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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010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演变状况及原因分析

时间:2024-05-23

王晓霞 赵宝云

摘要:基于1982—2010年陕西省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概况,梳理了其演变概况及特点,得出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偏高和持续偏高的态势。分析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主要有传统社会“男孩偏好”生育观念的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计划生育国策的推动以及现代医学技术的滥用等,以期为解决当前安康市人口结构缺陷提供参考。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生育偏好;安康市

中圖分类号:C921;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17-0117-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17.03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Based on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birth sex ratio in Ankang city from 1982 to 2010, the general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its evolution were combed, and the gender ratio of the birth population in Ankang city was shown to be higher and persistently higher. The causes for the imbalance of birth sex ratio in Ankang city were analyzed, which mainly included the influence of "boy preference" bearing concept in traditional society, the backward productivity development level, the state policy promotion of family planning and the abuse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y,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solving the current population structural defect in Ankang city.

Key words: birth sex ratio; imbalance; fertility preferences; Ankang city

自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的计划生育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1982—2010年,陕西省总人口由2 890.44万人增至3 732.74万人,增长了29.14%,而同期安康市的总人口由263.09万人减至262.99万人,人口增长率为-0.04%。可见通过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艰苦努力,安康市人口膨胀过快、人口增长率过高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生产、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1]。在安康市人口总规模和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安康市人口结构中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隐患日渐凸显。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人口学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它的正常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人口的再生产、人们的婚姻和生育行为,继而影响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安康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偏高和持续偏高的态势,居高不下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对安康市当前及未来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梳理1982—2010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演变历程,分析性别比长期失衡的原因及带来的潜在隐患,对于指导未来安康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

1 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概况

1.1 出生性别比的含义及正常阈值

所谓出生性别比(以下简称性别比)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两性人口之间的比例。通常以女性人口为100,计算出男性人口数,即每100名女性人口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计算公式为:性别比=(男性人数÷女性人数)×100[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人口性别结构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总人口性别比、分年龄性别比有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学术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阈值一直存在争议。1662年John Graunt在其所著的《关于死亡表的自然和政治观察》一文中,根据当时资料得到伦敦的婴儿出生性别比为107.69[3]。1955年10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物《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方法》(手册II)中,认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吴忠观[4]认为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在104~107范围内波动。虽然学术界众说不一,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大体是105±2的观点已经被越来越多地被国内学者所接受。因此,本研究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也以103~107作为参考的正常阈值。

1.2 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演变概况及特点

1.2.1 安康出生人口性别比演变总体状况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直学界关注的重点。通过多年研究,学术界一直认为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上是在正常值范围内波动,即便个别年份超出了正常值范围的上限标准,但是超过的幅度和程度十分有限,只能说是略高一点[5]。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开始初露端倪,随后持续、迅速上升。到2010年,中国性别比已高达到118.1(表1),陕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近30年来也大多高于107。

封建时代的统治者为了征收赋税和摊派徭役,特对各地人口进行了登记造册,尽管大多时候没有男女人口具体数量,但从大量的方志资料中可知清代兴安府(今陕西安康市)男女性别比就严重失调,男多女少,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部分男性成婚困难。因此,底层男子为了获得婚配机会不得不放弃尊严,借助被士大夫所不齿的非礼制婚姻——招赘、转房、收继婚等途径来完成婚配[6]。新中国成立后的近40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已逐渐偏高[7];到了20世纪80年代之后,失衡就更为严重。据1982、1990、2000、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发现,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982年的114.35上升至1990年的117.80,之后开始稍有回落,但比值到2010年仍高居不下,不仅高于全国和陕西省的比值,甚至高于同属陕南的商洛和汉中两市。

从世界范围来看,总人口性别比如果长期低于94或高于106,就属于非正常的总人口性别比,也称性别结构失衡[8]。从表1可以看出,1982、1990、2000、2010年的4个时间节点上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均高于107,这充分说明安康市的人口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处于失衡状态。

1.2.2 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演变的特点 通過分析1982—2010年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发现,近30年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不仅持续偏高,而且呈现出明显的演变特点。

