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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绘就一张能干到底的蓝图?——规划编制要有理论思考和法治精神

时间:2024-04-24

文 文 魁

如何绘就一张能干到底的蓝图?
——规划编制要有理论思考和法治精神

文 文 魁

2015年是规划之年。这一年,北京不仅要制定十三五规划,还要修订《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北京新机场建设规划》以及其他多方面的专项规划,在讨论这些规划的过程中,我们不禁想起过往那些只是挂在墙上,与实际并无太大关系的所谓“规划”;一任领导一种主张、不断从头再来的换届“规划”。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为什么我们过往的许多规划会严重脱离实际呢?如何才能编制出***总书记所要求的 “一张蓝图干到底” 的规划呢?

一份规划不能贯彻到底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既有规划编制的因素,也有规划执行的因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可能是实际进程远远超过原来的设想;也可能是主观想象脱离了客观实际;还可能是出现了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又没有留下调整的空间余地;更多的则是长官意志、随心所欲。要绘就一张能干到底的蓝图,我以为,从设计编制规划开始,就要讲究一点理论思考和法治精神,从现在的情况看,我觉得这是最为缺乏的,而这又是确保能“干到底”最为基础的。

规划不能就事论事必须要有理论依据

在讨论各种规划时,我发现,大多数时候是就事论事,缺少理论思考。缺少理论思考,对于规划的编制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人们现在常常把理论作为一种装饰品,穿靴戴帽,装点门面,没有实际价值。殊不知,理论是帮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剪去枝蔓抓要害,认识事物演化规律、把握工作发展进程的有力武器。面对大量复杂的实际问题,缺少理论思考,抓不住实质,工作就可能进入误区。规划是谋划未来的,更要对事物的发展趋势有把握,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预见,如果没有理论思考、不做学理研究,是很难适应规划必须把握未来的要求的。

比如,北京新机场的建设,涉及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调整处理,各种意见、各种方案听了不少,但很少听到从理论上回答新机场的属性是什么?是城市基础设施还是企业?谁是机场的产权主体、投资主体?相关方面如何分摊成本和分享收益?特别是在机场横跨分属两个省级行政区划的四个城镇的情况下,机场与失地农民的关系、政府与政府、地方政府与国家部门、政府与市场、补偿标准的制定等等,所有的具体政策都离不开对新机场基本属性、基本性质的理论界定,都离不开具体方案的理论依据。如果我们陷入纷繁的具体矛盾,没有清晰的理论认识,就不可能编制出具有生命力的规划。

又如,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如果只是关注具体的项目,而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意图不清楚,对疏解非首都功能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实现的效应不清楚,就会失去编制规划的自觉性。讨论中,似乎对什么是首都功能,什么是非首都功能的认识并不清晰。编制这些规划,我们首先要对首都功能与城市功能的关系、北京何以做大的历史成因、疏解非首都功能与医治大城市病的关系在理论上有清晰的认识。理论认识到位了,才能在哪些功能可以疏解的、哪些功能是不能疏解的把握上更为清晰。理论认识清晰了,才能在一些虽然功能不能疏解,但项目和环节可以疏解上积极作为;一些虽然功能可以疏解,但又事关城市财政收入和就业形势的项目,很难一步到位,只能是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上稳步行事;在具体行动中可以灵活变通,既能完成疏解任务、实现疏解效果,又能保持城市活力,扩大辐射范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离开理论思考,就没有编制规划的自觉。

据CFP

规划编制要有法可依规划实施要有法律权威

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规划的编制或修订,更应该充分体现法治精神 。

首先,编制规划要有法律依据,要依法编规、依法修编。规划的编制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或者不全,那就应该在编制过程中积极促进立法,使规划合法。

其次,规划一旦确定,就应该给以法律权威性。我们以往规划随政府换届,没有一张能干到底的蓝图,就在于规划没有法律效应。荷兰围海造地的巨大工程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在于规划通过了立法,一届政府接一届政府,持续干,最终干成了一个人类的奇迹,造福于荷兰人民。规划不立法,就没有约束性;各种规划不衔接、不统一,必然是各行其是。这方面我们存在大量问题,依法编制规划、规划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书记已经明确提出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划立法工作,北京应该带这个头,借2015年编制规划工作比较集中的时机,先行先试,实现规划立法。这是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基础性保证。

作者系第十一届北京市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原校长

责任编辑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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