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
龚继红+张黎黎
摘要:基于湖北省526户农户样本的分析,描述了农资服务中农户选择意愿的总体状况,分析了户主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及农户从事的产业、收入等对农户选择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具有趋同性,对政府和企业的选择意愿较高,对村集体的选择意愿较低,农资服务市场化不足;性别、从事产业、务农年限以及家庭年毛收入对农户的选择意愿具有影响作用。完善农资服务体系,需要充分挖掘村集体组织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重视组织协同等。
关键词:农资服务;选择意愿;影响
中图分类号:F3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7-4223-06
Choosing Willingness of Farmers and Factors Affecting
Agricultural Services
GONG Ji-hong1,2, ZHANG Li-li1,2
(1.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Law, Huang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Wuhan 430070, China;
2.Research Center of Rural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Hubei province,Wuhan 430070,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sample of 526 farmers in Hubei province, choosing willingness of farmers in agricultural services was describe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including the gender, age, education, work experience, occupation and income of household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choosing willingness of farmers had a convergence of different channel. The higher for the choice of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channel, the lower for the choosing will of village channel. The degree of agricultural services market is not high. The gender, work experience, occupation and income of farmers had influence on the choosing willingness. In order to improve agricultural service system the village collective organizations should be enhanced. The market order should be further standardized.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ervices; choose willingness; impact
1 问题提出
农资作为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是决定农业生产活动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关键。计划经济体制下,农资产品及其服务由政府建立统一的渠道进行分配,农户的选择性很小。而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再是农资服务的惟一主体,农资服务职能逐渐交由市场发挥,原有的政府统一分配渠道无法适应新的市场环境[1,2]。农户获取农资的过程从被动的分配逐渐变成了主动的选择,获得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带来的选择空间。
随着我国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建立并日趋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的配套服务由各种专业化的服务主体以不同的方式提供[3,4]。就农资市场来看,多条经营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的新格局已经基本形成[5-7]。但总的来看,我国营销渠道的建设仍缺乏理论指导,形成了“有场无市的空壳市场”,农资营销仍然处于渠道约束的困境之中。
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农户都是农业中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经营主体[8]。农户把农资看做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直接关系到产量的多少,因此农户在选购时对农资的质量的关注大于对低价的偏好,甚至表现出一定的高价偏好倾向[9],其选择意愿对农资销售渠道的设计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本研究基于农户视角自下而上地了解农户在农资(以种苗、化肥和农药为代表)获取过程中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并试图从农户户主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及农户从事产业、收入入手,分析其对农户选择意愿的影响, 最终为建设符合农户切实需要的农资服务体系,继而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提出政策建议。
2 研究数据与方法
2.1 研究数据
本研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在湖北省抽取了3个市(即随州市、天门市和黄冈市)的526户农户开展了问卷调查,问卷的回收率为100%。调查对象主要是农户的户主或者当家人。被调查对象中男性占64.2%,女性占35.8%,性别差异说明在农户中男性扮演主要角色;就年龄特征而言,被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40~60岁,占样本总数的71.2%;被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小学和初中,共占77.3%,文盲和高中及以上的仅占22.7%。就农户从事的产业分布来看,传统农业和农副业占有较高的比例,分别为55.4%和32.1%,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较小,因此刚好满足了本研究以农业服务接受者为调查对象的需要。就农户的工作年限来看,农户在各年限段的比重随着年限的增加不断增加,主要在于这一项的分布状况与农户的年龄具有密切的相关。就农户家庭每年总的毛收入来看,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总的毛收入都在5 000元以上,毛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占32.3%,毛收入在1万~3万元的占41.9%,毛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占25.8%。endprint