1)农村高于城市。据2000、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安康市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远远高于城市,如表2所示。2000年安康市城市人口性别比为102.46,低于正常值范畴(103~107),而农村人口性别比则高达116.15,高出正常值9.15个百分点;2010年安康市城市人口性别比仅96.41,而农村则116.34,高出正常值9.34个百分点。可见,安康市的人口性别失衡主要是农村人口性别的失衡,表现为农村男性数量远远超出女性。

2)高山区县高于低山各县。就安康市所辖各区县而言,1982年安康地区所辖10县中宁陕、紫阳、汉阴性别比居前三位;1990年紫阳、岚皋、汉阴居前三位;2000年宁陕、岚皋、石泉居前三位;2010年宁陕、岚皋、石泉居前三位。由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发现,1982—2010年安康市所辖10县(区)中宁陕、岚皋、紫阳3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位居榜首,其他各县尽管排位靠后,但都超过了107这一上限数值,如表3所示。通过分析发现,地处秦岭山系的宁陕县与地处巴山山系的岚皋、紫阳县在过去28年间出生人口性别比都略高于旬阳、平利、白河等低山诸县。

3)1982—1990年人口性别比值升高很快,1990年后开始逐步下降。从时间推移上发现,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持续增高,到90年代达到顶点,之后开始回落。如历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的紫阳县,1982年性别比为117.81,1990年为122.20,到2000年下降为115.63,2010年为113.96。此外,汉阴、石泉、岚皋等县也大致如此。从时间上看,1990年是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表3)。

4)出生人口性别比随孩次递增而明显升高(表4)。1982—2010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孩次越高性别比就越高的特点。通过对2009年1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观察发现,第一孩、第二孩、第三孩性别比分别为109.63、111.05、121.43,不仅均超出了正常范围,而且性别比随着孩次的增加而急速递增。

综上可知,1982—2010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严重失衡,呈现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农村高于城市、高山区县高于低山区县、性别比随孩次递增而逐渐升高的特点。

2 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原因分析

研究表明,性别结构是人口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它的正常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人口的再生产、人们的婚姻和生育行为;同时,性别比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是政府制定人口及经济、社会等其他领域政策和方针的依据[9]。因此,探究安康市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即性别结构严重失衡的原因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对安康历史、文化和经济的研究和了解,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根本原因——“男孩偏好”的生育观念

所谓“男孩偏好”,是指人们生育时对男孩有着强烈的期望和偏好,甚至为了满足“生男”意愿,不惜堕掉女胎、遗弃或溺死女婴。偏爱男孩的生育意愿源于父权社会。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是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家庭财富的占有者和支配者,是生产和生活的核心组织者。由于社会分工和财富分配倾向于男性,个体家庭的生育观念就表现出强烈的“男孩偏好”。

“男孩偏好”的生育观念不仅起源早而且影响深远。早在殷商时期,甲午文卜辞里就说“生男为嘉,生女为不嘉”,话语中流露着“男尊女卑”的思想。之后的几千年中,传统社会的主流文化——儒家文化认为“以孝为先”,认为不生育子女或没有男婴是最大的不孝。个体家庭生育男丁,既可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又可以养儿防老、反哺父母。更为重要的是,在传统的以小农经济为基础构建起来的社会中,女孩长大了要出嫁,成为其他生产单位的劳动力,而男孩长大了还可以娶妻生子,增加这个单位本身的劳动力,使得生育男孩就更具功利性、实用性。由此,儒家文化宣扬的“孝道”思想与传统小农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两者叠加,使得民众“男孩偏好”的生育观念变得愈加根深蒂固。

查阅史籍,笔者虽未找到安康民众生育观念的直接资料,但是通过对安康许多世家大族留存至今的家规、家训的研读发现,明清时期安康盛行抛弃女婴、溺死女婴的悖逆人道之举,如修订于光绪八年(1882年)的白河《黄氏家规20条》中第20条为“戒溺女”,即告诫族人不得戕害女婴,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重男轻女观念下女孩命如草芥的悲惨事实。可以说,“重男轻女”观念是传统家庭生育的“指挥棒”,指挥个体家庭必须生育男孩;为了生育男孩,不惜堕掉女胎甚至遗弃、杀死女婴。基于此,尽管已进入了现代社会,但中国农民尤其是山区农民在传统社会就形成的生育意愿却被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因此,现阶段部分民众强烈的生育男孩的偏好就不难理解了。

