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蒋广洁,赵会侠,孙晋祥,董夫英,张 丰,徐佰鸽
(1.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山东 枣庄 277400;2.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经营管理局,山东 枣庄 277400;3.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农业局,山东 枣庄 277400)
枣庄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建议
蒋广洁1,赵会侠2,孙晋祥3,董夫英2,张 丰3,徐佰鸽1
(1.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山东 枣庄 277400;2.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经营管理局,山东 枣庄 277400;3.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农业局,山东 枣庄 277400)
枣庄市借助被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创新性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了多种新型模式,如农业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合作社联合模式、工商资本注入模式、服务组织模式、家庭农场模式。为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相应的建议:加大扶持力度,合理引导;鼓励工商资本入驻农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流转;增强综合竞争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突出科技支撑引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对策建议;枣庄市
《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朔州市等1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与试验项目的批复》(农政发[2011]4号)确定将枣庄市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任务[1],成为国家农村改革的“试验田”。新型经营主体将现代工业管理理念引入现代农业,为农业经营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依法流转农民土地,规范开展农业经营[2],注重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机制,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增收,因此代表了当前农村先进生产力水平,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中释放出巨大的活力和能量。枣庄市借助于被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先试先行、封闭运行”,着力引导、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增长和发展方式,为枣庄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新模式,可供我国农村改革参考。
2008年8月,枣庄市以山亭区徐庄镇为试点,对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承包地,由区(县)级政府进行使用产权确认,然后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以突出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为特征、以“一证一所一社”为核心内容,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在顺应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的基础上,追求土地的规模效益。
由于以承包地收益权作抵押,盘活了农地资源,通过着力引导、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2013年底,枣庄市土地合作社达到735家,规模经营土地4.953万hm2,利用农地抵押贷款9.2亿元;土地合作社平均收益114 900元/hm2,比分散耕种高出42%;加入合作社的农民人均增收37%,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收入1 700元。由于坚持了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农民承包权、不改变农地性质的原则,有效规避了因农民失地带来的农村稳定和粮食安全等风险。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通过引导、培育和发展,枣庄市基本形成了以农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为骨干,农业企业为龙头的经营组织体系[3-4],主要经营模式有5种。
2.1 农业企业+基地农户模式
农业企业+基地农户模式,主要指农业企业通过订单合作等方式带动基地农户进入市场,实行产、供、销一体化,跨区域、跨行业农产品加工流通模式。目前,全市拥有农业龙头企业312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79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51家。
2.2 合作社联合模式
合作社联合模式是按照“自主自愿联合、协商民主决策”的管理原则,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经营模式。通过合作社间合作、联合以及相互之间技术、资金等合作,推动农业集约化、组织化生产发展。目前全市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 580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合作社37家。
2.3 工商资本注入模式
工商企业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运用现代工业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投资开发农业,以技术示范、市场引导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全市有17家工商企业投入现代农业,投入资金达23.5亿元。
2.4 服务组织模式
服务组织模式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农业服务组织443个,其中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67个,植保服务组织81个,土肥服务组织101个,金融服务组织97个,沼气服务组织7个。
2.5 家庭农场模式
家庭农场模式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发展模式。目前全市拥有家庭农场266家左右。
今后一段时期,是枣庄市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必须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创业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借助枣庄市被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将现代工业管理理念引入现代农业发展,为农业经营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快培育实现路径,促进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全面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民股份参与,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3]。
3.1 加大扶持力度,合理引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落实责任主体,严格督查问责,通过引导扶持,统筹整合资金、技术、管理、服务等资源要素,建立起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
3.2 鼓励工商资本入驻农业
鼓励工商资本入驻农业,降低进入农业门槛,通过“工商资本+专业合作社”的方式领办农业企业,带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现互补双赢。
3.3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突破口,按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加快培养一批有头脑、有技能、懂经营、会管理、敢创业的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努力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
3.4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流转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和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培育流转市场,健全市、区(市)、乡镇、村4级流转服务体系,推进整村整片流转,加快推动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实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3,5-7]。
3.5 增强综合竞争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注重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通过整合品牌拓展农产品流通销售市场,增强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深化“农超对接”,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大企业等实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搭建各类农产品营销平台,组织和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3-5]。
3.6 突出科技支撑引领
深化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强化基层农技队伍主导作用。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以应用促研发的良性互动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办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意见[R].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9:8-10.
[2] 责任者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激发农业发展活力[N].湖北日报,2014-05-27(6).
[3] 蔡 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选择[N].金华日报,2013-04-15(A11).
[4] 吉仁其木格.边远地区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现状及思考——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为例[J].华北金融,2013(5):65-67.
[5] 彭日东,李春力,吉仁其木格.对金融支持鄂尔多斯市新型农业经营情况的调查[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3(12):39-42.
[6] 徐 刚.农业部经管司负责人解读中央1号文件[J].农村经营管理,2013(3):6-9.
[7] 刘 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亮点解读[J].中国乡镇企业,2013(2):20-21.
(本文责编:金 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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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1-1463(2015)07-0069-03
10.3969/j.issn.1001-1463.2015.07.025
2015-04-07
蒋广洁(1965—),男,山东滕州人,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生态农业与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632)6677158。E-mail:jie_j2013@163.com
赵会侠(1968—),女,山东枣庄人,高级农经师,主要从事农业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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