2.2 问卷设计
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户(户主)的背景特征和农户对农资购买渠道的选择意愿。在具体变量设计中,农户的背景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产业、收入以及工作年限6个变量,农资主要涉及种苗、化肥和农药3种较为基础常见的农资种类,购买渠道共涉及政府、村集体、企业、亲朋获得或自我获得5种。问卷共计9个变量。
2.3 变量与分析方法
农户的农资购买渠道共设计5个选项,即政府、村集体、企业、亲朋获得或自我获得。首先,采用简单的频数分析法描述农户在种苗、化肥、农药的采购过程中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其次,在影响作用分析中,自变量为农户(户主)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产业、收入、工作年限,因变量为农户对不同农资购买渠道(政府、村集体、企业、亲朋获得或自我获得)的选择意愿,为多项分类无序变量,具体变量的分类赋值和表述见表1。采用SPSS17.0进行多项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3 结果与分析
3.1 农户的选择意愿
就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对不同农资(种苗、化肥和农药)购买渠道的选择意愿来看,农户的选择具有一定的趋同性。总的来看,农户获取农资的渠道几乎全部集中在政府、集体和企业这种专业的服务组织,通过亲朋或自我获得这种非正式渠道获取农资的情况较为少见,比例仅为2.5%左右。可见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因此,本研究对农户通过亲朋、自我获得农资的情况仅做简单描述,重点探讨不同背景特征的农户在专业化的农资销售渠道(包括政府、村集体和企业)的选择倾向。
在政府、村集体和企业3种专业的农资销售组织中,政府是农户购买农资的主要渠道,其次为企业,最后是村集体组织。具体来看,农户通过政府渠道购买种苗、化肥、农药的比例依次为54.8%、46.0%和46.8%,通过企业渠道购买的比例依次为29.4%、40.3%和39.3%,其中化肥和农药两种农资通过政府购买的比例与企业相差不大,表现出相对较强的市场化特征。集体组织与政府、企业相比,农户对其选择意愿较弱,说明村集体目前仍然不是农户购买农资的主要渠道,是获取农资的补充渠道。
在种苗获取中,不同特征农户(户主)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如表2所示。男女户主在获取种苗时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表现基本一致,都是优先考虑政府,其次是企业,再次是村集体。女性户主对村集体渠道的选择倾向略高于男性户主,但同样远低于对政府和企业的选择倾向。就不同年龄、文化程度、务农年限的户主的选择意愿对比来看,户主选择意愿的一致性均高于不同性别农户选择意愿的一致性。
但就从事不同产业的农户来说,其在获取种苗过程中对不同渠道表现出差异化的偏好。由表2可以明显看出,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户对政府渠道的选择意愿明显低于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对村集体和企业表现出相对较强的偏好。就不同收入的农户来看,收入较高的农户与从事农副业的农户选择偏好一样,多倾向于通过企业获取种苗服务。
在化肥获取中,不同特征农户(户主)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如表3所示。就性别来看,男女户主在化肥获取过程中的表现与其在种苗获取过程中的表现一致,女性户主对村集体的选择意愿明显强于男性户主。年龄、文化程度、务农年限的差异并没有使其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对比从事不同产业的农户可以看出,从事农副业的农户在化肥的选取中同样偏爱企业渠道,且表现极为明显,远高于对政府和村集体。同样,收入的不同也使得农户在选取化肥时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收入较高的农户与低收入农户相比,更偏爱企业。
在农药获取中,不同特征农户(户主)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如表4所示。性别因素对户主的选择意愿的影响与种苗、化肥一样,女性户主比男性户主更偏好通过村集体获取农药。年龄、文化程度的差异没有带来户主选择意愿的差异。
从事产业、务农年限以及年毛收入不同的农户在农药选择过程中,对不同渠道的选择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从事农副业的农户对企业渠道的选择意愿明显高于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务农年限较高的户主对村集体的偏好相对较强,但依然主要通过政府和企业渠道获取。年毛收入较低的农户依然倾向于通过政府渠道获取农药,而年毛收入较高的农户多通过企业渠道获取。
3.2 影响农户选择农资购买渠道意愿的因素分析
由表2、表3、表4可以看出,农户购买农资的渠道主要集中在政府、企业和村集体,通过自我获得和亲朋获得的比例极少。同时,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基于农户视角分析农户的选择意愿,从而为农资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一定的导向,因此,在影响因素分析中只讨论政府、企业和村集体3种农资购买渠道。
表5是影响农户农资购买渠道选择意愿的Logistic回归模型的统计结果。由表5可知,种苗、化肥和农药的回归模型通过似然比卡方检验获得卡方值依次为78.864(P<0.1)、53.943(P<0.05)和49.390(P<0.1),说明模型中的自变量至少有一个是有统计学意义的,本研究用来检验假设的统计量是可靠的。拟合优势检验的检验结果所得卡方分布值依次为323.246(P>0.1)、351.684(P>0.1)和319.772(P>0.1),说明模型拟合良好。下面将依次分析农户背景特征对农户购买种苗、化肥、农药的影响状况。
