合治理提供参考。
随着甘肃省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农民的生计方式也随之发生转变,尤其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农、牧民的耕地面积减少,农村出现了剩余劳动力,一些农民有机会、有时间参与新技术学习和新文化思想的交流,直至走出农村,进入城市从事建筑、餐饮、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劳动力的转移不但使农民的生计方式发生变化,而且使收入来源出现了多元化,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民主要依赖于纯农业收入的格局,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的稳步、健康、和谐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不少农民走出农村,拓宽了眼界,也逐渐意识到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响应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生态建设措施,同时也谋求着自身的更好发展,使得富余劳动力不再留守自家田地,而是更多地接触外界并从事多种职业,劳动力由此从农村转移到城市。
劳动力转移改善了农村社区的经济收入,提高了农民劳动技能,带动了劳动力输入地区和输出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近年来,劳动力输出已成为西北民族地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如临夏回族自治州自2003—2006年共输转劳动力153.42万人(次),其劳务收入达24.75亿元,且呈逐年增长态势,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2],同时,劳动力输出对农村社区治理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大量中青年劳动力的输出,导致留守农村的大多为老弱妇幼人员,这些人员的医疗、教育及自身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能力的发挥,导致农村社区治理步履艰难。
我国的农村社区治理呈现着传统与现代、社会性与政治性对立统一的双重特征。改革开放使甘肃省的农村社区治理迈出了一大步,农村社区治理中更注重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实施,如2010年的耕地保护工作使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并在用途不改变的情况下质量有所提高,确保全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011年全省落实小麦、玉米、水稻、青稞、马铃薯良种补贴资金1.62亿元,补贴面积20.2 hm2,用于农业生产的总投入超过20亿元[2~3]。
1.4.1 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甘肃省的气候类型多样,植被覆盖率和绿化程度差异较大。位于甘肃省西部的河西走廊,绿化难度大,植被覆盖率低,土壤沙化严重,社区治理在生态建设方面主要体现为涵养水源、植树造林、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而位于甘肃省东部的平凉、庆阳等地,农村社区治理主要以退耕还林还草、美化家园、禁止砍伐,减轻水土流失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主。
1.4.2 民族文化的差异 甘肃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呈现出不同的景象。如临夏回族自治州农村社区的整体建筑风格和规划布局就充分体现了回族的民族特色,清真寺的雕刻充分显示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穆斯林惯有的“围寺而居”的居住方式更好的利用了土地资源,虽不是所有的回族社区都能够做到“围寺而居”,但已有的现实足以说明回族人民很早就有了环境保护的意识;从生态建设而言,穆斯林斋戒的习俗,不仅是一种对凡事凡物禁欲、节制的表现,也为生态环境提供了一个较长的生长期与新陈代谢期,使生态植被能够更好的生长与恢复。
1.4.3 人际关系的发展 一方面,农民与外界交流的增多,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相互间的交流不再因人口的流动和劳动力转移而变得生疏,相反,村民之间长期存在着互助合作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建房、农忙时的互相帮工及农田水利的合作都显得极为和谐。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的组织网络日臻完善,信息传递速度不断加快,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机会增多,参与热情大大增高,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得以发展。实践证明,一个社区的归属感是衡量该社区是否真正存在的标准,只有社区内部形成了融洽共存、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才有利于激发居民的归属感[4]。第三方面,农村社区之间的相互联系,不但营造了良好的人际交流氛围,而且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农村社区发展随着生态建设的逐步展开和农民生计方式的转变而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农村社区的治理应从全局考虑、大局规划、小范围入手,逐层深入的对民众进行宣传和教育,信息的传播方式和内容呈现的多样化、科学化,应体现在生态建设在农村社区发展的进程。那种农村社区设施简陋、公益设施少、管理模式陈旧、服务单一、社区卫生和安全存在较多问题的现象,就会随着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改变,这种改变可大大增加农民对生态农业发展的关注度,并积极投身于农村社区治理。
要从村民自身日常行为习惯开始进行教育,提倡养成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使广大农民认识到人类与自身生存环境之间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只有尊重环境、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另外,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的趋势,应加大外出人员技能培训力度,使劳务输出人员都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实现有组织输转。同时要加大农村社区医疗和教育环境的改善力度,不断提高留守人员的生活素质和教育水平。实践证明,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只有将生态的理念与社区的张力整合在一起,形成社区特有的文化内涵,才能真正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社区治理走上一条持续、和谐之路[5]。
在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应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力度。繁重的农民负担已成为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此农村社区要加大关心农民家庭的劳动力输出、困难补贴、抚慰留守人员及鼓励农民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等工作的力度[6]。
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不但要考虑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复杂性,尊重民族习惯,实现民族团结,同时要做好农村民族社区的治理工作,使民族社区的民族文化呈现出与众不同的民族特色。
农村社区治理是一个令人深思的课题,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是乡村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6]。甘肃省在生态建设的背景下进行社区治理,在某种程度上为广大农村开展社区治理提供了一个新思路。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下,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强调社区成员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处,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精神作为一种制度来引导社区经济和文化建设,使社区成员在潜移默化中调整自身的行为模式,从而形成特有的社区凝聚力,使社区发展进入一个可持续的良性循环状态。
[1] 李凯中.农民组织化与农村社区治理[J].社会科学论坛,2006(24):70-74.
[2] 刘 荣,张文政.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问题与对策思考[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8(2):77-80.
[3] 殷 琼.近年来各地乡村社区治理的实践经验分析[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8(3):28-30.
[4] 赵 煜.云南农村社区治理个案研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8(4):128-129.
[5] 黄大金.乡村社区化治理的基本路径[J].湖南农业科学,2010(11):140-143.
[6] 田晓峰.天水市生态农业建设现状与发展建议[J].甘肃农业科技,200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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