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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时间:2024-05-23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支持以创业带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发放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贴息。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

◎財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2.7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财政部、水利部近日拨付水利救灾资金4.68亿元,支持广东等10个省(区、市)做好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保障防洪安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要求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明确金银箔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4元。

◎国家卫健委近日表示,将重点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出台免费HPV疫苗(宫颈癌疫苗)接种政策。

◎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直补快办”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冻饿或经常性侮辱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防冒名顶替。

◎公安部食药侦局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食药侦部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犯罪活动。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风险提示》,明确“粮食银行”等名称需整改纠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选取河北省平山县等102个县作为样本县开展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文旅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

◎云南省出台《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到2024年,云南省农民工数量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人数达到1100万人以上。

◎广东省试点鼓励机收减损激励机制,机手在机收时损失率低于3.5%的,奖补机手每亩10~15元。

◎湖北省入列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省份名单,2022年中央财政将通过定额补助激励资金2亿元以上。

◎山东省印发《“按揭农业贷”管理办法》,贷款额度为10万~300万元。

◎陕西省安排1.4亿元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强产地流通设施等项目建设。

◎四川省将开展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拟对5个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11个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50个先进乡镇、500个示范村,分别给予每个1亿元、6000万元、500万元、60万元的财政奖补资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共计1.7亿元。预计通过“一卡通”方式,将一次性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本刊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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