3.2.1 农户背景特征对农户购买种苗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作用分析 由表5中检验农户种苗购买渠道选择意愿与农户背景特征关系的模型可以看出,农户在购买种苗时对不同渠道的选择偏好与农户从事的产业、务农年限和家庭毛收入3个背景特征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具体来看,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户更倾向于通过村集体而不是政府来购买种苗(B值很显著)。原因可能在于传统农业作为国家的大规模化核心农业项目,多由政府主导服务来保证生产,而农副业如百合、蔬菜等农副业多由当地村集体组织主导推广规模化生产,同时依靠企业来协同提供种苗服务。村集体是农副业发展的重要的服务组织,可以针对本村的农副业特色引入种苗,相比之下政府无法承担这种以村集体为服务单位的个性化功能。务农年限在25年以下的农户对村集体(B值很显著)和企业(B值较显著)表现出更多的青睐,务农年限较长的老农户对政府更为偏爱。由此可以看出,村集体和企业两类服务组织对老农户的吸引力依然有努力的空间,从长远来看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从农户家庭毛收入来看,家庭年毛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更倾向选择政府渠道购买种苗(B值极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政府服务部门大部分为公益服务组织,小型生产的农户也是其服务的范畴及重点。其他2种服务组织类型尤其是企业多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他们多把销售目标放在农业规模较大的农户身上,其推出的服务项目多针对大户的需求而忽视了小型农户的需求,因此难以获得小型农户的关注。endprint
3.2.2 农户背景特征对农户购买化肥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作用分析 就表3中农户购买化肥渠道选择意愿与农户背景特征的回归模型可以看出,农户背景中性别、年龄和家庭年毛收入与农户的选择意愿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就性别来看,男性更倾向选择政府渠道来购买化肥(B值较显著)。目前,在整个农资供给体系中,村集体不是化肥的主要销售渠道,农户购买化肥的主要渠道依然是企业和政府。男性对政府的偏爱可能在于其对政府的关注和认知多于女性,对政府表现出更多的信任。女性对企业渠道的选择偏好可能多基于价格的考虑,对质量、可信度等方面的考虑少于男性。就年龄因素来看,40岁以下的农户与60岁以上的农户相比,更多的选择了政府渠道来购买化肥(B值较显著)。年轻农户在化肥购买渠道的选择上表现出了谨慎的态度,化肥的市场化销售可能面临一定的压力与挑战。就家庭年毛收入的影响来看,年毛收入在1万元以下(B值极显著)和1万~3万元的(B值较显著)农户比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农户更倾向于政府渠道购买化肥,与种苗服务中的选择偏好一致。由表3计算比数比可以知道,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年毛收入在1万~3万元的农户选择企业渠道购买和政府渠道购买的比数是家庭年毛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相应比数的164.05%,即年毛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比1万~3万元之间的农户更倾向于选择政府。家庭年毛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的规模大小,不同规模的农业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不一。企业的目的在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其服务的对象多是能为其带来明显经济利润的较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同样,从生产规模较大的农户角度来讲,企业组织提供的服务往往具有针对性和多样性,还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3.2.3 农户背景特征对农户购买农药渠道选择意愿的影响作用分析 在农户背景特征对农药的购买渠道选择意愿影响作用的回归模型中,农户的性别和年毛收入与农户的农药购买渠道选择倾向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就性别来看,农药与化肥情况相同,男性更倾向选择政府渠道来购买化肥(B值较显著),可能跟农药与化肥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的同质性有关。因此,其原因解释也应该与化肥相似,在此不赘述。如表5所示,就农户背景特征中家庭年毛收入变量的影响来看,年毛收入在1万元以下(B值显著和极显著)和1万~3万元的(B值较显著和很显著)农户比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农户更倾向于选择政府渠道来购买农药,与种苗和化肥再度表现出一致性。但是与化肥相比,在农药购买中,收入较低的农户青睐政府的程度更高。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备的化学农资,也是提高农业生产质量的关键农资。一方面农药市场不够规范,农药鱼龙混杂,稍有不慎农户便有可能买到假农药;另一方面,由于农药的有毒性,假农药还可能对农业生产存在一定的危害。因此,农户在农药的购买渠道选择上尤其谨慎,相比尚未成熟、规范化程度较低的市场化的企业组织,农户对政府更加信任。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基本结论
1)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获取农资的渠道基本实现了农业服务的社会化。通过分析农户购买农资(包括种苗、化肥和农药)对不同渠道的选择意愿状况,可以发现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种苗、化肥和农药的获取基本实现了农业的社会化,基本都是通过政府、企业和村集体获取,很少通过亲朋或自我获得。
2)农资服务市场化不足,农户在3类农资(包括种苗、化肥和农药)选购中对渠道的选择意愿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对政府的选择意愿最高(50%左右),其次是企业(30%左右),最后是村集体(10%左右)。农户的农资获取渠道已经从传统的自我或亲朋获得转变为通过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政府、村集体和企业)购买,但仍表现出农资服务的市场化不足。政府仍然是多数农户购买农资的首选,而市场化是未来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依靠具有活力的市场化的组织提供服务可以有效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因此如何将农户对政府的注意力转移到企业中来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化的重要方面。