2.2 现实原因——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国土面积23 391 km2。秦岭主脊横亘于北,大巴山蜿蜒于南,凤凰山自西向东延伸于汉水谷地和月河川道之间,形成“三山夹两川”的地势轮廓,千沟万壑,层峦叠嶂[7]。由于“万山丛集,林深谷邃”,安康市经济发展十分缓慢和落后。历史时期,当地的主要产业是农业和传统手工业,生产方式原始、落后,百姓贫苦异常;新中国成立以后,当地虽有工业开始起步,但农业依然是主导产业。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农业人口在全区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高达90%左右(表5),农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达65%以上(表6),但当地农民人均出收入却远远低于同期陕西省的平均水平(表7),居民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在陕西省中所占比重也较小(表8)。

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在落后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体系内,人们更倾向于多生育男孩来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地处秦巴汉水之间的安康,山大林深,交通闭塞,农业生产和手工业制作的劳动强度很大,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更需要以男性为中心、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维系个体家庭生活,因此,大多数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在改革開放后仍热衷于生育男孩,以期其长大后能协助家庭进行农业生产。这种落后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存在的“男孩偏好”可以说既有生育观念作祟,也有劳动力的现实需要。2000年安康市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该区城市、镇和农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是102.46、107.39、116.15,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远远高于城市也印证这一点。

2.3 强化因素——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口政策几经周折,大致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鼓励人口增长、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到20世纪60年代末放任人口增长、70年代以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三个阶段[11]。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40年里,中国开始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即实行计划生育大致又经历了四个时期:1970—1979年“晚、稀、少”时期;1980—1990年“一孩化”时期;1991—1999年人口政策微调时期;2000年以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时期。

从中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制定来看,20世纪70年代国家出于控制人口猛增的需要,提倡男女青年要晚婚、晚育,提倡孕育二胎要间隔4年,且一对夫妇最多只生两个孩子。80年代规定城市家庭只能生育一胎,而农村家庭最多可以生育两胎;90年代微调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二胎。从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来看,70年代是提倡计划生育阶段,80年代以后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阶段,城市家庭除非客观因素外,是绝对禁止生育二胎的;农村家庭如果第一胎是女儿,在间隔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二胎。应该说,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固有的生育习俗: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前,在不受外部因素干扰下,育龄期夫妇即使第一胎、第二胎甚至多胎都没能生男孩,他们仍可以通过生育多胎的办法来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但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后,农村家庭最多只能生育两胎,于是很多农村家庭在第一胎生育女孩之后再孕育二胎时便会采用一些人为技术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B超诊断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医学技术在20世纪80年以后已经可以实现。由此,也就不难理解20世纪80年代后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现象了。可以说,严格的计划生育是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催化剂。

2.4 技术因素——科技进步为生育性别偏好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学界普遍认为产前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人工流产是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主导因素。严格说来,传统社会不存在人为的性别选择,在没有相关现代科技和检测手段的条件下,生男偏好再强也只是个人主观意愿问题,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技术手段为“男孩偏好”生育意愿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据悉,1979年中国开始B超诊断仪的正式投产,1982年以后才开始“陆续有大批国产与进口B超仪投入使用”[12],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各级医院和医疗机构开始使用B超。作为一种精密仪器,B超仪的使用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诊断依据,与此同时,它也被非法用作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逐渐成为杀死女婴的“工具”。尽管1987年以后,政府为了禁止出于非医学原因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曾颁布行政规章严禁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但在经济利益或“人情”、“面子”等驱动下,大量的私人诊所或者民间游医却置若罔闻,继续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资料显示,从20世纪80年代始,安康市所辖部分县以上医疗和卫生防病单位均先后装备了B超仪、电脑等一批先进的医疗检测和医疗设备,到了90年代各县以上医疗和卫生防病单位都装备了B超仪[7]。安康是一个人口只有两百多万的小城市,也是一个由各种关系交织在一起的熟人社会,B超的滥用不可避免。梳理人口普查资料发现,20世纪80年代是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的时期,198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14.35,1990年则为117.80,短短8年时间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了3.45个百分点。