3)家庭年毛收入对农资购买渠道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家庭年收入较低的农户更倾向于选择政府渠道来购买农资,家庭年收入较高的农户多通过企业来购买农资。不同收入的农户对不同组织表现出不同的选择倾向,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企业与政府两类组织在农资供给中服务对象的差异。对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户来说,家庭年毛收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生产规模的大小,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依赖政府获得农资服务,相反生产规模大的农户倾向于通过市场寻求服务。企业不同于政府,其以追逐利润为经营目标,生产经营规模大的农户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的营销重点多聚集在大农户身上。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大户的农业生产经验比小农户更为丰富,在鱼龙混杂、尚未完全规范的农资市场中能够有效地辨别真伪、优劣,防止购买到假、劣农资影响农作物生产。相反经验匮乏的小农户很难在种类繁多的农资市场中甄选优质的农资产品,继而选择政府购买质量比较有保证的农资。
4)农户背景特征中文化程度对农户购买农资渠道的选择没有影响作用。文化程度作为重要的背景特征变量在诸多农村研究中往往对农户的行为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然而在本研究中,文化程度不同的农户在选购农资行为中对不同组织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4.2 政策建议
1)充分挖掘村集体组织在农资供给服务中的作用。目前,农户在农资购买过程中选择的渠道多集中在政府和企业组织,通过村集体组织购买农资的比例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些村尚未形成村集体为农户供给农资的服务机制,另一方面由于村集体服务组织一般以村为单位,规模较小,服务活动多由村里的干部组织开展,由于缺乏市场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很难从农户切实需求出发有效开展服务。然而,村集体组织与政府、企业相比是农户接触更为密切的基层组织机构,其优势在于能够以村为单位针对本村具体的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村集体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应纳入村干部工作职责范围,积极引导,加强考核监督,推进村集体组织服务农业生产机制的建立和日益完善。endprint
2)农资服务的市场化推进亟需加强对小规模生产农户以及从事农副业生产农户的服务。企业提供的农资服务相比政府和村集体组织更具有专业化、规模化优势,但是为小农户、从事农副业生产农户提供服务的有效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小规模生产和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户规模相对较小,相应的购买力较小,因而很难成为企业的重点服务对象。加之小农户看中政府供给农资的质量保障,因此倾向于选择具有公益性质的政府和村集体购买农资。但就现实情况来看,市场化是农资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小农户的单户购买力比较小,但是小农户的数量与大农户相比不容忽视,小农户群体的整体购买力依然很大,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契合其追逐利润的本质需求。农副业相比传统农业,生产中对农业技术的要求更高,农资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是农户购买过程中考虑的首要因素,而这两个要素正是企业组织的短板。企业为农副业生产提供农资服务,除了确保价格优势外,更应该提供质量保证,并提供技术支持。
3)进一步规范农资供给市场,提高企业服务组织的吸引力。农资市场允许企业自由竞争从而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这也是市场的根本优势所在。然而,当前市场不够规范、机制仍不健全,自由竞争反而使得市场上农资产品鱼龙混杂,对质量问题的担忧成为影响农户选择企业购买农资的关键。农资服务真正走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化的活力,并提高农资服务水平,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管,使农资市场在充满活力的同时保证农资产品的质量。
4)以青年农户为主力促进农资产品的市场化经营。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添活力,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大大提高服务质量。但就现实状况来看,农户对企业提供的服务接受程度有限,亟待通过提高农户对企业服务的需求来推进企业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户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老年农户对政府的选择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对市场提供的服务持怀疑的态度。青年农户作为新时代农民的代表,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是各项改革事业推进的的主力军。在农资服务市场化改革中,应进一步释放青年农户对企业服务的需求。
5)完善农资服务体系应重视组织协同。在农资服务体系中,政府、企业和村集体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其服务的方式、内容、对象不一,各具优势和不足。因此,在农资服务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的需求选择适宜的服务组织。政府、企业和村集体在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服务的同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同,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农资服务的社会化进程,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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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董 舟,田千喜.农资市场的逆向选择与我国农产品安全——以农药市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19):10330-10331,10467.endprint
2)农资服务的市场化推进亟需加强对小规模生产农户以及从事农副业生产农户的服务。企业提供的农资服务相比政府和村集体组织更具有专业化、规模化优势,但是为小农户、从事农副业生产农户提供服务的有效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小规模生产和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户规模相对较小,相应的购买力较小,因而很难成为企业的重点服务对象。加之小农户看中政府供给农资的质量保障,因此倾向于选择具有公益性质的政府和村集体购买农资。但就现实情况来看,市场化是农资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小农户的单户购买力比较小,但是小农户的数量与大农户相比不容忽视,小农户群体的整体购买力依然很大,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契合其追逐利润的本质需求。农副业相比传统农业,生产中对农业技术的要求更高,农资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是农户购买过程中考虑的首要因素,而这两个要素正是企业组织的短板。企业为农副业生产提供农资服务,除了确保价格优势外,更应该提供质量保证,并提供技术支持。