2000年,楚军红[13]对中国农村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研究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主要是产前性别选择的结果;所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客观事实,不是统计失实。他认为,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从沿海向内陆扩张,而这与B超的传播路径是吻合的。20世纪80年代末期,计生部门开始了对B超仪以及人工流产的严格管控和监管,90年代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略有回落,但仍远远高于全国和陕西省的比值,这也预示着未来要引导安康市人口性别比向正常化方向发展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但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了二胎生育计划,在新的计划生育国策下,警惕利用现代医学技术来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以及非法人为终止妊娠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2.5 养儿防老——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当前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诱因之一。虽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但经过新中国成立后半个多世纪的曲折发展,到现阶段形成了“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即城市养老已经由国家企业保障走向社会保障,而绝大多数农民仍被放置在家庭养老的范畴。

家庭养老要求个体家庭要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主要职责,这在传统社会里是无可厚非和别无选择的,但在现阶段却存在很多实际困难。第一,当前农村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家庭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根据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安康市农村家庭由1982年的每户4.62人减少到2006年的3.63人,其缩减幅度为0.99人/户,由此农村出现了大量的4-2-2家庭和4-2-1家庭,个体家庭养老的负担较重。第二,陕西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起步晚,且保障功能不足。资料显示,1992年陕西省开始着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农村地区建立“老农保”制度,规定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可以自由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但在筹资方式上,“老农保”主要依靠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只占很少一部分,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也很有限,因此,“老农保”的参保率不高。到了2009年,中国开始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在2009年9月颁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结合陕西省农村的经济情况,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经过5年多的努力,截至2015年2月,陕西省城乡居民的居民参保率达到99.56%,农村老年人基础养老金补贴也提升到75元/月,其中国家基础养老金补贴70元,省财政补贴5元。从政府层面来看,1992年以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都在致力于消除城乡社会保险的二元差异,致力于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目前陕西省年满60岁的老年人每月只有75元的养老金,这远远不够维系基本生活开支,这也意味着个体家庭必须承担较大养老压力。

当前家庭养老的客观事实,以及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的实情,使得农民的生老病死、天灾人祸无法保障;再加上中国现有的婚姻基本上是“从夫居”,即女儿出嫁后,较多地随夫家生活,对自己的父母照顾有限,因此,“养儿防老”就成为人们的一个现实性的理性选择。由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民众尤其是农民的后顾之忧无疑是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有效途径之一。

综上所述,1982—2010年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原因大致包括传统社会根深蒂固的生育意愿——“男孩偏好”的影响、当地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以及现代医学技术的滥用等。近30年来,安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失衡,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凸出的社会问题,如影响当地人口再生产;引发农村青年婚恋困难,增加农村养老负担,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等。基于此,在未来安康市发展过程中,计生部门在制定人口政策、引导民众合理生育时,一定要遵循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同时要加大对现代医学技术的监管,争取早日实现当地人口的正常发展。政府部门也应切实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之忧,转变重男轻女的陈腐观念,协助农村青年解决婚恋问题,以促进社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江 兴.统筹解决安康人口问题,促进安康和谐发展——以安康市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为例[J].新西部,2007(24):282-283.

[2] 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陕西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3] 徐 毅.对我国出生性别比的研究现状[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1993(3):147-152.

[4] 吴忠观.人口科学词典[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5] 刘 爽.中国的出生性别比与性别偏好:现象、原因及后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6] 王晓霞.清代陕南招赘婚初探[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2005(4):7-12.

[7] 安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康地区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8] 姚 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对中国社会的影响[D].上海:复旦大学,2008.

[9] 梁 宏.失衡的两性“天平”——广东省出生性别比问题探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10]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 杨垣国.历史地看待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口政策及其演变[J].江西社会科学,2009(1):176-179.

[12] 曾 毅,顾宝昌,涂 平,等.我国近年来出生性别比升高原因及后果分析[J].人口与经济,1993(1):3-14.

[13] 楚军红.我国农村生育率与出生性别比关系探讨[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6):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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