3)进一步规范农资供给市场,提高企业服务组织的吸引力。农资市场允许企业自由竞争从而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这也是市场的根本优势所在。然而,当前市场不够规范、机制仍不健全,自由竞争反而使得市场上农资产品鱼龙混杂,对质量问题的担忧成为影响农户选择企业购买农资的关键。农资服务真正走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化的活力,并提高农资服务水平,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管,使农资市场在充满活力的同时保证农资产品的质量。
4)以青年农户为主力促进农资产品的市场化经营。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添活力,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大大提高服务质量。但就现实状况来看,农户对企业提供的服务接受程度有限,亟待通过提高农户对企业服务的需求来推进企业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户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老年农户对政府的选择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对市场提供的服务持怀疑的态度。青年农户作为新时代农民的代表,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是各项改革事业推进的的主力军。在农资服务市场化改革中,应进一步释放青年农户对企业服务的需求。
5)完善农资服务体系应重视组织协同。在农资服务体系中,政府、企业和村集体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其服务的方式、内容、对象不一,各具优势和不足。因此,在农资服务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的需求选择适宜的服务组织。政府、企业和村集体在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服务的同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同,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农资服务的社会化进程,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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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资服务的市场化推进亟需加强对小规模生产农户以及从事农副业生产农户的服务。企业提供的农资服务相比政府和村集体组织更具有专业化、规模化优势,但是为小农户、从事农副业生产农户提供服务的有效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小规模生产和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农户规模相对较小,相应的购买力较小,因而很难成为企业的重点服务对象。加之小农户看中政府供给农资的质量保障,因此倾向于选择具有公益性质的政府和村集体购买农资。但就现实情况来看,市场化是农资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小农户的单户购买力比较小,但是小农户的数量与大农户相比不容忽视,小农户群体的整体购买力依然很大,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契合其追逐利润的本质需求。农副业相比传统农业,生产中对农业技术的要求更高,农资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持是农户购买过程中考虑的首要因素,而这两个要素正是企业组织的短板。企业为农副业生产提供农资服务,除了确保价格优势外,更应该提供质量保证,并提供技术支持。
3)进一步规范农资供给市场,提高企业服务组织的吸引力。农资市场允许企业自由竞争从而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这也是市场的根本优势所在。然而,当前市场不够规范、机制仍不健全,自由竞争反而使得市场上农资产品鱼龙混杂,对质量问题的担忧成为影响农户选择企业购买农资的关键。农资服务真正走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化的活力,并提高农资服务水平,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强有力的监管,使农资市场在充满活力的同时保证农资产品的质量。
4)以青年农户为主力促进农资产品的市场化经营。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添活力,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大大提高服务质量。但就现实状况来看,农户对企业提供的服务接受程度有限,亟待通过提高农户对企业服务的需求来推进企业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户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老年农户对政府的选择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对市场提供的服务持怀疑的态度。青年农户作为新时代农民的代表,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是各项改革事业推进的的主力军。在农资服务市场化改革中,应进一步释放青年农户对企业服务的需求。
5)完善农资服务体系应重视组织协同。在农资服务体系中,政府、企业和村集体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其服务的方式、内容、对象不一,各具优势和不足。因此,在农资服务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的需求选择适宜的服务组织。政府、企业和村集体在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服务的同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同,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农资服务的社会化进程,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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